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文化大省必须营造良好的文化环境
--关于加大力度整治虚假医疗广告的建议
建设文化大省是省委、省政府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广播电视理应在建设文化大省的过程中,充分发挥舆论宣传作用,满足人民群众对精神文化产品日益增长的需求,为我省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创造良好的文化氛围。但是,在很长的时间内、在不少的媒体上,出现大量虚假的医疗广告,严重污染人民大众周边时空的文化环境,严重损害正在着力打造的文化大省形象。因此,我们认为很有必要进一步加大力度整治虚假医疗广告。
一、虚假医疗广告泛滥严重污染文化环境
违法的医疗广告在全国泛滥成灾。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03年对全国30个省市55家电视台的部分药品广告进行了监测,发现违法广告占监测总量的76%;对全国202份报纸的药品广告的全年监测结果显示,违法广告占84%。在违法广告中,禁止在大众媒介发布广告的占50%,未经审批的占23%,擅自篡改审批内容的占15%。
我省的虚假医疗广告情况同样突出。据南方网2004年9月1日的报导,去年以来,省工商局共检查电台、电视台、报社346多家,清查医疗广告3500条次,收缴违法印刷品广告13500份,查处违法医疗广告案件235件,罚没款53万元。
2004年11月8日至12日20:30~23:30,我们组织两组人员,同时对省内五家电台进行镜像收听并录音。结果发现虚假医疗广告占该时段广告的比例为 35%~55%,有些电台甚至以医疗专题节目的形式出现,在20:30~23:30时段中占了一半时间。尤其值得注意的是,这些虚假医疗广告或者夸大药品的适用范围,几乎是能治百病;或者夸大药品的有效率和治愈率,简直是药到病除;或者吹嘘是祖传秘方、名医传授,有如是华佗再生;或者吹嘘是专利发明、权威认证,可谓是世界一流;更有甚者,公然伪造批号、证明、文件以作宣传,利令智昏、置法律于脑后。这些虚假医疗广告违法乱纪、混淆视听、蒙骗百姓、误导消费,严重违反《广告法》,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给社会造成十分恶劣的影响。
二、虚假医疗广告泛滥的原因分析
多年来,从中央到地方的各级有关部门都一直在致力于打击虚假医疗广告,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存在的问题仍很严重。从理论上来说,医疗广告的制作、审批和监管还是比较规范的。第一,广告公司设计广告文案,并对其内容进行审核;第二,药监部门对企业上报的广告文案进行审核,通过后发给批准文号;第三,媒体对已批准的广告文案进行第三次审核,获准后刊登或播出;第四,工商部门对刊登或播出的广告进行监测,对违法广告的责任者进行处罚。但是,虚假医疗广告还是屡禁不止。我们认为有主要以下原因。
1.一些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商业道德败坏,唯利是图,无视法纪政令、不顾人民群众的健康与生命安全,不择手段泡制各种虚假医疗广告。
2.一些广告公司为招揽客户、扩大业务,想方设法采用各种手段,或是寻缝隙、找漏洞、打擦边球;或是先套取广告批文,再来偷梁换柱等等,使虚假医疗广告蒙混过关。
3.某些大众媒体在巨额广告收入的引诱下,社会责任弱化、道德观念淡薄、贪图部门利益,为虚假医疗广告打开了方便之门,助长了虚假广告的嚣张气焰。
4.有关法律法规体系不健全,审批、监管等工作存在漏洞,在一定程度上不到位,为不法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机。
5.一些消费者辨别能力不强,求医治病心切,自我保护观念淡薄,容易受虚假医疗广告的误导而迷失方向、受骗上当,成为物质上和精神上受损害的对象。
三、整治虚假医疗广告的几点建议
1.提高思想认识。这是一件关乎人民大众身体健康、关乎广告产业链相关部门人员防腐拒变、关乎净化文化环境和维护文化大省形象的大事,必须认真对待、严肃处理。
2.加大打击力度。对于炮制虚假医疗广告的生产企业和广告公司予以惩罚性罚款,甚至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让其付出巨额的成本和沉重的代价,使其有切肤之痛、亡命之危。
3.强化职业道德。各类媒体要加强法制观念、恪守职业操守,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审查广告的内容和形式,杜绝虚假医疗广告出台,绝不能见利忘义,为不法之徒打开绿灯。
4.健全法律法规。必须以制度为保障,建立健全的法律法规,形成巨大的约束力和威慑力。卫生行政部门尽职尽责、严格执法,必须对失职者严加惩处。
5.普及科学知识。在媒体上以专家论坛、名医讲座等各种形式,聘请医学专家撰稿或讲授健身、防病、治疗等方面的常识和进展(注意与广告的区别,不能提及具体的医疗单位、企业、药品、医生的名称和联系办法),提高人民大众的识别能力和自我保护意识。
6.完善监测系统。有关部门要建立完善的广告监测系统,对各类媒体的广告进行全天候24小时监测,及时有效地遏制虚假违法医疗广告。定期发布监测结果,以便公众对媒体进行监督。
7.建立举报制度。设立举报电话、信箱、电子邮件等,方便群众和社会对相关违法行为进行监督举报。同时注意保护举报人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