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消除名校办民校引起的初中教育不公平问题的建议

2016-12-21 05:08:18 来源:广东政协网

关于消除名校办民校引起的初中教育不公平问题的建议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广东省委员会九届二次会议提案)

 

这里指的名校办民校是指基础教育阶段中原公有名校办的民营学校。

普及义务教育以来,由于初中招生的规模扩大,初中质量出现下降趋势,在这一形势下,不是强化优质初中的建设,而是把优质初中推向社会实行高收费。目前,广东省部分地区出现了不少公有民营学校,其中一些公有名校办民营学校更是引起了社会的广泛注意。人们尤其关注入读初中,因为初中阶段是义务教育阶段,政府理应提供属公民应享受的公共教育资源。但广州市一些著名公有中学相继撤消了初中部或缩小了初中部的招生人数,使原本能就近入读名校初中部的学生只能进普通的初中,部分不愿意进入普通学校的学生家长只能出高价买名校办的民校初中学位,或名校的学位,使原本可以享受的教育资源得不到享受。减少了初中低收费的优质学位,使部分有潜质的学生无法就读;弱化初中在国民教育中的地位,不利于教育发展,加重教师管理的负担和群众的负担。名校办民校引起的初中教育不公平问题主要有:

1、用国有的义务教育资源办高收费学校,使社会成员无法享受应有的义务教育资源。民众对接受优质教育的渴求,不仅仅只表现在高中教育上,而且更表现在义务教育阶段上。在对孩子被电脑派位派到不理想学校的有关调查中,只有23.4%的家长表示听天由命,而63%的家长力图通过其他渠道进入优质学校。可见,民众对在初中阶段接受优质教育的要求还是非常强烈的。但目前的建设优质高中的政策,实际上收窄了公办初中教育优质学位,由于缺乏优质初中教育资源,迫使部分想读初中优质学位的学生家长被迫高价购买民办学校初中学位,导致初中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不能享受到优质的义务教育。

2、选择优质初中要高价,选择优质高中不用高价的政策存在不公平。广州市教育局公布的资料显示,广州市今年提供的1.33万优质初中学位中,其中属义务教育收费的是88个班,属民办性质的有42个班,这就意味着有1/3左右的广州市学生不能在义务教育阶段享受国有优质初中,除非你选择高价学校。这在一定程度上违背了义务教育的基本原则。

3、目前建设优质高中的政策是牺牲优质初中义务教育资源的发展来扩大优质高中的资源。从教育规律上来看,优质高中的存在应该是以优质初中为基础,没有优质的初中,就不可能有优质高中生源,精英教育不是靠高收费来实现。

建议:

1、制定有效的管理措施和监督机制,确保名校办民校的教育收益能投入到本地区的基础教育的发展中,而不能挪作他用。

2、采取平衡发展的方法。在大力发展优质初中的基础上发展优质高中,可发展高收费的优质高中,但不要以牺牲优质初中的发展来扩大优质高中的资源,办优质高中不应以取消优质初中部分为代价,不要把义务教育的资源变成高收费的资源。

3、整合优质初中力量,进一步扩大优质初中资源。发展示范性优质高中势成必然,在发展优质高中的同时,应该将基础教育的发展重点放在义务教育的质量建设上,就应该将原本是优质初中部分的力量重新整合,扩大优质初中资源。如将原来的一些优质完全中学拆分为优质初级中学和优质高级中学,使原来的管理资源和教师资源得到有效的利用,继续在公办系统内发挥名牌效应。使优质初中稳定发展,真正让群众享受更多的公共资源。

4、教育部门或政府有关部门每年应召开教育经费投入与支出情况的新闻发布会,让广大市民了解教育资金的使用情况。建立独立于政府部门之外的具有社会诚信力的由社会各阶层人士组成的国有教育资金使用监督委员会,每年定期向社会公布教育资金使用情况。

5、可以利用名校的品牌增加部分高收费的初中和高中的优质学位,但名校办的民校应该以高中教育为主,而不应以小学和初中教育为主,以体现义务教育法的基本精神。有关教育部门在审批此类学校时应按照国家教育的基本原则来进行。

6、对学生的初中、小学教育的成本进行核定,对每一位进入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学生,政府应从财政的教育经费中发放教育券,由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凭接收学生的多少从政府取得补助,以此一是体现政府对义务教育阶段的责任;二是体现政府对学生义务教育阶段的公平;三是对承担义务教育阶段的民办学校的支持和鼓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