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9月14日,广东省教育厅对民进广东省委提交广东省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的第20160322号《关于广东民办教师生存现状及政策的提案》做出了答复意见。
省教育厅表示感谢省民进对广东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一直以来,省教育厅高度重视政协提案答复工作,厅领导主持召开专题会议, 研究解决民办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热点难点问题,进一步提高提案议案办理质量。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会办单位也对民办教育工作和《提案》提出的问题建议高度重视,从以下几方面进行了答复:一、关于省级民办教育专项资金;二、关于加大对民办学校教师的财政补贴力度,完善民办学校教师社保和退休制度;三、关于制定和完善民办学校教师的住房优惠政策;四、关于保障民办学校教师的政策性待遇和专业发展的权利;五、关于探讨民办学校教师和公办教师的合理流动机制;六、关于推进建立民办学校风险准备金制度。
下一步,省教育厅将会同省直有关部门,指导各地把民办教育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统筹推进民办教育与公办教育协调发展。
最后省教育厅再次感谢民进广东省委对广东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对此提案答复,省民进表示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