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讲话】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推进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工作

2017-11-15 22:36:08 来源:本网原创稿件
文│全国政协副主席兼秘书长  张庆黎
 
  2016年是中国人民政协理论研究会成立十周年。这十年,是党和国家事业取得新的伟大成就的十年,是人民政协事业在继承中发展、在发展中创新的十年,也是我们党大力推进人民政协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的十年。
  十年来,我们党先后召开十七大、十八大两次党的全国代表大会,中央举行庆祝人民政协成立60周年、65周年两次大会等重要会议,出台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印发全国政协党组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制定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和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建设的实施意见等重要文件,对人民政协事业作出一系列重要部署,提出一系列重要思想观点。比如,人民政协是中国共产党把马克思列宁主义统一战线理论、政党理论和民主政治理论同中国具体实践相结合的伟大创造;人民通过选举、投票行使权利和人民内部各方面在重大决策之前进行充分协商,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的两种重要形式;人民政协这种民主形式融协商、监督、合作、参与于一体,极大丰富了我国社会主义民主的内涵,成为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要把是否重视人民政协工作、能否发挥好人民政协的作用作为检验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的一项重要内容。比如,明确人民政协必须坚持的七项工作原则;明确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的性质、地位、作用、内容、形式和相关程序;明确自身建设的系列安排。比如,要充分发挥人民政协在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中的重要平台作用,丰富专题协商、对口协商、界别协商、提案办理协商的内容和形式,增强协商的广泛性和实效性;把对人民政协的宣传列入各级党委宣传部门的工作计划,把人民政协理论列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社会主义学院的教学计划等。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人民政协事业,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议多次研究政协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先后30多次就统一战线和人民政协工作发表重要讲话和作出批示,提出一系列新思想新部署新要求,为政协工作进一步指明了方向。我初步体会主要有8个方面,这就是必须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人民政协性质定位,坚持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坚持人民政协作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这一独特优势,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人民政协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坚持抓好政协履行职能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坚持加强委员队伍和政协机关建设。
  人民政协理论建设的成绩,是党中央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的结果,是各级政协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探索创新的结果,也是各地人民政协理论研究会及其成员共同努力的结果。十年来,各级政协理论研究机构不断健全、队伍不断壮大,除西藏外,其他省区市和副省级市成立了人民政协理论研究会,理事或会员有3000多人,另有100多个市(地)县建立了研究机构。各级政协理论研究会和广大理论工作者、政协工作者,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人民政协理论研究的正确政治方向,深入阐释和宣传中央关于人民政协的政策理论和工作部署,针对人民政协理论和实践重大问题,一个课题一个课题地研究,一步一步地探索,取得了重要成果。
  这些年,我们每次召开人民政协理论年度研讨会,都是按照理论联系实际、以正在做的事情为中心的要求,针对人民政协工作的迫切需要,集中研究讨论一个重要问题。这次会议也是这样,重点研讨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工作。为贯彻落实中央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全国政协把制定民主监督专项规定作为今年重点工作,并列入全国政协党组工作要点。俞正声主席高度重视文件起草工作,多次作出重要批示。2016年上半年,我们组织力量分6路到12个省市作了调查研究,为起草文件作准备。6月3日,全国政协党组会议听取文件起草工作报告,就文件起草的方向原则、着力重点等提出明确要求。8月17日,俞正声主席专题召集小范围会议,对文件稿进行研究。8月23日,全国政协党组会议对文件稿进行讨论研究,并决定在一定范围内征求意见。8月下旬,全国政协办公厅征求了各专门委员会分党组和各省区市政协等对文件稿的意见。9月10日,在全国地方政协秘书长座谈会上对文件稿进行了讨论。9月20日,全国政协党组(扩大)会议审议了文件稿,随后上报中央。 
  制定文件非常必要,对政协民主监督的内容、形式、程序、机制和组织领导等作出总体部署,这在党的历史上、政协历史上都是第一次,是推进人民政协民主监督的重要创新举措,意义重大。原来计划这次会议要对这个文件稿进行讨论、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后来考虑到这个文件稿已经上报中央,这次会议就集中研讨政协民主监督的一些重要理论和实践问题,以更好推动政协民主监督的实践。希望大家结合各地实践和自己的研究思考,畅所欲言,往深处想、往实处议、往细处讨论,多提出一些管用的观点、措施和办法,使会议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果。下面,我就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推进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工作的落实,讲几点意见。
  一、深入学习领会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关于人民政协民主监督的重要论述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对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工作提出的一系列新思想新部署新要求,是做好政协民主监督工作的重要政治指引和思想指引。我们一定要深入学习,融会贯通。我初步体会,应把握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关于把握政协民主监督性质定位的思想。政协民主监督的性质定位是以人民政协的性质定位为依据的。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政协是统一战线的组织,是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机构,是人民民主的重要实现形式。人民政协不属于权力机关,要在依照宪法法律和政协章程准确定位的基础上,积极主动、认真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在发展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中发挥积极作用。要加强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努力形成科学有效的权力运行和监督体系。这些重要论述,是我们认识政协民主监督性质定位的重要政治遵循。我认为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来把握:其一,人民政协民主监督是我们党坚持发展人民民主的重要体现。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是否享有民主权利,要看人民有没有进行民主选举的权利,也要看人民有没有进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利。人民政协作为中国人民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组织,其民主监督的实质是人民监督,是人民当家作主的具体体现。其二,民主监督是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以政协为平台,依照宪法法律和政协章程,以提出意见、建议和批评的方式进行的政治监督。这个定位体现了人民政协的性质定位,决定了政协民主监督不是权力监督,没有法律约束和强制性。其三,政协民主监督是我国独有的监督形式,是我国社会主义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其他监督形式一样,都具有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作用。孔子说,“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把握政协民主监督性质定位,就是明确它的“名分”。“名分”明确了才能师出有名,才能以正确立场和方式提出意见、建议和批评,有效开展监督。
  二是关于监督目的的思想。目的是前提,决定着政协民主监督的方向。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开展民主监督,协助党和政府查找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克服工作中的不足,切实改进工作作风,不断提高工作水平;要勇于提出建议和批评,推动各项改革发展举措落到实处。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指示要求,开展民主监督要达到的目的,就是要有助于维护党中央的权威;有助于党和政府充分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建议和批评,推进重大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有助于及时发现和纠正可能出现的偏差或者失误,推动全面深化改革各项举措的顺利实施;有助于共产党作风的改进和国家机关工作的加强,防止和消除腐败现象;有助于坚持大团结大联合,巩固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政治基础。特别要从政治上把握好监督的方向和原则,清醒认识政协民主监督与西方资本主义民主下争权夺利、恶性竞争的本质区别,防范别有用心的人借民主监督做文章,提意见、批评、建议要把握基本界限,必须是建设性而不是破坏性、正面引导而不是产生负面影响的,更不能否定党的领导,否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如果出现苗头性问题,就要及时加强引导,防范于未然。
  三是关于聚焦中心工作的思想。当前全面深化改革的诸多举措涉及面广,冲破利益藩篱的任务重、难度大,需要方方面面督促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人民政协要坚持紧扣改革发展献计出力,为改革发展出实招、谋良策,添助力、增合力;要围绕改革发展稳定重大问题深入调查研究,反映社情民意,开展民主监督;加强对重大改革举措、重要政策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和“十三五”时期重要约束性指标特别是脱贫攻坚落实情况的监督,促进相关工作的改进和加强,推进中央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几年来,习近平总书记对政协工作谈的最多的,就是要求人民政协为党的中心任务献计出力。贯彻这一要求,政协民主监督工作要紧紧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来谋划,突出问题导向,强化短板意识,紧盯大事难事关键事,做到监督监在关键处。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中央的重大战略部署,政协要积极配合推进,这也是民主监督的重要内容。要坚持党抓什么,政协就配合抓什么,真正做到围绕中心、服务大局。 
  四是关于完善制度机制的思想。人民政协制度建设,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提高政协履职活动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要积极探索、不断完善民主监督的组织领导、权益保障、知情反馈和沟通协调机制,提高民主监督实效。要认真总结各级政协开展民主监督的经验做法,不断完善制度规范,确保履行民主监督职能有制可依、有规可守、有章可循、有序可遵,开展民主监督有计划、有题目、有载体、有成效。
  五是关于为政协民主监督创造良好条件的思想。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搞好民主监督要靠两方面一起努力,对中国共产党而言,要主动接受、真心欢迎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监督,容得下尖锐批评,只要是建设性的意见,忠言逆耳,就要闻过则喜、坦然接受,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对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而言,监督要真监督,要真实反映群众心声,敢于讲真话、讲逆耳之言,积极建诤言、作批评,做到知无不言、言无不尽。贯彻这一要求,一方面,要加强政协民主监督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增强接受和支持政协民主监督的自觉性。另一方面,要大力推进履职能力建设,帮助委员提高政治把握能力、调查研究能力、联系群众能力、合作共事能力,不断提高监督水平、增强监督实效。
  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作出的一系列重要指示和部署,深刻回答了新形势下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工作面临的一系列重大问题,是对马克思主义民主理论和党的民主监督思想的继承和发展,为我们做好政协民主监督工作提供了重要政治遵循。我们一定要从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高度,把学习研究贯彻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关于人民政协民主监督的重要指示精神,作为政协理论建设的重点任务切实抓好。
  二、党的十八大以来人民政协民主监督的创新实践
  全国政协对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关于人民政协民主监督的重要指示精神高度重视,俞正声主席多次提出明确要求。各级政协积极探索,拓展内容、创新形式,开展了形式多样的监督活动,在促进党委政府科学民主决策、改进党风政风、回应群众关切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结合全国政协办公厅上半年分6路、到12个省区市调研的情况看,当前政协民主监督工作有这么几个特点:
  一是党政高度重视。各级党委政府切实将政协民主监督纳入工作全局,积极为政协开展监督创造条件、跟踪督办监督意见,有力推动了民主监督的开展。中央领导同志率先垂范,多次参加政协民主监督活动并与委员面对面交流,国务院有关部门认真办理政协提出的监督意见。许多地方党委注重发挥政协在推动党政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方面的重要作用,主动给政协出监督题目、交监督任务。各地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负责同志,积极参加政协开展的监督性视察活动,邀请政协委员担任特约监督员,自觉接受监督,对存在的问题积极整改。许多地方建立定期通报情况制度,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向委员介绍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涉及民生和社会稳定的重要事项,为政协有针对性地开展民主监督创造条件。一些地方建立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秘书长联席会议,协调解决监督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二是突出监督重点。各级政协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监督监在关键处的要求,进一步突出对重大方针政策落实、民生问题和工作作风的监督,切实提高了监督的针对性。2013年以来,全国政协组织了腾格里沙漠污染治理、环卫工人权益保障等50余项监督性强的调研议政活动,2014年首次围绕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召开专题议政性常委会议。湖南省政协提出,党委的工作中心是什么,民主监督就关注什么;人民群众期盼哪些事情,民主监督就跟进哪些事情。重庆、浙江等多地聚焦重要约束性指标、重大民生工程和事关群众切身利益问题开展监督。甘肃等地政协组织委员就重要法规条例贯彻落实情况和司法、执法等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开展监督。
  三是创新监督形式。各级政协着力把民主监督贯穿到履职工作全过程,积极探索新形式、新办法,有效增强了监督实效和社会影响。全国政协积极依托经常性工作开展民主监督,以组织监督性强的视察调研和协商会议为主,提案、调研、协商、社情民意信息等与监督有机结合。各地政协每年确定一批带有民主监督性质的议题,组织委员调研议政。浙江等地政协组织专项监督,紧扣重点问题,组织力量,持续跟进。北京市政协设立财政预算、新闻舆论、城市管理和法制建设四个民主监督组,长期坚持。宁夏等地开展委员联系点监督,建立三级政协委员联系基层联动机制。贵州遵义等地政协开展民主评议活动,针对部门、行业工作及作风,召开民主评议会议,邀请政协委员、群众代表和部门负责同志参加,面对面进行评议。一些地方还探索加强政协民主监督与其他监督形式的合作,山东、吉林、江苏、湖南长沙等地政协与当地媒体合作开办栏目,黑龙江省政协联合行政监察机关开展督查检查等。
  四是推进制度建设。一些地方政协围绕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积极探索,制定专项文件,明确程序机制,取得一定进展。山西、浙江、黑龙江、吉林等地以党委名义印发民主监督规范性文件,明确民主监督组织协调、沟通联系、知情反馈等实施步骤和委员权益保障等机制。许多地方政协在制定协商民主等有关文件时,设立专章专节对政协民主监督作出规定。一些地方政协还就某种民主监督形式形成专门制度,如重庆渝北区、贵州遵义市等地政协出台《民主评议工作办法》,增强了民主评议、特约监督等监督形式的针对性和规范性。
  总的看,各地政协对民主监督工作进行了大胆探索,取得了积极进展。但也要看到,在政协三大职能中,民主监督相对薄弱的情况仍未根本扭转。主要原因在于对民主监督是什么、监督什么、怎么监督,认识上不去,把握不到位,制度机制不完善,有的地方、有的领导干部有“表面上尊重、实际上轻视,口头上支持、实际上怕添乱”的心理,缺乏主动接受监督的思想自觉。对各地政协和委员来说,有的觉得监督尺度难以把握,力度大了怕“越位”,小了又觉得“可有可无”,不愿监督;有的认为民主监督制度规定比较分散、较为原则,可操作性不强,不会监督;有的重形式、轻内容,重过程、轻结果,重建议、轻批评,“监”不到点子上,“督”不到关键处,不善监督。我们要高度重视这些问题,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完善制度机制,切实加以改进。
  三、牢牢把握人民政协民主监督的基本原则
  按照中央关于人民政协工作、政协民主监督工作的指示精神,结合这些年
  国和地方政协的实践经验,做好民主监督工作,要把握好以下原则。
  一是坚持党的领导。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做好党和国家各项工作的根本保证,也是人民政协事业发展进步的根本保证。在政协民主监督过程中,要始终坚持和维护党的领导,而不是削弱党的领导。要把准出发点,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明确监督目的,按照党的意志进行监督,正确发声、针砭时弊,重在通过促进工作来推动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要瞄准着眼点,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聚焦党和政府工作的重点以及群众关心的热点开展监督,重在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要找准立足点,坚持依照宪法法律和政协章程有序开展,不去追求刚性约束,重在通过提出批评、意见和建议发挥影响和作用。加强党的领导和政协依法依章程履行职责,两个方面有机统一,不可偏废。政协党组要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主动争取党委的领导支持,自觉把党委决策部署贯彻到民主监督中去,切实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坚持问题导向,解决突出问题,监督才能监到关键处。政协地位相对超然,有利于从旁边发现问题、指出问题、推动解决问题。我们要发挥好这个优势。要找准穴位,从党中央重大方针政策和重要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最困难的领域、改革发展稳定最突出的障碍、人民群众最关注的方面进行监督;要认真把脉,整合政协委员与民主党派、党政部门等各方面力量,对问题作深入调研,分析症结所在,找出产生问题的原因;要辩证施策,实事求是反映情况,认真负责开展批评,务实提出建议和对策,做到操作性强、共识度大,接地气、能落实。当前需要解决的问题很多,不可能哪壶不开提哪壶,什么都去监督,但每一项监督活动都要有结果,见成效,做到提了哪壶就要开哪壶。
  三是坚持平等协商。平等就是地位平等,协商就是共同商量以增进或形成共识。平等协商既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形式,也是其重要保障。政协作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必须把平等协商精神贯穿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全过程。这就要求民主监督工作必须讲平等。政协民主监督是政治监督而不是权力监督,无论是监督者,还是被监督者,地位一律平等,不是谁职务高、权力大,就是谁说了算。讲民主。协商的前提是民主,没有民主就无所谓协商。要尊重不同意见,充分进行讨论,使各方了解彼此的观点,最大限度增进或形成共识。讲理性。就是以协商的方式提出意见、批评、建议,提倡热烈而不对立的讨论、真诚而不敷衍的交流、尖锐而不极端的批评,既要讲真话、讲诲言,又要坦诚相见、互相尊重、理性表达、合法依章。
  四是坚持增进团结。团结和民主是人民政协的两大主题,政协民主监督是以团结为前提的一种民主形式,其内在要求就是建立一种真诚合作、协调关系、解决矛盾的政治氛围和政治局面,监督的内容、形式、方法、载体、途径等都要有利于团结,有利于广泛凝聚共识、凝聚智慧、汇集力量。因此,开展民主监督,要着眼于“沟通”,说话一定要讲道理,以理服人,要注意讲话的技巧性、艺术性,靠真知灼见加善于沟通说服人,把沟通的过程变成增进共识、凝心聚力的过程;要着眼于“帮忙”,注重合作性,不越位、不错位、不添乱;要着眼于“适当”,注重时、度、效的统一,把握监督的边界和节奏,不从对立面的角度看问题,不以局外人身份指手画脚、横挑鼻子竖挑眼,不制造对立、扩大冲突、激化矛盾,做到把握适度、分寸得当。
  四、努力提高政协民主监督理论研究水平
  人民政协理论是我国哲学社会科学的重要组成部分。今年5月,中央召开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座谈会,习近平总书记发表重要讲话,强调要“按照立足中国、借鉴国外、挖掘历史、把握当代、关怀人类、面向未来的思路,着力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在指导思想、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等方面充分体现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这一重要论述,为我国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进一步规划了路径、指明了方向。人民政协是具有中国特色的政治制度安排,政协民主监督是具有中国特色的监督形式,人民政协理论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哲学社会科学学科,面对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历史重任,有着其他学科所没有的独特优势,理当作出我们应有的贡献。特别是中央已经对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作出顶层设计,人民政协事业发展正站在新的历史起点,必将给理论创造和学术繁荣提供强大动力和广阔空间。但实事求是地说,人民政协理论研究还落后于实践,离党的要求、人民政协事业发展的要求,差距还很大。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们一定要把握人民政协事业发展的新机遇,借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大繁荣的东风,立时代之潮头,通古今之变化,发思想之先声,积极为党和人民述学立论、建言献策,担负起历史赋予的光荣使命。这里,我就政协民主监督理论研究提几点要求。
  一要在理论基础上打牢根底。这是理论研究的必修课和基本功。要从三个层面来把握:其一是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包括马克思主义哲学、政治经济学、科学社会主义,要努力掌握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其二是我们党的统一战线理论、政党理论和民主政治理论。这是人民政协理论的三大理论基石。三大理论的主要内容是什么,政协民主监督理论同三大理论间的内在逻辑关系是怎样的,这是必须弄清楚的重要问题,否则理论研究就成为无本之木、无源之水。其三是我们党关于共产党要接受监督的思想。如民主革命时期毛主席在“窑洞对”中强调让人民来监督政府、新中国成立后关于“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思想,周恩来同志关于共产党与民主党派互相监督、主要是共产党要接受监督的思想,邓小平同志关于切实保障个人民主权利包括民主监督的权利的思想,等等。这些重要思想,是政协民主监督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蕴含着政协民主监督理论的历史起点和逻辑起点,非常丰富,非常重要。我们要从这三个层面老老实实下一番功夫,把理论研究建立在坚实的基础之上。 
  二要在历史经验中汲取智慧。历史是最好的老师。在我国,“监督”有着悠久的历史传统和深厚的文化积淀。早在西周,周公就提出“人无于水监,当于民监”,要求为政者把人民当作镜子,检查得失。这可谓是民众监督权力的原初形态。孔子的“五谏”(谲谏、戆谏、降谏、直谏、讽谏),管子的“民之观也察矣,不可逃遁,我有善则立誉我,我有过则立毁我”、李世民的“以人为鉴,可以明得失”、魏征的 “兼听则明、偏信则暗”、韩愈的“不平则鸣”、范仲淹的“宁鸣而死,不默而生”等名言,《邹忌讽秦王纳谏》《谏逐客书》《谏太宗十思疏》等名篇,都或隐或显地蕴含着监督的思想。在我国两千多年的封建历史中,还形成了御史监督制度和谏官言谏制度。古代的监督思想、监督制度,本质上都是为统治者服务的,但其中也有合理之点,借鉴其案例、吸收其营养,对于今天探索民主监督的办法和思路,仍有“古为今用”的启发作用。
  开创我国民主监督历史的,是我们党。我们说从历史中汲取智慧,主要是指从我们党的历史中汲取智慧。延安时期,边区政府实行“三三制”,目的就是与民主人士、开明人士团结合作、互相监督。人民政协自成立之日起,就把提意见、作批评作为一项主要工作。20世纪50年代中期,毛泽东同志明确提出,提意见是人民政协五大任务之一,并把“长期共存、互相监督”作为处理党与非党的关系的指导方针。改革开放后,我们党进一步充实这一方针的内容为“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积极发挥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作用。这些重大实践,都需要进行梳理,从中汲取历史的启示。
  三要在当代实践中总结创新。总结经验是提高工作水平的关键环节,是我们党不断取得胜利的看家本领。工作成功,必然有成功的原因,通过总结,可以发现、提炼其中的有益经验;失败了,也必然有失败的原因,通过总结,才能汲取其中的教训。毛主席一生中无数次强调认真总结经验的重要性,并说“我是靠总结经验吃饭的”。毛泽东思想就是对中国革命和建设规律的总结。当前,政协民主监督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实践上,都处于发展阶段,一些命题刚刚提出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国上下开展了多种形式的政协民主监督活动,许多带有探索性质,哪些带有普遍性,哪些普遍性强一些,能够上升为理论,再来指导新的实践,迫切需要我们花大气力去做总结工作。
  做总结工作,不能坐在书斋里,呆在办公楼里,而是要到群众中、到实践中去调查研究。有的同志认为,现在信息技术发展了,通过网络、报纸、简报,就能“不出办公楼,尽知天下事”,这样写出来的东西,往往是套话、空话、别人的话、没用的话,不可能有理论上的创新。正如焦裕禄同志所说,“吃别人嚼过的馍没味道”。调查研究,要直接而不是间接地了解情况,倾听一线、基层和群众的意见。调查研究包括调查和研究两个方面。有的同志虽然调查了,但走马观花,浮光掠影,或者不愿对得来的材料进行认真的分析研究。这样的调查是表面功夫,花拳绣腿,得不到真结论。希望我们搞研究的同志,能够深入实际,扑下身子,真调查,真研究,对有关材料精心分析,提炼综合,得出正确的认识,抽象、上升到理论层面。这样的调查研究和总结经验多了,政协民主监督理论就能够不断丰富发展,从而推动政协民主监督工作不断进步。
  四要在重点问题上着手突破。抓主要矛盾、主要任务,是我们党历来坚持的领导思想和工作方法。我们想事情、看问题、抓工作,要突出重点,分清主次先后、轻重缓急,有所为、有所不为,有所大为、有所小为。政协民主监督理论研究,不是经院学术,不是在象牙塔里写高头讲章,而是为政协民主监督工作服务的,是一门经世致用的学问,具有鲜明的实践品格。政协民主监督工作迫切需要解决的理论上的困惑、工作中的难题,就是理论研究应当抓住的重点问题。比如,如何把握人民政协民主监督的地位。政协民主监督是我国社会主义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其他监督形式相互之间的关系怎样界定,从而找准角度,发挥统一战线组织开展监督的独特优势。比如,如何完善人民政协民主监督的程序机制。既要符合政协民主监督性质定位,不能搞成强制性规定,又要力求对政协开展民主监督和党政部门支持民主监督作出规范,这是难点所在。比如,如何发挥政协在民主监督中的平台作用。有一种观点主张政协组织成为民主监督主体,以更好发挥作用。但是,政协组织在民主监督中不是主体,是不是就不能发挥作用?答案当然不是这样。政协在民主监督中承担着组织服务的重大职责,是大有作为的平台。对于这些问题,都需要从理论上加以论证、说明,有些还要组织统一战线理论、法学、政治学、监督学等不同学科进行跨学科合作攻关。
  五要借鉴人类政治文明的优秀成果。协商民主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中独特的、独有的、独到的民主形式。人民政协民主监督作为协商民主重要实现形式,也有着自身的独特性、独有性、独到性。所谓独特,就是与别人所不同;所谓独有,就是别人所没有;所谓独到,就是别人所不能。这是我们的优势所在,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同时,他山之石,可以攻玉。我们党历来主张洋为中用,大胆借鉴人类社会创造的一切文明成果。对世界各国监督权力运行的具体形式和做法,我们应当从中借鉴有益成分。但借鉴不是照抄照搬、鹦鹉学舌,而是实行鲁迅先生的“拿来主义”,即批判性地拿、有选择地拿、不卑不亢地拿,拿来为我所用,消化到我们自己的理论和实践中去。我们要研究外国政治监督的历史和理论,只有把外国的东西研究透了,才能做到批判地借鉴吸收,抵御西方政治话语的影响,更好坚持和发展我们的独特优势,对人类政治文明做出中华民族应有的贡献。
  最后,我再强调一下理论研究的正确方向问题。开展理论研究、学术探讨,鼓励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提倡“不打棍子、不扣帽子,不抓辫子”,不设禁区。同时又必须讲政治原则、政治纪律,以遵守宪法、法律和政协章程为前提。公开发表的文章、公开场合讲的话,必须遵守宣传纪律,必须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必须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必须坚持我国民主政治发展道路。在大是大非问题上,要敢于发声,正确发声,旗帜鲜明地抵制、批驳“两院制”“三权分立”等照搬西方、动摇根本的错误理论思潮。只要植根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沃土,理论工作就一定能够生机勃勃、繁荣发展,承担起我们的历史使命。我们都要有这样的自信。 
 
  (摘自2016年10月10日在中国人民政协理论研究会年度理论研讨会上的讲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