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和规范广东省农村义务教育

2016-12-21 05:08:18 来源:广东政协网

关于建立和规范广东省农村义务教育

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建议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广东省委员会九届三次会议优秀提案)

 

一、我省农村义务教育存在的问题

义务教育经费投入总量不足、负担结构不合理、重心太低。

1、 生均教育经费占人均GDP的比例偏低。我省生均教育经费占人均GDP的比例:小学仅为7.15%,初中仅为9.93%,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的小学9%,初中11%,这与我省的经济地位是不相称的。

2、基本办学条件得不到保障。由于经费不足,全省农村小学和初中几乎达不到原国家教委规定的实验仪器和图书配备的最低标准。

3、基础教育债务偿还无期。省财政20个亿教育欠债清理专款只能解决一部分旧账,“新账”以及进一步的危改资金需求却无从保障。20个亿相对于全省73亿元的教育债务总量来说,还不到30%。

4、教育布局调整资金缺口巨大。未来3年内我省要基本完成中小学布局的调整工作,而根据省试点县德庆县的做法(其中小学布局调整投入1.2亿元左右)和国家规定的最低标准要求,我省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需要资金将不低于200亿元,而现行对中小学布局调整每年的补助是5个亿,显然存在巨大的经费缺口。

5、义务教育经费总缺口数额巨大。根据资料反映,我省因税费改革带来的财政资金总缺口为38.52亿元,其中农村教育经费缺口达到17.2亿元,占总缺口的44.65%。可见,我省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投入短缺非常严重。

6、义务教育投入的地区差异大。2002年,我省有六个地区人均教育经费超过1000元,其他15个地区人均教育经费不足500元,教育投入水平最高的佛山市人均教育经费1414元,而茂名、河源、汕尾和揭阳等地区人均教育经费不足300元。在50个山区县中人均教育经费不足200元。

7、政府过于偏重高等教育而忽视义务教育。2002年我省大学生生均预算内教育经费达到11540元,政府负担了71.4%以上的经费。而农村小学生生均预算内教育经费只有799元,政府只负担了59.7%的经费,农村地区剩下的40%的经费是由农民负担。省政府过于偏重高等教育而忽视中小学教育,这显然违背了义务教育的宗旨。

8、义务教育经费负担重心过低。在政府所负担的义务教育经费中,绝大部分来自县级以下政府。在欠发达地区义务教育支出都是县级财政的第一位,有些县义务教育的支出已占县级财政支出的100%甚至更大,来自省级以上政府的直接负担太低。各级政府之间的财政权和事权划分不太合理及负担重心过低。

 

二、建议

(一)建立规范的义务教育财政转移支付模式。

我省税费改革后,一般性转移支付中真正用于义务教育的财政专项转移支付数额很小。根据我省情况和现行义务教育财政体制的问题,应该确立专项的义务教育财政转移支付,其模式提出如下:

1、义务教育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目标。义务教育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应该能达到以下目标:(1)经济落后地区能普及九年义务教育;(2)经济落后地区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按时足额发放;(3)经济落后地区办学条件要达到义务教育学校的办学标准;(4)贫困家庭子女能得到必要的资助。

2、制定出省的义务教育学校的办学标准。接受同质同量的义务教育,公正分配教育资源,使每个人都能获得接受必要教育的公平机会,是宪法赋于所有适龄儿童的权利。为解决长期以来的教育资源分配的不公,应制定出省级的义务教育学校的办学标准,只要是承担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其生均办学公用经费以及校舍和设施设备建设应保证相对一致的办学标准,经费应主要由省级政府财政承担,市县、乡镇政府根据财力情况负责分担一定的投资责任。从而保证所有适龄儿童能够享受到国家所提供的义务教育的权利。

3、义务教育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模式选择。义务教育财政转移支付模式之一:总额比例补助。具体办法:一是建立县级转移支付模型;二是计算确定义务教育标准支出;三是计算确定义务教育标准收入;四是建立义务教育财政收支缺口及分担模式。县级义务教育转移支付额的分担,在全省范围可按两种方式进行:县人均财政收入高于全省平均水平10%的地区,不进行补助。其余地区由省、地两级政府根据县人均财政收入情况给予弥补。

义务教育财政转移支付模式之二:分项比例补助。从义务教育支出的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基建经费、贫困生补助经费四个项目分别进行补助。具体办法:一是计算义务教育标准支出;二是计算义务教育标准收入;三是确定收支缺口;四是确定转移支付方式。分项目对县级政府义务教育的财政缺口进行转移支付。(1)以缺口为依据的转移支付;(2)考虑部分缺口的转移支付。

(二)义务教育财政转移支付制度进行过渡性改革。

在建立义务教育财政专项转移支付制度之前,在现行财政体制框架下,义务教育财政体制进行过渡性改革。

1、增加对欠发达地区财政转移支付力度,使各地的义务教育能均衡发展。实行义务教育经费预算单列,是保证义务教育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的基础。在现有的财政转移支付中,新增对欠发达地区的义务教育财政转移支付专项,保证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投入,降低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的短缺程度。以保证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

2、确定一般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中义务教育经费的比例。省政府进行财政转移支付时,可以按比例分离出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基建经费、贫困生补助经费四个专门项目进行财政转移,刚性要求接受资金的下级政府用于义务教育的专项。以防止下级政府将上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挪作它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