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扩大我省义务教育免费范围

2016-12-21 05:08:17 来源:广东政协网

关于进一步扩大我省义务教育免费范围

逐步推行完全免费义务教育的建议

(民盟广东省委会在广东省政协九届一次会议上的大会发言)

 

中国民主同盟一贯拥护“科教兴国”战略,并且认为教育的根本在于提高全民族的素质。中共十六大报告中特别强调:“教育水平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标志和基础”,这是对科教兴国战略以及可持续发展战略在新时期的进一步阐释。为了推动我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以及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社会发展目标,必须全面贯彻十六大精神,进一步全面提高我省人民群众的素质。近年来,我省义务教育工作取得了很大的成绩,普及率进一步提高,小学五年保持率也保持较高的水平;省财政还每年拨出3亿元为贫困生免书杂费。然而,跟北京、上海、浙江、江苏等地相比,在义务教育普及指标的许对方面都还处在相对落后的水平,和我省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全国所处的地位以及对人口素质的要求相比极不相称,和我省建设教育强省的目标以及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目标更不相称。众所周知,义务教育是提高全民族素质的基石,也是教育发展的基石。没有高水平、高质量的义务教育,要想全面提高教育水平是不可能的。因此,要全面提高我省的教育水平,必须先从全面普及义务教育抓起。为了进一步推动我省义务教育普及工作再上新台阶,我们认为:(1)免费是全面普及义务教育的必要条件;(2)根据我省经济与社会发展的现状以及教育发展的目标,应当进一步扩大义务教育的免费范围,由免学费扩大到免书杂费,并争取近期在全省范围逐步实现义务教育的全免费。

 

一、推行完全免费义务教育的必要性

免费是加快普及义务教育速度的一个最为重要的条件。美国普及初等义务教育共花费了70年的时间,而日本则只用35年。其中最主要的原因,就是日本较好地实施了义务教育的免费原则。1907年他们实施了六年制免费义务教育,1944年又试行八年制免费义务教育。免费成为日本义务教育迅速普及的根本保证。

免费是维护《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法律尊严的基本条件。从义务教育立法的角度,“义务”有双重的含义:国家有保障实施教育的义务,公民有保证适龄少年儿童接受教育的义务。从国家义务方面来看,免费是政府为公民提供基本受教育机会义务的具体体现。从公民义务角度来看,当公民不能履行送子女上学的义务时,根据法律可以采取惩罚性措施以维护法律的尊严。但现实中,也存在一些因贫困或借口贫困而不履行送子女上学义务的现象。如果免费之后,不履行义务将可以采取相应的强制措施,少年儿童受教育的权利才能得到保障,才能体现义务教育法的尊严。

免费义务教育是公共财政制度对政府职责的基本要求。自1998年以来,我国政府已经明确提出构建公共财政制度的财政体制改革目标。按照公共财政制度对政府职责的规定,政府公共资源要退出经营性领域而重点保证公共产品的提供。按照公共产品理论,义务教育是典型的公共产品。义务教育主要是基础教育,其利益主要表现在人口基本素质的提高对社会发展的贡献方面。由于义务教育是公共产品,在义务教育阶段根本不存在什么“教育成本分担”之说,承担义务教育的成本是政府财政的当然职责。如果说义务教育阶段也讲成本分担的话,受教育者的家长早在纳税阶段就已经分担了成本,而不是在学校教育阶段重复分担。政府要明确“教育成本分担”,主要是针对高等教育、职业教育和某些高标准要求教育那样的“准公共产品”而言的。

免费是我省赶上义务教育发展强度较高省区的需要。目前,我省义务教育的整体普及率虽然已经进入全国各省区的前列,但在某些指标上还是比较落后,与经济地位相当的北京、上海、江苏、浙江四地义务教育发展程度相比,我省学龄儿童入学率和小学升学率均落后于四地;另外,我省义务教育发展的地区差距很大,部分地区少年儿童失学辍学率偏高,尤其农村特困家庭子女失学辍学问题极为严重等。为了加快义务教育的发展,目前已经明确提出逐步施行全免费义务教育的已有北京市、浙江省宁波市、河南省济源市。孙中山在义务教育方面,曾特别主张“不特不取学膳等费,即衣履、书籍,公家任其费用”。广东是伟人孙中山的故乡,和上述地区相比,广东既未能“率先”,也没有“迎头赶上”。今天我们虽不能如伟人所愿施行更彻底的免费,但我们有必要、有能力在全国较早地免去义务教育的基本费用,以告慰伟人英灵。

免费是整治义务教育乱收费的需要。义务教育乱收费,是一个涉及全国范围的教育行业不正之风。有关教育收费已经成为各地价格投诉的热点,我省也不例外。最近的资料表明,广东有关教育收费的投诉已经名列各种价格投诉之首,整治教育乱收费势在必行。如果义务教育全免费,各种巧立名目的乱收费便无机可乘。

 

二、完全免费义务教育的范围及可能性

1、免费的范围。目前我国义务教育的免费仅限于“学费”,杂费和书本费仍教育者负担,实际上是一种“不完全的免费”,不符合义务教育免费的整内涵。基于此,我们提出,随着我省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义务教育的免费范围应在原有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免费的范围由学费扩大到书杂费,实现义务教育的“全免费”。

2、我省逐步推行完全免费义务教育的可能性。我省逐步推行完全免费义务教育的可能性,主要表现在两方面:

第一是经济基础。按我们的预算,如完全免去义务教育阶段在校学生的书杂费,只需要财政增拨约30亿元,仅占地方一般预算收入的2.5%左右。另外,我省本级财政拨款对教育以及对义务教育的投入在全国都处在相对落后的地位,从财政的角度增加对义务教育的投资尚有很大的可能性空间。我省本级财政对教育的预算内拨款,占本级财政支出的比重居全国倒数几名的位置,远低于国务院关于在“八五”期间达到15%的要求。从义务教育阶段事业费来源中预算内拨款所占比例来看,广东远远落后于京、沪两地。同时广东预算内教育拨款在总量不足的情况下,倾向于对非义务阶段高中教育的投资,而对义务教育投资重视不够。

第二是在推行完全免费的义务教育方面已有的工作基础。一是我省率先进行了中小学收费的“一费制”改革,在一定程度上清理了义务教育阶段的乱收费问题,减少和规范了收费项目,大大推进了义务教育的免费进程;二是我省实行的对义务教育阶段贫困生的免书杂费政策,省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3亿元,免收全省农村人均纯收入1500元以下的困难家庭子女义务教育阶段书杂费,这为我省进一步在全省范围内施行全免费的义务教育奠定了很好的基础。

 

三、我省逐步推行完全免费义务教育的策略

(一)要克服认识上的障碍。认识上的障碍主要表现在两方面:其一是把对义务教育的投资当作负担。我们在调研中了解到,政府并非没有财政能力,而是没有正确的职责观念;其二是“等”或“观望”的思想。总认为是否完全免费是国家政策的事情,只要国家政策规定了全免费那就开始执行全免费。为此,我们要真正将全免费义务教育工作落到实处,首要的工作就是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克服以上认识上的障碍。

(二)分阶段,由边缘地区到中心地区,由落后地区到发达地区逐步推行。由于推行义务教育全免费工作是一项庞大的工程,涉及人口多,需要资金多,为了不给财政带来较大的压力,该项工作适宜在省政府统一领导下,以地市为单位分阶段实施。根据保障公平的原则,应当让最贫困最需要帮助的人,首先享受到政府的帮助,因此每一个地市都应当由边缘地区向中心地区推进,由经济落后地区向经济发达地区推进。以广州市为例,可先在广州市郊经济落后的地区实行,然后再向经济发达地区和城区推进。

(三)分类指导,省市财政共同努力。所谓分类指导,是指省政府可以根据不同地区的经济情况采取不同的指导措施。对经济发达的地区,省政府主要“给政策”,即在政策上要求地方实施免费义务教育,并作为考核地方政府业绩的内容之一,所需经费则由地方本级财政自己负责;对经济落后地区则“给资金”,通过省级财政专项转移支付加大对落后地区的扶持力度,同时也可要求地方根据能力提供配套经费。总体上说,做到省级财政和市县级财政共同努力以确保经费的落实到位。在各级财政具体经费的分担比例上,可以通过进一步调研以后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