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对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的投入 为切实推进文化大省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2016-12-21 05:08:18 来源:广东政协网

加大对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的投入 
为切实推进文化大省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在2003年10月9日所作出的《关于加快建设文化大省的决定》中提出,各级党委和政府务必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采取有力措施,调动各种积极因素,凝聚方方面面力量,加快建设文化大省。《决定》要求各地大力加强文化基础设施的建设,把文化基础设施的建设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形成以中心城市为主干、覆盖全省的文化服务网络;要发挥中心城市的文化辐射功能,切实加强农村基层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决定》还提出了建设文化大省的目标:"到2010年,基本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要求的文化发展格局……拥有先进配套的文化设施……丰富多彩的群众文化生活,文化发展主要指标全国领先、文化综合实力和国际竞争力居全国前列的文化大省"。应该说,《决定》中所提出的建设文化大省的理念,适应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的需要,符合广大人民群众对文化体育事业日益增长的需求,是十分正确的,《决定》所提出的目标和一些具体的要求,符合社会文化发展的规律,具有较强的操作性。《决定》出台之后,我省上下迅速掀起了一股强劲的建设文化大省的热潮,初步形成了一个建设文化大省的良好氛围。
  围绕着中共广东省委、省政府提出建设文化大省的目标,我们开展了有针对性的调研。在对部分具有代表性的地区的调研中,我们发现,在建设文化大省的热潮中,出现了一个值得我们认真研究的问题:现在,方方面面对文化体育如何融入经济,实行文化(体育)产业化的话题谈的比较多,行动也比较迅速,但谈公共文化体育事业的声音却不多,各级政府对其投入也往往是缓而行之,部分地方更是以优先发展经济之名来取而代之。特别是作为建设文化大省不可或缺的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由于历史上我省对其重视不够,欠账过多,所以,与文化产业的"大热"相比,公共文化体育事业仍然相当"冷",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的建设整体上是不容乐观,东西两翼部分边远贫困地区更是举步维艰,有些地区的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更是到了濒临消亡的境地。这种现状与我省的社会进步与经济发展极不相称,应当引起各级政府的高度关注。
  根据我们的调研结果,我们认为,我省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存在着以下几个亟需解决的问题:
  一、部分地方政府对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的意义认识不到位,缺乏长远规划,有关政策法规得不到落实,投入严重不足。
  现在我们一提起文化大省,许多人都会脱口而出文化体育产业,只想到文化体育产业会带来滚滚财源,但不会想到公共文化体育事业对广大人民群众综合素质的提高、对社会进步具有不同寻常的重要意义,甚至对当地经济发展也能产生深远的影响。君不见我省的一些"文化之乡"、"体育之乡",历史上就曾起到过吸引外资发展经济的重要作用;另外,一谈到投入,许多人只想到商家和企业对文化体育产业的介入,而忘记了公共文化体育事业中政府的主导地位,忘记了政府所扮演的重要角色万万不能缺位这一原则。
  由于对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的重要作用和政府应当承担的责任认识不足,所以,我省不少地方缺乏对公共体育文化设施建设的长远规划,对公共文化设施的建设长期处于一种小打小闹,打打停停、打一枪停十几二十年,甚至无力打闹、不打不闹、不屑大闹的局面。例如某市几十年没有建设公共体育设施,原有设施或是破烂不堪,无法使用,或是被其他部门侵占;有的地方由于缺乏规划,图书馆配置了书架,但由于没有配置图书,所以书架长期在仓库睡大觉;有的配置了一些先进的设备,但没有培训使用这些设备的人员,这部分设备也只有长期闲置,毫无用武之地。
  为了推进公共文化体育事业的发展,国务院在2003年6月26日颁发了《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以下简称"国务院382号令"),我省也颁行了一系列的政策,如省政府《关于大力扶持山区文化建设,抓紧改变山区群众文化生活贫乏落后状况议案的办理方案报告》(以下简称"省政府办理方案报告")、省文化厅《广东省城市规划文化设施规划建议指标》等,对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的建设提出了一些具体的目标和措施,但在部分地区特别是东西两翼边远贫困地区难以得到落实。如"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的建设、维修、管理资金,应列入本级人民政府基本建设投资计划和财政预算"("国务院382号令"),"山区文化站干部应享受乡镇干部的同等待遇"("省政府办理方案报告"),乡镇文化站、体育站"三有三保"(指有活动场所、有专职人员、有活动内容,保证经费、保证时间、保证管理人员与乡镇干部同工同酬)等法规政策的落实举步维艰;省人大常委会在1993年作出过决定,要求全省各级政府对文化事业的投入每年经费不能低于当地财政总支出的1%,但不少地区远未达到这一要求,有的地区甚至连这一要求的1/3还达不到。由于投入严重不足,我省部分地区的公共文化体育事业的发展受到了严重制约。
  二、从整体上来看,我省的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普遍比较陈旧、数量偏少、功能不齐全,与经济强省的面貌极不相称,离人民群众对精神文明建设的需要还有相当的距离。
  由于认识不到位,投入严重匮乏,致使我省的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整体上与国内的文化大省存在较大的差距。"六五"期间国务院曾提出"市有群艺馆、图书馆、博物馆,县有文化馆、图书馆,乡有文化站"的硬件指标,我省至今仍未能达到。特别是在全省6个山区市中,仅有2个群众艺术馆(其各项配置尚未达到国家要求)、4个图书馆、1个有馆舍的博物馆;山区53个县(市、区)中,仅有27个文化馆、44个图书馆、29个博物馆,在470个有活动场所的乡镇(街道)文化站中,有302个仅有100平米左右的场地;另外,文化体育设施中的设备器材也严重不足,我省6个山区市人均藏书不到0.15册(个别地区不到0.1册),远低于全国人均0.27册的水平,而且设备大多残旧不堪,难以使用;许多乡镇(街道)的文化站面貌几十年不变,仍然还是"一块牌、一间房、一个人、一张桌、一把椅"的"五一站",令人感到心寒;有些地区公共体育场地人均不到0.1平方米,离国家和省的要求达到的0.6至1平方米相差甚远,即使部分纳入统计的体育场馆也破烂不堪,根本无法使用,某市的游泳池五十多年没有改变,池水常年不能排出,当地群众只好望"池"兴叹。这种窘态绝非东西两翼地区和部分边远贫困地区独有,即便是经济较发达的珠三角地区,与国内的一些地区相比,在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建设方面差距也是比较明显的。例如目前广州市的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的建设,在国内也没有优势,与广州市的经济发展成就难成正比。据2001年度的统计数据,广州市有市、区图书馆14个,平均96万多人才一个图书馆,远远低于香港11万人一个图书馆,甚至低于全国平均45万人一个图书馆的水平,与联合国上世纪70年代3万人一个图书馆的标准更是相距甚远;全市人均仅拥有图书0.3册(发达国家为人均3册,上海是1.61册),购书经费每年人均仅有0.73元(上海为2.6元,北京是1.4元),每年每位市民只能新增0.02册,需要50年才能人均新增一册新书;全市各级公共图书馆阅览室的座席总共有5416个,1万人才有4个。广州市的13个市、区文化馆,161个文化站和25个博物馆,不但数量少,面积小,投入的财政拨款分别只有全市人均1.57元、0.58元和0.18元,而且这笔财政拨款绝大部分用于工作人员的人头费,用于设备购置的款项分别只占财政拨款的5.85%、13.11%和3.99%。至于公共体育场馆,占有面积与边远贫困地区基本相同,全市人均不足0.1平方米,同样远未达到国家规定的人均占有面积的标准,离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标准更是不着边际。广州市有一千多万人口,但只有一座儿童公园,在2005年元旦新张期间近8000名市民把只能容纳2000游客、巴掌大公园挤得水泄不通,公园从上午十一点就停止售票,零近千人在寒风中苦候,引来市民极度不满。这一事件应该引起我们的反省。
  三、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改变使用功能的现象比较普遍。
  我省的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出租改为酒楼食肆、娱乐场所和停车场的比比皆是,人间蒸发的也绝非个别例子。广州市的工人文化宫、青年文化宫等文化设施被严重挪用的情况常为市民所非议,中山图书馆、广州图书馆等著名的公共文化设施成了单位创收的大型停车场,广州市少年宫、市儿童活动中心和各区的少年宫已不复是少年儿童自由活动的场所,而成了盈利的培训机构;有些地区的体育场馆被侵占或蚕食,群众失去了进行体育锻炼的场所;部分地区的文化站成了聚众赌博的麻雀馆。
  四、从业人员待遇普遍较差,人才流失严重;在编管理人员数量不足,学历水平、专业素质整体偏低,有一半以上的工作人员未受过专业培训。我省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工作人员缺岗、缺编严重,年龄老化,人才断层,严重制约了公共文化体育事业的发展。由于编制不落实、待遇低、工作条件差等原因,我省山区文化部门近十年来流失专业人员5000多人。
  我省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建设的落后局面,无疑将成为制约我省建设文化大省的一个瓶颈,成为影响我省人民综合素质提高的一个障碍,母庸置疑,也成为影响我省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的一个不容忽视的重要因素。大力加强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建设,是建设文化大省的一个不容忽视的重要举措。为此,我们提出以下的建议:
  一、各级政府必须明确自己在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建设中的义务和责任。
  各级政府必须清醒地认识自己在建设文化大省中的主导地位,在大力发展文化体育产业的同时,政府更要重视发展公共文化体育事业,做好公共文化体育事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对各种公共文化体育设施进行合理布局,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和对公共文化体育设施、设备配置的标准,逐年加大对公共文化事业的投入并列入政府预算,尽快改变目前我省公共文化体育设施严重不足,部分设施简陋的尴尬局面,使我省的公共文化体育设施逐步与我省的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同时,各级政府还要认识到,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在建设文化大省,提高我省人民素质,开发人力资源,构建学习型社会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在国际上,文化体育等社会文化事业的发展,其具有决定性意义的核心问题是设施的建设(这就是有名的"设施决定论"),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的拥有量也是衡量当地政府政绩和体现一个地区社会和谐发展、科学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之一。各级政府责任人对落实有关法规政策责无旁贷,切实做到"两个文明"一起抓,必须严格按法规政策要求,保证对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建设的投入经费,要下大力气按照有关规定抓好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的达标工程,把建设一批达标的公共文化体育设施作为自己的任期目标的一项重要内容。
  二、省政府应尽快出台指令性文件,让我省企事业单位、国家机关所拥有的文化体育设施尽快向当地人民群众开放。
  为了解决当前我省公共文化体育设施严重不足与人民群众对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的需求日益增长的矛盾,各级政府要建立社会文化和社会体育的现代观念,做好协调工作,让我省各行各业尽快将各自的文化体育设施向市民开放;要让我省国家机关、国营企事业单位充分认识到,各自的文化体育设施实际上也是国家财政的产物,里面也有纳税人的贡献,所以,将其纳入我省公共文化体育事业建设的范围,合理地返还社会,也是各行各业应尽的社会义务。日本所有的国家机关、机构和公办大中小学的文化体育设施都要承担向社会开放的责任,川畸市职业高中的信息技术设施堪称亚洲一流,但每逢休息日都向市民开放。我省的部分中小学曾经也做过这样的尝试,有条件有限制地向当地的居民开放部分体育场地,但终因阻力重重,现在不了了之。其关键问题是不少人存在狭隘的本位主义,总认为设施场地是自己的,另外,当然也与政府对开放设施以后,没有及时做好一些必要的后续工作如颁行相关法规、增加设施维护费的投入等也不无关系。
  三、尽快恢复被改变用途、被侵占或蚕食的公共文化设施原有的功能。
  我省部分文化宫(站)、体育场(馆)基本丧失了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的功能,成为某些部门"创收"的重要渠道。这些部门所管理和经营的文化宫(站)、体育场(馆),按"国务院382号令"的规定,也属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的组成部分,应当"开展文明、健康的文化体育活动",不得"开展与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功能、用途不相适应的服务活动"。但是,在我省部分地区,过去令广大人民群众流连忘返的文化宫(站)、体育场(馆),现在或是变成了商业场馆,或是成为仓库、停车场,更有甚者,成为一些不健康行业的地盘。因此,政府要加强执法和监督,尽快责令其恢复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的功能。
  四、切实抓好乡镇基层文化站的建设。对边远贫困地区,省里要创造条件,对其实行政策倾斜,特别是加大力度落实"三有三保"的政策,尽快改变"五一站"的落后面貌,为山区人民精神文明建设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文化体育设施。
  五、要建立行之有效的公共文化体育事业的督导检查机制。省政府有关部门应严格按照国家、省政府的有关条例和政策法规,定期对地方政府进行督导和执法检查,要把各级政府责任人执行国家、省政府所颁发的有关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的法规政策的情况,作为考察其政绩和执政能力、执政水平的重要内容之一。
  六、要抓紧对我省公共文化体育设施从业人员的培训。目前我省公共文化体育设施从业人员的整体状况不容乐观,大力开展对一线从业人员的培训,特别是对农村图书馆、文化站的管理人员和公共体育设施的体育指导员的培训,应是当务之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