关于保护我省海洋资源环境的建议
民革广东省委员会
在我国沿海主要省份中,广东省海洋产业总产值曾处于领先地位。但是,由于长期以来对海洋资源的不合理利用,已对生态造成了较大的影响,渔业资源不断衰退,部分海域趋于荒漠化。
一、 我省海洋资源环境的现状
(一)六大渔讯基本消失
据有关部门的调查表明,目前我省近岸海域环境出现了恶化的趋势,发展中带来的污染、赤潮等使海洋资源环境问题日益严重——南海著名的万山、甲子、汕尾、清澜、昌化和北部湾等六大渔汛已基本消失;大亚湾、大鹏湾等近海鱼类的“幼儿园”近年亦逐渐消失;
过去出海几海里下网就有鱼捕,现在出海十几海里仍无鱼可捕;渔船单产大幅度下降,目前同马力渔船产量普遍只达到20年前的10—20%。
(二)我省海洋渔业资源环境恶化的主要原因
1、海洋捕渔船功率急剧扩增,捕捞能力远远超过了渔业资源的再生能力。1980年全省海洋捕捞机动渔船为6976艘,而2000年全省海洋捕捞机动渔船增长 50313艘,同比增长了7.2倍。过去提的口号“变淡季为旺季”,不考虑生物的生长规律,对资源造成了很大的破坏。
2、海洋环境污染加剧,近岸海域生态破坏严重。
近十年来,随着经济发展和城市化进程加快,大量工业废水、城市生活污水等陆源污染物大量排入海洋,导致近海水质日趋恶化,严重影响鱼虾贝类的繁殖生长。
3、长期乱围乱填,造成河口、海湾、红树林等海洋生态区域不断减少,鱼类等生物不断丧失产孵繁殖场所。珠江口海域原来是200多种海洋鱼类的产孵和索饵场,现已鱼不成汛,种不成群。
二、我省海洋保护工作严重滞后
我省海洋与渔业资源环境监测、检测体系建设严重滞后。
首先是机构不健全。我省1998年才成立省海洋与渔业环境监测中心,虽然14个沿海市近几年先后有13个市成立了海洋与渔业环境监测站,但大多数机构不健全,无法独立开展工作,只有省中心站和深圳、湛江监测站较为完善,全省的监测能力十分有限。
其次是人员编制不足、不顺。目前,我省已成立的该类机构中,除广州、深圳、茂名能基本满足人员编制要求外,其余市级站编制在5个左右,而且大部分监测人员编制为自收支编制,从监测机构的人员编制情况上看,根本无法满足我省海洋与渔业环境监测、水产品质量监控检验等工作的需要。
再者是缺乏经费。资源环境监测机构履行的基本为行政管理的辅助职能,大部属公益性工作,需要财政经费支持,但是,目前建设费用、业务经费都没有固定来源,严重地影响了能力建设和工作开展。
三、保护海洋资源环境的建议
(一)必须建立限额捕捞制度
为了有效遏制捕捞强度大大地超过渔业资源的再生能力、海洋渔业资源出现严重衰退的局面,除了实施伏季休渔、渔民转产转业政策、人工鱼礁建设和增殖放流等资源环境恢复措施外,最根本的是要按照《渔业法》的规定,实施限额捕捞制度。
但此项制度实施的大量前期工作,包括渔业资源现状的全面调查、配额办法制定、监测跟踪管理机制的建立等,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既有技术问题,又有管理体制建设问题,需要大量资金的投入、科技力量的支撑、管理队伍的建设。
(二)必须建立入海物控制制度
遏制近岸海域污染问题是当前海洋环境保护的重要问题。污染物入海总量控制制度已在《海洋环境保护法》中作了规定,是防止海洋污染继续恶化,改善和保护海洋环境的有效手段。当前我省海洋污染主要来自陆源污染物,为了有效保护海洋环境,必须依据海洋环境容量,制定并实施入海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
(三)完善海洋与渔业资源环境监测系统
建立一支人员素质高、结构合理、监测仪器和设备完善、先进,监测时效性准确性的海洋环境监测队伍;有计划地安排海洋环境基础调查和重点海域及排污口监测工作,全面、系统地掌握海洋污染状况、污染物来源、种类及污染变化等情况,完善海洋与渔业资源环境监测系统,提高对海洋环境灾害的应变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