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东地方金融改革和发展若干问题的研究报告

2016-12-21 05:08:18 来源:广东政协网

关于广东地方金融改革和发展若干问题的研究报告

广东地方金融改革和发展课题组

2003年10月20日

  

                   摘        要
    本文通过描述广东地方金融的发展态势,总结了广东金融的总体特点,分析加快地方金融改革的紧迫性,对加快地方金融改革和发展提出了若干政策建议:一是提高对金融的认识。二是省委、省政府应当尽快制订、出台一个《关于加快地方金融改革与发展的决定》,明确表明态度,把地方金融改革作为当前经济发展的一项重大改革举措,把金融业作为重要的支柱产业予以扶持。三是加快地方金融改革要坚持“稳、狠”结合的策略,用发展的眼光解决问题。四是加快地方金融改革和发展要正确处理好经济发展与金融风险、国有金融机构与地方金融机构、政府与金融、货币市场与资本市场的等关系。文章还指出,鉴于广东地方金融的特殊性,应尽快成立广东省金融业发展规划与管理办公室,并尽快着手开展下列工作:一是加快农村信用社的体制改革,充分发挥其对农村经济的支持作用。二是尽快研究制定支持金融业发展的政策扶持体系。  三是为金融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三是借鉴其它省市支持金融业发展的做法,尽快研究制定出扶持广东金融业发展的产业政策、人才政策、办公用地政策等。四是加快金融资源整合,增强地方金融活力。五是拓宽直接融资渠道,进一步推进资本市场的发展。 

 

    一、广东地方金融发展现状判断

    (一)金融服务体系

    2002年末,广东省共有银行业营业网点(储蓄所以上)21519家,其中四家国有独资商业银行有7086家网点,3家政策性商业银行有100家网点,四家资产管理公司有8家网点,10家股份制商业银行有1042家网点(其中广东发展银行、深圳发展银行、招商银行总行设在广东),六家城市商业银行有349家网点,邮政储蓄有1464家网点,农村信用社有8135家网点,非银行金融机构有44家网点,外资银行50家。从业人员234750人。

行列名称

全金融机构

国有独资

政策性银行

其他银行

城市商

业银行

农村信用

合作社

非银行金融机构

资产管理公司

外资银行

职工总数

217925

129531

2142

24677

6965

58196

1187

 

 

机构总数

21519

7086

100

1042

349

8135

44

8

50

    2003年6月末,广东包括A、B股在内的境内上市公司共139家,占全国(1250家)的比重为11.1%,全省21个地级市,除云浮、汕尾、河源之外,其余各市均有上市公司。截止2002年末,上市公司累计筹集资金993.6亿元。有10家证券公司(以下口径不含深圳),证券营业部349家,分别约占全国的7.81%和13%左右;有2家基金管理公司,旗下管理封闭式基金4只,开放式基金2只,首发总规模115.94亿份,分别占全国的7.4%、7.4%、6.45%和6.87%;注册期货经纪公司共16家,占全国期货经纪公司(189家)总数8.47%,期货经纪公司属下营业部8家,今年上半年广东期货市场代理交易额为6819亿元,比去年同期(3090亿元)增长120.68%。

    2003年6月末,广东省(不含深圳市,下同)共有保险主体25家,其中,产险主体12家,寿险主体13家。已经有美、英、意、加、德等5个国家的保险公司设立了9家合资或独资营业性机构。已开业的保险中介机构有21家,其中经纪机构3家,代理机构13家(3家为新开业,暂无业务收入),公估机构5家(2家为新开业)。另外,还有28家中介机构正在筹建。

(二)金融业发展现状

2003年9月末,广东省金融机构本外币存款余额28856.89亿元,占全国13.4%同比增长19.0%。人民币(不含外资)各项存款余额26418.44亿元。其中本外币储蓄存款余额15214.86亿元,占全国14.1%,同比增长19.3%;企业存款余额9281.58亿元,占全国12.5%,同比增长17.4%。本外币贷款余额19798.56亿元,占全国11.9%,同比增长24.8%。人民币(不含外资)各项贷款余额17909.56亿元。其中股份制商业银行各项存、贷款余额为5059.03亿元和3982.18亿元,城市商业银行各项存、贷款余额为1050.83亿元和610.49亿元,农村信用社各项存、贷款余额为3172.66亿元和2166.79亿元,非银行金融机构各项存、贷款余额为189.39亿元和189.70亿元。

1、各金融机构存、贷款占比(%)

(三)广东地方金融业的主要特点

1、金融大而不强,金融风险较大。从银行业的情况看看,广东各项存、贷款在全国31个省、市中“特立独行”、“一马当先”,但由于多种原因,广东金融一直是大而不强,无论是资产质量还是经济效益都与其总量第一非常不相称,更重要的是,广东金融总量第一,风险也是第一,风险问题已经严重影响广东金融发展。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以来,广东受泡沫经济、金融机构粗放经营、金融监管不力、社会信用环境不佳等众多因素影响,金融风险问题极为严重,支付风险蔓延,一度成为全国的高风险地区。虽然经过各方面的努力,目前系统性的支付风险已经得到遏止,但仍遗留了较大的风险隐患,而且这些风险隐患至今仍严重影响着广东金融的进一步发展:一是大量停业整顿的地方中小金融机构至尽仍然无法退出市场,风险隐患很大,影响着社会和经济稳定。二是资产风险包袱相当沉重。2002年末,广东金融机构人民币不良贷款率为23.06%,分别比上海、浙江、江苏高16.26、16.13和8.76个百分点(见表六)。三是部分中小金融机构仍处于高危状态,特别是多数城市商业银行和不少的农村信用社存在严重的资产风险和财务风险,一些中小金融机构基本是靠人民银行再贷款维持运作,基本丧失自我生存和发展能力。2003年9月末,广东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余额占全部金融机构不良贷款的22.6%,不良贷款率比全省平均水平高21.17个百分点。四是外生性金融风险时有发生。由于历史遗留问题积聚的社会经济矛盾,不断诱发出各种外生性金融风险,如2002年以来,广东就先后发生了顺德农村信用社存款异常下跌风波、茂名电白农村信用社存款纠纷风波、广发行汕头分行挤提风波和广州商业银行帐外经营被新闻媒体披露事件等。各种金融风险使广东疲于应付,忙于规范,疏于发展。

2、县域金融服务不足,难以满足经济发展的需要。随着国有商业银行体制改革向纵深推进,其分支机构陆续退出县及县以下地区,或者上收贷款审批权限。而广布城乡的邮政储蓄仅承担吸收储蓄存款功能,起的是抽水机的作用。因此对县及县以下的金融信贷服务主要由农村信用社承担。

下面我们选取湛江地区(广东欠发达地区)为样本,以1990年以来该地区金融服务与县域经济的增长关系为实证进行分析。

我们利用以下指标来反映县域金融对县域经济的支持:采用贷款余额(L)来反映储蓄转化为投资;采用存款余额(S)来反映县域金融体系在提高储蓄方面的作用;采用投资额(I)来反映在投资对经济的作用;对县域经济发展则主要考察其国内生产总值(GDP)。依据历年来湛江五县(市)(廉江市、遂溪县、吴川市、徐闻县、雷州市)的相关资料,建立如下模型:

其中D1999为虚拟变量。加入虚拟变量是因为1999年的经济有较大的波动。模型中的五个系数中 为常数项, 这三个系数分别反映了贷款余额L,存款余额S和投资额I对GDP的影响。而 则反映了1999年GDP的异常波动。

利用上述模型,对相关数据进行计算,得到如下结果:

湛江五县(市)(样本区间:1990-2001年):

GDP=242868.1+0.889S+0.342L+0.312I-88273.3D1999                          1)

          (1.545)   (6.675) (1.422) (1.717)  (-0.570)

      R2=0.991   Adjusted- R2=0.986  D.W.=1.624

其中:

廉江(样本区间:1990-2001年):

GDP=34825.5+0.656016S+0.512635L+0.105592I-53180.4D1999   2)

          (1.059)    (8.776)     (2.594)   (4.112)    (-1.818)

      R2=0.993   Adjusted- R2=0.989  D.W.=1.677

遂溪(样本区间:1990-2001年):

GDP=52568.3+1.998975L 0.870476S-5.16159I- 58046.3D1999    3)

          (0.658)    (3.123)     (1.827)   (-1.269)    (-1.005)

      R2=0.899   Adjusted- R2=0.842  D.W.=1.729

吴川(样本区间:1990-2001年):

GDP=-17278.3+1.085376S+0.132112L+1.567134I-35227.1D1999       4)

          (-0.888)    (3.902)     (1.025)   (3.051)    (-1.537)

      R2=0.974   Adjusted- R2=0.958  D.W.=1.799

徐闻(样本区间:1990-2001年):

GDP=11883.5+0.647598L+0.598609S+0.600575I-668.332D1999     5)

          (1.426)    (5.351)     (5.437)   (1.351)    (-0.058)

      R2=0.974   Adjusted- R2=0.958  D.W.=1.799

雷州(样本区间:1990-2001年):

GDP=-59517.3+0.343896S+2.406834L+0.233482I-74005.1D1999    6)

          (-1.401)    (1.577)     (4.407)   (1.227)    (-1.779)

      R2=0.963   Adjusted- R2=0.943  D.W.=1.919

上面各个模型的拟合度和D.W.检验值都很不错,可见湛江各个县(市)的经济发展与前面所选取得指标都具有明显的线性关系。观察上面模型结果,可以发现,对湛江五县(市)而言,无论是存款还是贷款的提高都能够导致经济的增长,这也意味着县域金融对县域经济的发展起着很重要的支持作用。

但是,通过分析有关数据,不难发现湛江五县(市)近年来金融体系对县域经济发展的支持正在逐渐减弱,如下图所示:


从上图中可见,从1990年到2001年,湛江五县(市)GDP的整体走势是平稳上升的(1999年例外);存款余额也随着经济的发展而相应地增加,与经济的发展保持基本的同步性;但是,贷款余额在1997年之后就趋于平缓,相对于经济的发展而言可以说是停滞不前,这就极大地限制了金融对县域经济的支持力度。事实上,我们从上图中可以看出,从1990年到1997年,湛江五县(市)的存款余额与贷款余额基本持平,甚至在某些年份还存在着贷差;但是从1998年以后,贷款余额明显跟不上存款余额的增长。

我们可以计算出湛江五县(市)贷款的不足程度。依据1997年以前GDP与贷款的比例来计算,可以得到如下的回归方程:

GDP= -172249+2.095L                                       (7)

     (-1.355) (11.989)

R2=0.960   Adjusted- R2=0.953  D.W.=1.520

由此可以计算得到2001年的贷款额应该为1137586万元,而实际的贷款余额为942869万元,中间缺口为194717万元(以上数据均利用SPSS软件计算得到),中间缺口与实际贷款的比值达到了20.65%。需要说明的是,由上图可以看出,1992-1995年间,贷款余额的增长速度已经明显跟不上GDP的发展速度了,因此用这种方法算出来的中间缺口是偏小的,但即使如此,超过1/5的比例依然能让我们触目惊心。

我们采用湛江市区的数据进行对比,如下图所示:

从下图中可以看出,湛江市区的贷款余额除了在1999年有所下降外,其他年份基本都在增长,虽然也存在很明显的存差,但贷款余额基本上能与GDP以及存款余额保持一致的增长态势。类似前面分析,我们可以建立湛江市区1990年至1998年GDP与贷款余额之间的模型:

GDP= -186224+1.061L                                     8)

     (-2.318) (14.764)


R2=0.969   Adjusted- R2=0.964  D.W.=1.163

对比模型(7)和(8),从中我们不难看出,同样的一单位的GDP,在市区中,可以对应有接近1单位的银行贷款余额;在对于五县(市),则只能得到不足0.5个单位的银行贷款,由此可见县域金融对县域经济的支持还需要加强。

3、资本市场的发展出现滞慢。近几年来,国家的金融政策不断向华东地区倾斜,广东(不含深圳)企业上市融资额以及占全国的比重逐年下降, 1999年融资额比1997年减少了50.61亿元,比重下降了3.28个百分点。2000年10月深圳证券交易所停发新股,对广东资本市场的发展打击更大,2001年融资额比2000年减少了46.03亿元,比重下降了1.05个百分点,2002年融资额仅12.05亿元,占全国的比重为1.25%,与广东经济大省的地位严重不相称。

19972002年广东与全国证券市场融资额对比表

 

 

 

 

年份

广东融资额         (亿元)

全国融资额              (亿元)

比重

1997

72.79

1293.82

5.63%

1998

43.68

841.52

5.19%

1999

22.18

944.74

2.35%

2000

81.22

2103.07

3.86%

2001

35.19

1252.34

2.81%

2002

12.05

961.74

1.25%

4、地方金融市场份额小,大部分被国有商业银行垄断。从广东货币市场看,国有商业银行占据了垄断地位。2003年9月末,四家国有商业银行存、贷款分别占59.4%和56.6%,股份制商业银行分别占19.1%和22.2%,城市商业银行分别占4.0%和3.4%,农村信用社分别占12.0%和12.1%,非银行金融机构分别为0.7%和1.1%。从目前各金融机构的分布和经营目的看,股份制商业银行基本集中在经济发达地区,城市商业银行也集中在广州、深圳、珠海、佛山、东莞、湛江六市,而县及县以下的金融服务只有农村信用社,占的比重仅12%,与县域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不符。

5、金融运行环境不尽人意。由于泡沫经济的严重影响,广东信用环境相对较差,企业逃废债问题非常严重,使广东银行出现大量不良贷款。近年来,虽然各方面对此问题有所重视,并采取了一些措施,但与国内其他省市近年来在社会征信系统建设、打击逃废银行债务以及建立信用担保体系建设方面做的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相比,还是显得力度不够,措施不到位。

二、加快地方金融改革和发展的紧迫性

    (一)地方经济发展的迫切要求。党的十六大提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发展战略,地方经济,尤其是区域经济、民营经济、县域经济、三农问题等,对金融服务提出了新的要求。

  首先,制约中小企业融资的瓶颈仍未得到有效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依然普遍存在。广东省得改革开放之先,市场经济比较发达,中小企业在国民经济中占有较重的地位,据测算,2003年上半年,广东省中小工业企业完成增加值1346.2亿元,占全部工业企业增加值的55.2%,同比增长23.9%(现价),增幅同比提高5.8个百分点;实现销售收入495.8亿元,占全部工业企业销售收入的55.2%,同比增长22.5%,增幅与上年同期持平;实现利税239.2亿元,占全部工业企业利税的33.6%,同比增长22.0%,增幅同比提高4.0个百分点;完成固定资产投资454.8亿元,占全部工业企业固定资产投资的52.0%,同比增长52.3%,增幅同比下降44.0个百分点;外贸出口额为72.4亿美元,占全部工业企业出口总额的19.1%,同比增长80.3%,增幅同比提高59.2个百分点;6月末,中小工业企业从业人员有553.9万人,占全部工业企业从业人员总数的81.8%,比年初增加45.9万人。广东的中小企业为解决劳动就业,促进经济平稳快速增长作出了重要的贡献。从人民银行广州分行2003年8月对广东省中小工业企业贷款情况调查的结果看,中小工业企业融资问题没有较大的改观,瓶颈制约依然存在。从对广东省内全部金融机构的调查问卷看,广东省金融机构2002年末对中小工业企业贷款余额占全部贷款的比重为24.7%,比上年末下降2.2个百分点,2003年1-6月新增贷款中,中小工业企业占22.5%,同比下降了0.4个百分点。与金融机构有信贷关系的中小工业企业10.45万家,其中A级以上的2.77万家,占26.5%。从对100家中小工业企业的抽样问卷调查结果看,40%的企业认为资金不足,企业的主要筹资、融资渠道依次是金融机构贷款、占用客户资金和企业、职工自筹。1-6月从金融机构实际获得短期贷款306笔,15.58亿元,中长期贷款26笔,2.8亿元。党的十六大召开后,民营经济成为当前乃至今后经济发展的重点,但金融机构对其信贷支持并没有同比例增长,说明制约中小企业融资的因素仍未有效解决。

其次,金融资源的配置失衡,区域分布不合理,资金流动集中程度加剧。与广东经济发展区域不平衡相适应,金融资源的区域分布极不平衡,大部分集中在珠三角地区,而且存在进一步加强的趋势。从存量看,2003年6月末,珠三角地区各项存款占全省比重为85.4%,比GDP占的比重高7.9个百分点,其中广州、深圳两市比重为54.4%,比GDP比重高13.7个百分点。各项贷款比重为87.3%,比比GDP占的比重高9.8个百分点,其中广州、深圳两市比重为59.0%,比GDP比重高18.3个百分点。

广东省中心城市、珠三角地区经济金融集中程度表(%)

              

经济金融指标

广州、深圳占全省比重

珠三角地区占全省比重

经济指标

2002年

2003年上半年

 2002年

2003年上半年

国内生产总值

40.8

40.7

74.2

77.5

工业增加值

45.0

43.9

85.7

86.5

基建、更改投资

51.8

47.2

79.4

81.6

外贸出口

51.0

51.7

95.1

95.1

实际利用外资

45.5

42.1

90.6

89.2

财政收入

60.1

56.5

87.2

88.0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

41.1

41.8

70.7

70.9

金融指标

余额

新增

余额

新增

余额

新增

余额

新增

各项存款

54.3

60.3

54.4

54.2

85.3

88.7

85.4

85.6

  企业存款

68.0

70.6

67.5

58.9

92.3

95.5

92.5

94.5

  居民储蓄存款

41.4

48.1

41.4

41.7

78.8

82.9

78.6

77.2

各项贷款

57.7

72.7

59.0

66.9

86.6

92.7

87.3

91.9

  短期贷款

47.7

78.1

48.4

61.2

82.6

88.9

83.1

91.3

  中长期贷款

68.3

65.4

67.1

52.3

90.5

90.9

90.4

87.7

  个人中长期消费贷款

65.6

62.9

64.6

56.2

93.4

92.4

93.1

90.6

票据贴现

88.1

88.6

91.0

94.7

98.7

100.0

98.8

98.9

 

再次,农民贷款难问题难以解决。随着国有商业银行改革的不断深化,其经营管理权限不断上收,目前真正面向农民,为农民提供贷款支持的主要依靠农村信用社。2003年9月末,广东省金融机构农业贷款余额455.97亿元,占全部贷款的2.5%,比年初增加6.38亿元。农村信用社贷款余额2166.79亿元,占全部贷款12.1%,比年初增加168.31亿元,占全部新增贷款6.6%,其中农业贷款350.58亿元,比年初增加11.13亿元。也就是说,虽然当前贷款投放势头较猛,但投向农业的贷款仍然很少,而且主要靠农村信用社支持,其它金融机构仍在退出。

(二)目前的金融管理机构和组织体系难以适应地方经济发展的要求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逐步建立与完善,广东多种所有制、多种经营形式的经济全面发展。截止2003年8月,广东已有个体工商户182.7万户,注册资金395亿元。私营企业29万户,注册资金3943亿元,其中注册资金1000万元以上的5521户,注册资金5000万元以上的集团企业289户,股份公司10户,产值超亿元的118户。外商投资企业5.09万户,投资2333亿美元。内资企业35万户。多层次的经济活动对金融服务的要求也是多层次、多种多样的,是目前以国有商业银行为主导的金融架构难以满足的。与日益活跃的经济活动相比,广东目前的金融管理机构和金融组织体系存在明显的不足:一是没有一个良性互动的,金融业发展的管理、协调机制,长远的战略规划和政策取向。目前广东的金融机构基本上是各自为政,国有商业银行及股份制商业银行受其总行领导在当地开展经营活动,城市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和其它非银行金融机构独立开展经营活动,接受有关金融监管部门的监督管理,对整个地方金融业的发展既没有发展规划也没有具体的协调部门。二是地方金融组织体系老化,改革步伐缓慢。广东目前的金融组织体系基本沿袭了10年前的模式,出现的变化是关、停了一批地方金融机构,但没有新的补充。

(三)广东金融业受到了来自长江三角洲经济群体的严峻挑战

广东金融发展势头已现疲态。一是金融增量小于江苏和浙江。2003年一季度,广东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增加额分别比比江苏少262亿元和440亿元,比浙江少118亿元和314亿元。二是速度落后于全国平均水平。2003年3月末,广东人民币各项存、贷款分别比上年末增长4.3%和4.0%,低于全国平均水平2.4个百分点和2.2个百分点,其中存款增长速度比全国最高的江苏低6.2个百分点,贷款增长速度比全国最高的浙江低8.3个百分点。三是存贷比较低3月末,广东金融机构人民币存差为7910.84亿元,分别比上海、江苏、浙江、山东多4990、3954、5238、6014亿元。存贷比为67.0%,比1997年下降了6.8个百分点,而同期上海、浙江存贷比比1997年提高了10.5和2.1个百分点。目前,广东存贷比分别比上海、江苏、浙江、山东低10.5、2.9、11.3、15.8个百分点。。

广东金融发展的比较优势渐失。改革开放以来广东金融发展有两个比较优势,即政策优势和经济优势。目前,随着国家经济和金融政策资源逐步向长江三角洲倾斜,广东原有的政策优势已经不复存在。同时,经济优势也开始动摇。虽然广东经济在总量上仍然领先,但与江苏、山东的差距已经很小,而且增速比上海、浙江、江苏均低,人均GDP则已经落后于上海、浙江。特别是目前广东经济增长质量不如江、浙地区。

金融开放程度已落后于上海。2002年末,上海市有外资银行54家,比广东多4家;代表处74家,比广东多53家;获准开办人民币业务外资银行30家,比广东多24家;上海外资银行在全市商业银行外汇贷款中的占比已达五成,在当年的国际结算业务量中的占比也达到了四成左右,中外资商业银行平分秋色的局面已然形成,而广东只占15%左右。另外,随着上海金融对外开放程度的不断提高和发展环境的不断改善,不少外资银行把信贷管理中心、业务处理中心和可集约化处理的批量业务和数据业务向上海转移。

金融改革步伐落后。近几年来,上海全力打造国际、国内金融中心,随着几大交易中心纷纷落户上海,其中心的地位已经奠定。再看其周边省份,江苏常熟、江阴等地农村金融改革试点,浙江温州金融改革实验区等无不显示这些省(市)金融改革进行得如火如荼,广东作为华南的经济中心,拥有最早成立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发展银行等品牌资源,但这些资源都没有合理地加以利用。

广东直接融资处于中游水平,发展缓慢。截止2002年末,广东累计在资本市场融资993.6亿元,比上海少166.4亿元,占全国的比重为11.32%,低于货币市场贷款的比重。如果剔除深圳,累计融资368.1亿元,低于上海、北京、深圳、山东、江苏等省(市),而且融资额逐年减少,2000、2001、2002年分别融资81.13亿元、35.19亿元、12.05亿元,2001、2002年分别比上年减少45.94亿元和27.14亿元。

1999—2002年九省市募集资金统计表

 

 

 

 

 

 

 

 

 

 

1999

2000

2001

2002

 

融资额(亿元)

占比(%

融资额(亿元)

占比(%

融资额(亿元)

占比(%

融资额(亿元)

占比(%

广东(除深圳)

22.18

2.51

81.13

5.37

35.19

2.98

12.05

1.63

深圳

47.44

5.37

87.57

5.79

77.45

6.55

128.98

17.50

北京

110.77

12.54

144.69

9.57

183.60

15.54

94.96

12.88

上海

207.24

23.47

71.77

4.75

76.91

6.51

75.15

10.19

山东

65.06

7.37

89.15

5.90

53.06

4.49

39.05

5.30

江苏

47.14

5.34

90.38

5.98

17.75

1.50

30.54

4.14

浙江

54.50

6.17

75.88

5.02

3.21

0.27

20.93

2.84

湖南

42.45

4.81

52.95

3.50

15.33

1.30

29.70

4.03

湖北

71.88

8.14

39.09

2.59

25.31

2.14

8.81

1.19

全国

882.97

 

1511.37

 

1181.67

 

737.16

 

 

广东与主要省市证券市场融资总额对比表

数据截止20021231

省份

广东

上海

北京

山东

江苏

湖北

湖南

浙江

融资额(亿元)

993.6

1160

726.1

428.9

413.9

300.8

226.5

238.4

占全国比重(%

11.32

13.22

8.28

4.89

4.72

3.43

2.58

2.72

三、加快地方金融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政策建议

金融实际上是经济活动在资金流上的反映,金融运行的结果对经济既有先行性的反映,又是经济活动最终结果的反映,经济与金融有着唇齿相依的关系。广东金融发展渐显疲态,一方面反映出广东金融已经落后于经济发展,难以满足经济发展的需要;另一方面肯定显现或暂时尚未显现经济发展的潜力和后续能力不济这个根本性问题,进而影响广东全省的整体竞争力。加快广东金融的发展,已经不仅是存款、贷款的增长速度或者设立几家地方金融机构这么简单的事情,而是要把地方金融改革与发展作为当前广东经济发展重大改革举措来进行布局和谋划,不但要考虑银行业,还要考虑证券、保险业;不但要考虑地方性金融机构,还要考虑到全国性、区域性金融机构;不但要考虑总量问题,还要考虑质量、结构问题,此外还有金融业的发展环境等问题。因此,广东地方金融改革与发展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面临着许多问题:

(一)对金融的认识问题。目前,在各级政府官员中对金融的认识存在较大的误区,一是把当作一个“部门”,把银行当“钱袋”,观念陈旧,理念短视、急功近利。只强调金融业的资金供给功能,认为只要贷款增加得多,经济发展就快,就是好事,风险意识淡薄。听汇报,就喜欢听金融机构能出多少钱,而不关心金融赖以生存的环境和土壤改造,对金融业的产业定位、产业功能、产业规划、产业政策、产业发展和产业环境等方面则关注甚少,严重地制约了金融产业的健康发展。二是怕金融,不敢运用金融这个杠杆,被金融风险巨大的代价吓怕了,不敢也不愿意去真正解决金融业已暴露出来的各种问题。

因此,要在各级党政领导干部中普及金融知识教育,学习掌握金融基本知识,增强防范金融风险的意识,正确运用金融推动经济发展,充分发挥金融的宏观调控作用。一是要认真学习金融机构、金融工具、金融运作、金融调控、金融监管等基本知识,从而比较全面地掌握金融活动的客观规律。二是认真学习党中央和国务院关于金融工作的基本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党中央关于金融工作的重大决策和重要部署上来,增强贯彻执行党中央关于金融工作方针政策的自觉性,积极支持金融体制改革,认真抓好金融秩序整顿,努力防范金融风险,充分发挥金融在现代经济中的核心作用。三是要加强学习金融法律法规,增强依法从事金融活动的意识,避免违法违规干预金融活动,支持金融机构依法经营,尊重金融机构依法经营的自主权和法人地位。

(二)地方金融发展规划问题。加快地方金融改革与发展,不可能一蹴而就,不是短时间就可以完成的,而是一项长期的复杂的系统工程,要有长期的周密的规划。首先,省委、省政府应当尽快制订、出台一个《关于加快地方金融改革与发展的决定》,明确表明态度,把地方金融改革作为当前经济发展的一项重大改革举措,把金融业作为重要的支柱产业予以扶持。其次,制订地方金融业改革与发展的近期与中期发展规划,明确改革与发展的目标以及实现目标的措施。明确突出地方金融业对县域经济、山区和农民的扶持态度,打造几个大的地方金融机构品牌,完善有关的配套政策以及信用建设,把地方金融改革与发展纳入中长期发展规划。再次,抓住香港与内地更紧密经贸合作(CEPA)的有利时机,打造广东金融中心,创建广东金融品牌效应,并带动相关的大企业。

(三)广东地方金融的改革和发展的基本思路。广东地方金融的改革和发展,必须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以优化资源配置,推进广东区域经济协调发展为指导思想,全面发展国有、股份制和地方金融机构,切实解决地方经济发展中的几个问题:一是民营企业融资难的问题;二是农民贷款难的问题;三是县域金融服务的问题;四是继续推进资本市场发展的问题;五是原有的已经关停的地方金融机构的市场退出问题;六是政府的角色定位问题。

(四)地方金融改革的战略选择。地方金融改革要坚持“稳、狠”结合的改革策略,用发展的眼光解决问题。“狠”就是要加大打击违纪和腐败行为的力度。广东处置地方金融风险的事实证明金融腐败是最大的腐败,造成的后果也最严重,可能威胁到社会的稳定,直接影响到经济发展的成果。如果在加快地方金融改革与发展过程中不能有效防止金融腐败和违法违纪的行为,就会酿成新的金融风险。“稳”就是要稳妥进行改革。在改革的过程中不能急于求成,解决问题不能一刀切,应在发展中解决问题。如体制问题一下难以解决,可以考虑从机制问题入手先改革机制;机构一下难以设立,可以先组织有关的人员先运作起来;不良资产一下解决不了的,但优化信用环境、担保体系、投融资体系应尽快建立等。

(五)正确处理好地方金融改革和发展的几个关系。一是经济发展与金融风险的关系。经济的发展需要金融强有力的支持,但金融的发展一定要注意防范风险,增强对风险的控制能力,否则经济发展的成果有可能被金融风险吞噬。二是国有金融机构与地方金融机构之间的关系。虽然国有金融机构不是地方金融资产,在业务上也不接受地方政府的领导和管理,但实际上是给当地提供金融服务,也是地方金融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地方经济发展作贡献。同时,国有金融机构是国家的主要经济命脉,关系到经济金融全局,因此,必须平等对待国有金融机构和地方金融机构,走相互促进,公平竞争,共同发展的道路。三是政府与金融的关系。地方政府在维护金融稳定、促进金融的改革和发展方面负有义不容辞的职责。地方政府对金融的支持是决定地方金融业发展的重要决定因素,缺乏地方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地方金融是难以顺利发展的。四是货币市场与资本市场的关系。资本市场发展停滞不前,对货币市场形成了很大压力,货币市场不得不承担起为资本式资金需求提供融资的职责,也加大了货币市场的风险。因此,当务之急是加快资本市场的发展,促进资本市场和货币市场的协调发展。

(六)地方金融改革与发展的具体实施问题。地方金融改革的复杂性、综合性、专业性、长期性决定了这项工作难以由目前任何一个政府部门,如财政等负责。应尽快成立广东省金融业发展规划与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地方金融办),成立一个由省政府主要领导挂帅,省、市、县三级对口机构,既向本地政府负责,又受上级垂直领导的地方金融管理体系,负责组织、推动和协调地方金融业的发展,把金融业作为广东经济的支柱产业来扶持发展。鉴于广东地方金融的特殊性,成立地方金融组织管理机构是迫在眉睫的头等大事,并制定相应的“三定”方案,成立一个精干、高效的金融管理机构,并尽快运作起来。

    1、地方金融办的主要职能。一是制定地方金融发展总体规划。制定地方金融发展规划是地方金融管理的首要职能。根据地方经济发展的需要,尤其是个人和企业对金融服务需求的规模、特征以及增长趋势的分析预测,参照万人和万企业平均拥有的金融机构数量和结构及其与全国和当地平均水平的比较,制定地方金融发展的总体规划,包括5年和10年发展计划。二是指导地方性金融机构改革与发展。根据全国金融改革的精神和方向,负责地方范围内金融机构的体制改革与发展方面的重大决策问题。包括以政府和所有者双重身份,负责地方政府全资或部分出资的金融机构发展和改革方面的重大决策,负责新的地方性金融机构的组建的指导和协调等工作。三是推动地方信用体系的建立健全。信用体系建设是金融体系的一个重要的辅助性的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地方信用体系建立健全理所当然是地方金融管理的职能。包括地方范围内的信用评价体系的建立,地方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的建立健全,都应该纳入地方金融管理机构的职责范围。四是配合、协调中央驻地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为了搞好金融监管并处理好金融监管与金融发展的关系,地方金融管理机构要通过联席会议等形式,作好与中央驻地金融监管机构的沟通与协调工作,配合金融监管机构作好工作,形成合力,共同确保一方金融安全。

    2、地方金融办的人员构成。鉴于地方金融改革的复杂性和艰巨性,地方金融办的人员构成直接关系到地方金融改革的成效,一定要严格把好人员关。要组织一批懂金融,作风正派的优秀专才作为地方金融办的骨干力量。

3、当前地方金融办的马上要开展的主要工作。地方金融办成立以后,马上要深入调查,摸清家底,抓住重点,分类指导,落实责任,积极推进地方金融改革。摸清那些是当前应马上解决的问题,那些地方金融机构是可以继续扶持发展、哪些金融机构是可以进一步推进,哪些政策需要尽快出台,按照先后缓急顺序区别,建立地方金融办工作时间表。

一是加快农村信用社的体制改革,充分发挥其对农村经济的支持作用。农村信用社改革是我国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农村信用社改革和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直接关系到解决“三农”、县域经济发展等重大问题。2003年6月底,国务院下发了《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方案》,确定浙江、山东、江西、贵州、吉林、重庆、陕西等7省(市)作为试点单位,全面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拉开了帷幕。广东虽然未列入试点,但农村信用社改革是迟早的事情,有必要抓紧时机,按照农村信用社改革的要求,精心布置,合理化解农村信用社的历史包袱,把农村信用社办成产权清晰、管理科学、约束机制强、财务上可持续发展、坚持商业原则、主要为“三农”服务的金融机构。

二是尽快研究制定支持金融业发展的政策扶持体系。一是研究支持中小金融机构发展的财税政策。对商业银行处置抵债资产,建议免交各种税费或给予适当税收优惠。对于农村信用社农业贷款的营业税,建议实行“先征后退”办法,用以补充农村信用社的资本金,增强农村信用社的抗风险能力和为“三农”服务的积极性。二是借鉴其它省市支持金融业发展的做法,尽快研究制定促进金融业发展的产业政策、人才政策等。

     三是为金融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一是加快经济发展,为广东金融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经济基础。在继续搞好广东外源型经济发展的同时,要大力发展包括国有经济、民营经济在内的各种类型经济,实现经济强省目标,为金融业发展提供广阔空间。二是完善信用担保体系,解决中小企业担保难、融资难的问题。要根据广东的实际,按照政府为主、社会为辅、多元筹集、滚动发展的原则,通过政府财政投入一块、受保企业交纳一块、经营收益补充一块、社会组织援助一块的办法,尽快建立各级信用担保机构,完善基金的运作机制。三是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为金融业发展提供良好的信用环境。把“诚信”建设摆到战略发展的位置,在全社会大力倡导诚实守信的社会风气,进一步加大对逃废债企业的打击力度,建立和完善惩戒机制。要在及时总结各地信用制度建设和金融安全区建设经验的基础上,构筑广东企业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企业和个人征信体系,完善规范化的企业资信评估机构和信用制度,从而从根本上改善融资环境。

三是借鉴其它省市支持金融业发展的做法,尽快研究制定出扶持广东金融业发展的产业政策、人才政策、办公用地政策等。目前,全国各地政府在争夺金融资源方面正在进行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上海围绕建设国内国际金融中心的目标,早就推出了一系列的优惠政策。江、浙两省金融业近年来的快速发展,与两地政府在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方面的不懈努力是分不开的。最近,北京市政府也制定了一系列的优惠政策,为金融业的发展开 “绿灯”,我省的深圳制定了支持金融业发展的“十八条”新政策。CEPA的签署,意味着内地省份与广东将同台竞争,广东将不再拥有毗邻香港的地理优势,港资银行进入地点的选择以及将来港资企业落脚地的选择考虑的不仅是地理优势,更多的是政策环境和竞争的需要。因此,必须加快出台对金融业的优惠政策,“引凤筑巢”。

四是加快金融资源整合,增强地方金融活力。目前广东的地方中小金融机构除了个别经营状况较好之外,大多数存在着法人治理结构不合理、抗御风险能力弱和历史包袱沉重等问题,导致自身发展步履维艰。因此,建议广东尽快加大对地方金融资源的整合力度,提高金融资源的配置效率。第一,引进外资,加大现有的地方中小金融机构的兼并重组力度,全力打造几个地方金融品牌。实际上,虽然广东地方金融风险名扬全国,但是广东的几家商业银行,如广东发展银行、深圳发展银行、招商银行也全国著名,而且已经走出地方向全国发展,深圳发展银行还是全国第一家上市的银行。因此广东有基础、也有能力再继续打造出新的金融品牌。第二对国有商业银行拟撤并的分支机构,建议组织、协调有关部门,采取动员社会资金入股的方式,按照“谁投资、谁收益、谁承担风险”的原则对其“壳”资源加以改造,以完善县域金融服务体系。

六是拓宽直接融资渠道,进一步推进资本市场的发展。综合利用各种直接融资工具,逐步加大直接融资的比重。第一,疏通民营企业的直接融资渠道。破除所有制歧视,对于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应该给予“国民待遇”,使其以与国有企业平等的市场主体身份进入包括股票市场(主板和二板;境内与境外)、债券市场、基金市场和场外交易市场等在内的多形式、多层次的资本市场。在股票市场由国家统一规划的情况下,建议广东争取政策支持,先考虑从建立地方性的债券市场和完善多层次的产权交易市场方面寻求突破。第二,加快建立和完善广东的创业投资体系。发达国家的实践证明,创业(风险)投资是中小企业、尤其是高成长性企业发展的重要直接融资渠道。创业投资对中小企业的管理参与和分阶段投资的特点,不仅是最适合成长性中小企业的融资方式,同时也给予了中小企业在管理、技术上的支撑,这是传统融资方式难以发挥的。广东应该加快建立和完善自己的创业投资体系,逐步形成以各级政府创业投资基金为引导,民营科技企业、金融投资机构、上市公司多渠道资金投入,委托投资、直接投资、投资担保等多种形式投资的格局,以支持民营企业的发展。为了确保创业投资体系的健康发展,要加快制定出台对创业投资企业管理的法规,解决创业投资企业的市场准入和规范运作问题;制定合理的创业投资企业税收政策,对创业投资企业的投资资本收益免征所得税,鼓励社会资本从事创业投资;拓宽多层次的创业投资退出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