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发展低碳经济 抢占经济转型升级制高点

2016-12-21 05:08:18 来源:广东政协网

大力发展低碳经济  抢占经济转型升级制高点

 

案由:

应对环境与能源危机,实现可持续发展,是人类社会面临的共同挑战。目前,推进节能减排,发展低碳经济,已经上升为国家战略,中国正主动迈向低碳经济时代。发展低碳经济,是广东科学发展的必由之路,势在必行。

首先,广东发展低碳经济是国家战略的需要。中国政府向国际社会承诺“2020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GDP)二氧化碳排放量在2005年的基础上减少40%到45%”这一指标必将分解到地方,广东省作为中国经济最发达的省份之一,负起责任义不容辞。其次,发展低碳经济不仅顺应世界“低碳化”发展趋势,更符合我省发展方向和自身发展的需要。利用低碳经济推动新兴产业革命,为传统产业升级和结构转型提供支撑,培育低碳经济模式下新的经济增长点,可有效促进我省“三促进一保持”目标实现;而大力发展低碳经济、促进经济转型和增长方式转变的成功经验,将对全国产生辐射和示范作用,有助于我省当好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排头兵。再次,发展低碳经济是参与国际竞争的需要。低碳经济将成为未来国际竞争新焦点和经济发展的制高点。只有抓住低碳经济带来的新一轮工业革命新机遇,主动谋划,提前部署,才能抢占经济转型升级的制高点,在未来发展中赢得先机。低碳经济将成为广东新一轮腾飞的经济引擎。

广东省委、省政府历来重视经济与环境的协调发展,汪洋书记多次批示要发展低碳经济。目前已确定深圳为低碳经济试点城市,并在全国率先研究制订“发展低碳经济路线图”。然而,2009年国家发改委公布全国31个省(市)节能减排的考核结果中,广东省只完成“十一·五”节能目标的60.74%,位列第19名。可见,在低碳经济发展上广东离“排头兵”目标仍有差距。

目前,我省科学发展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可以概括为“三座大山”和三个“拦路虎”。“三座大山”是:广东是管理着全国第一、多达1.1亿且在快速增长中的人口大省;高速发展的经济使得广东成为资源紧缺大省、环境保护压力大省;要保持每年8%以上的增长率任务十分艰巨。三个“拦路虎”:其一,产业结构不合理。产业结构重型化,制造业和服务业比例失衡。2008年第三产业占全省GDP的比重只为42.9%,而第二产业为51.6%。其二,可再生能源比重过小,人均主要资源、能源耗量大,能源需求增长迅速。目前煤炭和石油消费量占我省能源消费总量的比重达75%。其三,认识水平不到位。有关部门对于发展低碳经济还基本停留在口头上,较少出现在文件中,更未很好地落实在行动上。对低碳经济是我省未来发展转型升级的制高点认识不足,导致缺乏低碳规划、对科技研发和应用成果转化的投入不足,对低碳新兴产业的政策支持力度不够,缺乏有效激励和融资机制,未能对全社会强化培育低碳生产、低碳消费、低碳生活的理念等。

广东经济虽正在复苏,但金融危机的影响远未消除。“三大压力”和“三大阻力”正在制约可持续发展。广东迫切需要在节能减排和加快发展之间创出新路,有效协调“扩内需、保增长、调结构”和“保民生、保稳定、保环境”之关系,实现可持续发展。

建议:

1、尽早制定战略目标,统筹规划“十二·五”

建议出台“关于广东省发展低碳经济促进经济转型升级的意见”,结合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共省委十届六次全会精神,对利用低碳经济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这一“头号工程”,提出具体的指导意见和设计思路。

将发展低碳经济列入广东省“十二·五”发展规划,明确提出目标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降低16~18%。一是结合正在编制的广东省发展低碳经济路线图,把发展低碳经济与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发展循环经济、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等密切结合,统筹规划。从经济、产业和能源结构的调整和转型,以及管理体制和制度创新上提出具体的目标和指引。二是结合本省特点和优势,提出支持发展低碳经济的领域和重点推广的低碳技术。三是各地区、各部门编制相关发展规划和制订“扩内需、调结构、促转变”政策文件,推进“双转移”、“双提升”战略时,应结合发展低碳经济进行统筹考虑。

2、调整经济结构,做大做强低碳产业

通过技术和生产方式创新,有效提高能源利用率,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同时调整产业结构,从能源密集型产业主导,尽快过渡到以现代服务业和高新技术产业为主,发展低碳产业,提升传统产业,逐步建立起与低碳经济相适应的现代产业体系。要把发展低碳经济与培育广东现代产业“五百强”结合起来。

首先,重点发展低碳新兴产业。大力发展低碳新能源产业,抢占新能源技术制高点。根据广东的气候特点、技术成熟度、市场潜力和制造业优势,应把太阳能、核能、智能电网、新能源汽车、空调蓄能等作为优先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进一步提升其核心技术竞争力,同时推进风能、生物质能、潮汐能等新能源技术的研发和应用。

其次,积极发展低碳经济模式下的现代服务业。加快培育壮大新型文化产业(如动漫产业大型化、开发大型门户网站等)、国民休闲旅游业、技术服务业、信息服务业、金融保险业、可以引领周边市场的大型物流业、银发产业等低碳服务业。重点培育节能环保技术服务、生态工程咨询、碳交易等低碳技术服务业,完善节能减排技术服务体系,培育“低碳技术服务中心”和“节能减排医院”,为低碳经济导航。

第三,积极改造和提升传统产业。推动低碳技术与传统产业相结合,促进产业升级和产品换代。推进传统产业和产品向利润曲线前后两端延伸,提升核心竞争力,最终使产业结构逐步趋向低碳经济的标准,形成低碳企业群和低碳产业链。

第四,建设低碳技术专业镇。加强指导,推进专业镇在原有基础上实现产业集群式升级、错位发展,打造一批以太阳能设备、风电设备、LED产业、生物质能等低碳装备制造业以及其配套设备、节能产品生产为主的专业镇,积极发展现代制造业。

3、加强政策扶持,推进低碳技术创新

首先,制定优惠政策,促进低碳新兴产业发展。对从事低碳新兴产业或积极向低碳经济转型的企业,分别从土地供应、财政补贴、税费减免、政府采购、信息、服务等方面给予支持;建立激励机制,对开发和利用新技术、新方式促进节能减排成绩突出的企业和个人给予重奖。

其次,加大对企业的“科技援助”,促进企业自主创新。搭建平台,鼓励产学研结合和开展国际技术合作,支持企业开发低碳技术和产品;加大投入,在科技经费中列出专项资金来支持低碳技术研发及其产业化推广,科技项目立项等应向低碳技术研发倾斜;创新人才机制,完善用人配套政策,支持企业引进低碳技术创新型人才。争取在“十二·五”期间打造一批在低碳技术领域掌握核心技术自主知识产权的先进技术企业。

第三,积极培育低碳消费市场。通过改变公众的消费选择来引导企业开发低碳技术和产品,如通过发放政府补贴、尽快出台商业峰谷电价并大幅提高峰谷电价比等措施,引导市场对太阳能产品和蓄能空调等低碳产品的消费需求。

第四,加强对低碳技术和产业的融资支持。支持地方性银行、金融机构创新和完善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探索开展以知识产权、碳排量质押融资,加大对低碳技术创新成果应用转化及政策支持的新兴产业的配套金融服务和信贷支持。

4、建立低碳技术合作新机制,促进低碳商品贸易

尽快成立专门推动低碳技术国际合作的促进机构,建立起政府政策引导、资金支持、企业参与的市场化运作的国际低碳技术合作与转让机制,促进节能环保型技术的合作、转让和应用。利用广东制造业优势,加强技术创新,力争使广东成为国际最大的低碳产品生产基地和中国最大的低碳制品出口基地。同时组织和推动更多的减碳、低碳项目参与国际碳交易,支持企业通过碳交易获得资金进一步用于技术改造。

5、切实推进低碳试点城市建设,打造低碳珠三角

低碳城市建设思路,应以加快集群经济为核心推进产业结构创新,以循环经济为核心推进节能减排创新,以知识经济为核心推进内涵发展创新。要以低碳经济发展为抓手,从产业结构、区域布局、规划设计、技术进步、基础设施、城市森林建设、生活方式等方面着力推进低碳城市建设。支持深圳建设“低碳经济试点城市”,及时总结和推广其先进经验和措施,逐步扩大试点范围。结合“双转移”、“双提升”战略的实施,通过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把珠三角建设成“低碳经济示范区”。

6、建立能和国际接轨的标准体系

在广东省率先建立低碳企业标准和低碳建筑标准,使得节能减排可测量、可报告、可核查,有科学合理的依据。实行低碳绿色标签制度,对于达标者授予低碳绿色标签,对相关企业进行金融支持(直接或间接融资)、财政拨款支持、税收减免支持以及政府采购优先支持等。

7加强宣传教育,倡导低碳理念

通过宣传引导,推动全社会生产、生活方式和消费观念向低碳方向转变,形成政府、企业和民众共同合力。建立相应的政绩考评体系,将低碳经济指标纳入到干部考核中;将低碳经济知识纳入教育体系,从娃娃抓起;通过多种渠道和形式大力倡导低碳生活方式,培育低碳消费文化,循序渐进地转变民众的消费习惯与方式。引导绿色环保等民间志愿者组织积极发挥作用。

此外,提倡办好2010年低碳亚运,通过亚运会,向周边国家亮出广东发展低碳经济的决心和能力,为未来低碳产品的国际竞争积蓄市场潜力。

2010-3-2 (民盟省委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