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善办学环境、促进我省民办高教事业健康、快速发展
民进广东省委在省政协九届二次全会上的书面发言
我省民办高校事业的出现和发展是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必然结果,是实现我省高等教育大众化战略的措施之一,它必将为我省的加快发展、率先发展、协调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然而,尽管经过十多年的发展,取得很大的成绩,但依然处在成长期,离成熟期尚远,未能满足社会和群众的日益需要。面对我省经济快速发展的形势、面对与国外的差距以及国内同行业激烈竞争发展的势态,我们一定要认清我省民办高等教育事业"前有标兵,后有追兵"的态势,一定要加快发展。
一、 我省民办高等教育事业发展的现状
(一)我省民办高等教育事业所取得的主要成绩
我省民办高教事业是从90年代初发展起来的。在"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加强管理"方针的指导下,不断发展、壮大,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1、民办高教已发展成为我省高等教育事业的重要有机组成部分
据调查,目前我省民办高教,从办学形式来看,主要有三种形式。一是独立建制的民办高等学校,二是普通高校民办二级学院,三是民办专修学院。从办学模式来看,主要有四种。一是公办民助模式,二是民办公助模式,三是独立民办模式,四是校企联办模式。
据统计,目前我省有独立建制的民办高等学校12所,占普通高校的16%,民办二级学院有12所,以挂靠普通高校的形式存在。两者合计在校学生有44501人,占高职、高专的在校学生的18.26%,非学历在校学生2915人,校园总面积57、39万平方米,教学仪器设备总价值为82842.4万元。专修学院全省有53所,其中举办文凭考试有的38所,占地面积220万平方米,招生数和在校学生分别为33981人和34015人,其中学历文凭招生数和在校生分别为8079人和12917人,分别占招生总数和在校生总数24%和38%。
以上情况说明,我省民办高等教育无论在学校的数量,校园面积、教学仪器设备、在校学生人数等方面都具备了一定的规模,同时办学积极性高、发展的潜力大,初步形成了办学形式多样化、办学模式多元化的可喜局面。
2、我省民办高等教育已初步形成自己的特色
我省民办高等教育,立足于市场,充分发挥灵活的办学机制,创新人才培养的模式,形成了自己的办学特色,初步创出自己的品牌。1997年7月,广东省自考委接受广州珠江物业酒店管理公司的委托,在国内高等自学考试中率先开考物业管理专业,为企业培养急需人才。同时,由珠江酒店管理公司成立了广州珠江管理培训学院,负责该专业的自学辅导。这种高等职业教育的模式属于全国首创。广州侨光专修学院,从市场需要出发,并结合"侨光"自身具有的财经方面的办学优势,从1987年起,就把财经专业作为"侨光"的市场定位。经过18年的努力,已经成为侨光的"主导专业"。白云职业技术学院提出"市场导向,服务社会"的办学宗旨,为此,学校加强校企合作,建立了30多个校外实习基地,并与广州、深圳和珠江三角洲上千家企业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2002年,学院第一届987名毕业生,一次性就业率91.4%,整体就业率92.97%。2003年6月,毕业生一次性就业率已达80%。培正商学院,注重在人才培养模式上的创新,专业课教学以外语为依托,与国际接轨。经过几年的努力,学院正初步形成以外语教学为特色的办学模式。学院近三年毕业生就业率分别是2000年82.64%,2001年96.07%,2002年94.81%,位于全省同类院校的前列。目前,我省民办高等教育已创出一批家长放心,学生相信,社会公认,政府满意的品牌。
3、为我省公办高等教育的发展和改革提供了经验
我省民办高等教育的发展,是我省社会发展和高教事业改革创新的必然产物。它在发展过程中形成的较为强烈的社会责任感,较为强烈的竞争和忧患意识,较为强烈的质量和服务意识,较为强烈的品牌和特色意识,较为强烈的资本运营意识,特别是民办高教的育人模式、市场服务意识,在拓展规模,人事管理和分配制度等内部管理体制等方面,都为公办高校的发展和改革提供了有益的经验和借鉴。
(二)我省民办高等教育发展的问题及困难
1、对民办高等教育的认识尚有待深化。
广东的民办高等教育,起步较早,但与民办高校数量占40%、在校学生占50%的浙江等民办高等教育发达地区相比仍显得发展慢,规模小,层次低,与哥伦比亚、日本、菲律宾、比利时、巴西、孟加拉、荷兰等国家私立大学或院校就读学生均达到50%的情形,更是无法相比。这与我省发达的经济、社会和人民群众的需求、尤其是与"广东高等教育大众化"的战略不相适应。究其原因主要是由于社会大众,尤其是某些政府官员和部门负责人受传统观念的影响,对新的经济形势下民办高等教育的发展的重要意义认识不足。因此,把民办高等教育看成为只能是公办高校的"补充"和"配角",对民办高校的支持和鼓励只能大多停留在口头上和文件上,未能全面转化为具体的政策和措施。
2、民办高校的产权不清、合理回报不明。
民办高校的产权不明晰,是制约民办高校发展的重要原因。这主要表现在举办者投入民办高校启动的资金与举办者财产分离后是归学校所有,还是归举办者所有;举办者与学校管理者分离的民办高校学校存续期间举办者与校长谁有权支配学校财产;国有资产投入到民办高校中,产权归政府还是学校等。产权不明,限制了社会资金的投入,不能有效地保障投入者和民办学校的利益。
目前我省民办高校没有明确回报率又是制约民办高校发展的另一个原因。例如没有确定学校在还本付息期间,收入的多少用来还本付息,多少用于学校的正常运作。还本付息结束后,非企业法人学校的收支盈余,多少转入事业基金,用于教育事业发展及后备,多少用于集体福利和奖励职工,多少用于举办者的回报;企业法人的税后利润应当提取多少为法定公积金,多少为法定基金和多少作为事业发展及后备基金,多少为举办者的回报等。由于这些不明确影响了民办高教健康稳定正常发展。
3、对民办高等教育缺乏有效的管理和协调。
一是缺少战略性的规划。民办高等教育事业作为实现我省高等教育大众化的措施之一,对其目前发展数量的分析、今后发展的思路和目标、布局以及培育、监督体系建设等系一列宏观性、战略性的问题,至今仍未提到议事日程上来。二是机构缺位。目前未有统一的机构来处理和协调民办高等教育的事务。三是管理不力。对虚假广告、恶性招生、损害民办高教利益的不法行为没有给予及时有效的打击。
4、对民办高等教育未能一视同仁。
对民办高等学校与公办高等学校未能一视同仁。如大部分民办高校在教育征地方面没有享受公办学校的优惠,不能享受政府低息贷款,更不能享受政府贴息贷款;据一些专修学院反映,他们的学费收入要交营业税、所得税、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附加税、科技治安基金、治安巡逻等多种税费;教育部门不将民办高校教师纳入管理,领取教师资格证和评定职称等有困难;有些地方的民办高校学生要办理《外来人口暂住证》,学生不能享受"半价"火车票,不能享受政府助学贷款等。对此普遍反映强烈,急待解决。
二、发展我省民办高等教育的建议
1、营造一个有利于民办高教发展的舆论环境。
大力宣传民办高等教育发展的重要意义和必要性,使整个社会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明白,我省民办高等教育是改革开放的产物,是我国高等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大力发展民办高等教育对于我省加快发展,率先发展,协调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新闻单位要积极宣传国家关于发展民办高等教育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正面报道我省民办高等教育所取得的成绩,营造有利于我省民办高等教育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2、营造健全的法制环境。
对全省关于民办高等教育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制度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凡是与《民办教育促进法》不相符的要废止或修订。目前要争取尽快制定《广东省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细则》,通过细则进一步明确民办高等教育的扶持政策,特别是要明确产权归属和回报方式、回报率等问题。此外,还要制定广东省民办高等教育学校和机构设置标准、审批管理办法、学校、教师、学生合法权益保护条例及专修学院向民办高校过渡的办法,营造一个依法办学,依法管理的法规法制环境。
3、营造优质高效的政务环境。
把民办高等教育的发展纳入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建议象公办高教一样,制定民办高等教育"十五"规划,以制定民办高等教育近期,中期发展目标,把民办高等教育纳入有序发展的轨道。在实践中,对我省发展较好的独立建置的民办高校要支持其进行本科教育,对挂靠的民办二级学院要进行规范,专修学院则统一纳入省成人高教招生考试计划进行大力扶持,从而使我省民办高等教育协调、健康发展。
进一步理顺关系。各级政府要转变职能,增强服务意识,同时要将教育行政管理的重点界定为制定政策和发展规划、设置准入条件和加强督导,进行市场监督和维护市场秩序。建议建立专门管理民办高教的职能部门,统筹民办高教工作和处理民办高教的事务。
加快管理的力度。对非法办学,恶性竞争的民办高校进行打击,尽快建立全省统一的民办高校设置标准、教师聘任、教育教学、督导评估、固定资产运作和管理、安全管理等制度来加强对民办高教管理。
建议设立民办高教基金。主要用于民办高教事业的整体宣传、考察、培养、网络建设,同时培育一批全国乃至世界的名牌民办高校,以及民办高教遇到困难时进行扶植和救济。
4、营造一个一视同仁、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
全社会对民办高教要一视同仁。在用地、报建、水电、消防、贷款以及招生、评先、参赛、奖励、参加会议、文件阅读、党团组织建设等方面享受公办学校一样的待遇。建议给民办高校自筹编制,或成立教育系统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实行人事代理,为教师在公办高校和民办高校之间流动创造条件。民办高校教师参加继续教育、学位提升、培训、职称评定、本人和家属入户、退休、医疗与公办高校教师同等对待。民办高教的学生在就业、助学贷款、户口、乘车等方面与公办高校的学生享受同等待遇,以创造一个公正、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