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年制义务教育教材供应应纳入政府采购制
一、现状
我国对与实现“义务教育”关系十分密切的“义务教育”教材的编写、供应等至今未做出严格的规定。教材供应如何与“义务教育”配套,并构成一个“义务教育系统”,在立法方面明显不够完整,这无疑是一个较大的漏洞。法律给把应该接受“义务教育”的人“强制”进来,强调了遵守法律的义务,却没有通过法律对履行法律者进行必要的保护,也没有建立系统的相关法律对提供教材的人进行制约,难免出现诸多弊端。
“九年制义务教育”的教材供应、选择(包括部分编写)、出版、发行,一直以来基本被教育行政部门、出版部门及新华书店所垄断,尽管十几年来这些部门也算完成了配合工作,但因为不合理的机制造成的负面影响决不容忽视。
二、弊端
总体地考察实施义务教育制以来出版、发行(国有)行业的发展,因义务教育教材供应的被垄断,造成的弊端是很明显的。出版界因为把主要精力用于争夺与教材有关的项目上,对其他诸如文化知识积累、传播,民族文化的挖掘与弘扬等完全置于次要位置;内部运行机制也不能与时俱进,进行必要的调整,以增强自身竞争力;更不能有效地通过市场整合社会资源,创造性地开拓进取。以至于站在WTO的门槛上,才发现自身的孱弱。造成这种局面,与他们仍将主要精力放在与教材有关的资源争夺上不无关系。
由于“强买强卖”得到法律的无心却实质的支持,更借社会应试教育逐步进入高潮,教育行政部门、出版发行机构在巨大“市场”利益驱动下,关系扭得越来越紧(尽管也有部门利益之争),效率越来越高;编书、审定、出版、发行,自成系统,“市场”潜力要多大有多大,而小学、初中学生的书本费不断攀升,书包越来越鼓,学生课程负担及家长经济负担越来越重,因这方面引起的社会问题也在不断增多。
总的来说,来自教材的巨额利益就像带有某种病毒的血液,在输入出版行业后,使该行业受到感染,其活力被削弱,可持续发展的能力也在逐渐丧失,其病菌又扩散到社会上,产生连锁反映。
这里还必须强调,教材的出版发行可获得国家退税,与烟、酒的专卖不同。国家从烟、酒专卖中获得高额税收进入社会第二次分配,全体国民从中都能得到好处,而义务教育教材的利益,却在行业内就被消化了,回报给社会的实在不多。
从社会管理的角度看,一个公共资源被如此垄断,产生这么多消极影响,政府对这一资源的管理,就必须转变思路。
三、提议
因“义务教育”而形成的教材“市场”,本来应该作为社会公共资源。社会公共资源不应该由某些行业垄断,成为其“金矿”,而应该由政府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下进行控制,才能保证其得到最有效的开发、利用,同时把效益回报给社会。为此,义务教育教材供应必须进入法制体系,通过补充立法建立政府采购供应制,确保这一资源得以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下被开发利用。
所谓“政府采购供应制”就是:义务教育所用教材,以政府名义向出版部门采购,然后提供给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向学生收取成本费。
补充立法首先要界定“教材”的含义,区别“基本教材”、“辅助教材”(包括乡土教材)的界限及确定两者之间的比重。立法界定“教材”的目的是防止“教材”的范围被无限制扩大。其次,通过立法建立政府控制下的义务教育教材编写、准入(审定)、选择、出版配送体系,界定每个环节的权限,形成互相制约机制。而政府采购操作规程可与现行“政府采购法”接轨;并建议成立政府义务教育教材供应中心,负责具体操作事宜。
在采用这种供应模式时,还应再配以一些相关措施:
首先,义务教育资源收归政府专控,避免目前由某些部门垄断而造成社会利益分配不均的弊病,并将由此防止加入WTO以后,其他社会经济实体以“国民待遇”进入发行环节争夺资源而导致混乱的可能。政府的专控使这一资源离开经济领域,成为社会公益事业的组成部分,完全符合国际惯例。
其次,真正实现学生课程减负,并减少家长的经济负担。刨去出版发行利润,用较少的钱就可以把教材印制得更加精致,农村也不必使用黑白版课本,这对培养学生的平等观及整体感方面将有潜移默化的积极作用。
第三,将这一公共资源从出版、发行部门剥离,使出版、发行部门集中精力通过市场配置资源,结合即将开展的事业单位改革,更好地调整内部机制,在挖掘和弘扬民族文化、传播科学知识上发挥更大作用。
第四,引入一些新的观念,以获取更多、更大的社会效益。如引入教材多次使用观念,规定小学一至三年级课本使用期为两年,其他为三年。重复使用教材,对学生道德观念的培养有积极意义,并可大量节约森林资源,增强学生的环保意识。
广东省改革开放先行一步,2001年税收达2700亿元,地方一般预算财政收入1157亿元。以2001年全省中小学教材发行码洋12亿元计,政府最多拨出10亿元启动资金即能很好启动这一供应工程。对广东省来说,可持续发展的首选工程莫过于教育,从贯彻“三个代表”看,更是一项政治任务、民心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