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视察韶关市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情况的报告

2016-12-16 02:21:42 来源:广东政协网

关于视察韶关市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情况的报告

 

为了解我省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和省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的意见》的情况,以省政协常委、社会和法制委员会主任程良洲为团长,省政协常委、社会和法制委副主任黎柳莲、刘清海为副团长的省政协第十六视察团,于736日赴韶关市,就我省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题视察。视察团首先听取了韶关市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关于韶关市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情况的汇报,并同韶关市市政协委员和下岗失业再就业人员进行了座谈和交流;实地视察了韶关市劳动力市场服务中心、粤北工业开发区沐溪工业园、至卓飞高线路板有限公司、惠明街道劳动保障服务所、广东韶关烟草机械配件厂有限公司、韶关市富洋粉末冶金有限公司、市总工会特困职工帮扶中心等单位。委员们认为,近年来,在韶关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韶关市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对韶关市经济社会的稳步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针对当前韶关市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困难和问题,视察团进行了认真的座谈讨论,提出了一些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现将这次视察情况汇报如下:

一、韶关市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基本情况

近两年来,韶关市始终坚持把就业再就业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作为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头等大事和“一把手”工程来抓,不断加大工作力度,通过新增就业岗位、落实政策、就业服务、资金投入、困难群体帮扶、降低失业率等工作措施,着力推进城乡统筹就业,形成了思想统一,组织领导有力,政策体系完善、责任目标明确的工作机制,有力促进了再就业工作的深入开展。据统计,2006年韶关市新增就业岗位50518个,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29815人,其中安置“4050”人员再就业5348人,100%完成省下达的目标任务;2006年末登记失业率为336%,控制在省规定的35%以内。200715月,韶关市实现新增就业岗位21915个,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9643人,其中安置就业困难群众3195人,上半年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5%以内,实现时间过半、任务过半的工作目标。

二、主要做法

(一)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建立纵横双向结合的工作机制。

1、成立机构,加强领导。市里成立了“韶关市促进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由郑振涛市长担任领导小组组长,邹永松副市长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各县(市、区)也相应成立了工作机构。形成了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经常抓,部门领导具体抓,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2、量化目标,层层考核。每年年初,市委、政府及各县(市、区)均把控制失业率和增加就业岗位作为宏观调控的重要指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把新增就业岗位、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帮扶就业困难群体再就业、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和城镇登记失业率等五项指标作为政府考核的主要内容,层层签订责任状,层层考核。

3、协调配合,齐抓共管。如为加强《再就业优惠证》的发放管理,市政府召集劳动保障、财政、工商、税务、经贸等有关部门进行专题研究;为解决国企停破产后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问题,专题召开由劳动保障、民政、工会、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参加的协调会,解决实际存在的问题。

(二)以发展经济拓宽就业渠道。

1、通过发展经济,创造就业岗位。韶关市是我省的老工业基地,解决就业再就业问题的唯一出路在发展。韶关市按照中央确立的“经济发展和扩大就业并举的发展战略要求”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及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围绕建设粤北经济强市、交通枢纽、区域中心、山水名城、和谐韶关的目标,积极实施“特色经济、科教兴市、区域合作、绿色韶关”四大战略,扎实做好“加快县域经济发展、对接广州融入珠三角和培育产业集群”三大文章,积极承接产业转移,促进经济发展,扩大就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韶关市200715月,完成生产总值171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08%,市区居民人均支配收入5751元,增长79%,农民人均现金收入1820元,同比增长15%,经济的持续向好发展,保障了韶关市社会的和谐稳定,也创造了更好的就业机会。

2、政企合作,开发社区就业岗位。如2007年初外来投资项目旭日(韶关)电子玩具有限公司,在已吸纳的就业人员中,本地劳动力占50%以上,全部建成投产并带动相关产业发展,可解决8万人就业。社区方面以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工作平台为依托,拓宽社区就业领域,2006年韶关市开发社区就业岗位10018个。

三、务实创新、加强宣传和及时兑现政策。

1、宣传形式多样化。韶关市委宣传部、市劳动保障局联合下发了《韶关市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宣传提纲》;举办了“落实扶持政策,开拓就业天地”为主题的再就业政策活动宣传日;《韶关日报》、韶关电台、韶关电视台开辟专栏,广泛宣传就业再就业政策、宣传下岗失业人员成功创业、自谋职业的典型。还通过劳动保障部门12333网络、热线电话咨询、印制宣传资料等形式,宣传就业再就业政策,工商、税务等部门也相应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2、采取措施,落实再就业政策。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的有关通知精神,韶关市结合实际情况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实施意见》,对享受再就业政策的对象范围、具体的政策措施等作了明确的规定。2006年至2007年上半年,韶关市共发放再就业优惠证5785本,累计发放54152本。2006年至今年一季度,韶关市从事个体经营享受减免优惠政策的940户,减免税收金额756万元;吸纳持《再就业优惠证》338人的11户企业享受了税收减免政策 ,减免金额1496万元;各级工商部门减免工商收费10786人次、计123865万元;发放社会保险补贴11264人次,16064万元,发放岗位补贴5202人次、40578万元;发放小额担保贷款166笔、337万元,带动399人实现再就业。自2003年启动发放小额担保贷款至今,韶关市已累计发放贷款12926万元,带动1963人实现再就业,还款率达到90%以上,累计发放总金额和还贷率都位居全省前列。

(四)多措并举、健全就业援助体系。

1、开发社区岗位和公益性就业岗位,安置就业困难群体。2006年开发社区就业岗位和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5348人,其中帮助“零就业家庭”成员就业970人。

2、组织开展专项活动帮扶再就业。如今年春节开展再就业援助月活动以来,通过举办劳务专场招聘会,为下岗人员提供就业岗位8228个,其中1880个达成就业意向。

3、落实岗位补贴帮扶就业困难群体稳定就业和实现再就业。对吸纳持《再就业优惠证》的“4050人员的用人单位,按每人每月80元(县50元)的标准发放岗位补贴。

4、推行服务承诺制。对岗位不挑不拣的就业困难人员,承诺10个工作日内给与安置就业。

5、开展应急转移就业工作。如为解决去年“715洪灾灾民的困难,韶关市安排了2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举办劳务招聘会实现劳动力转移就业的经费支出。在去年89月份,韶关市共举办了7场各具特色的劳务招聘会,将招聘会直接办到了灾民的家门口,组织市内外招工企业236户,累计提供就业岗位52136个,吸引进场求职人数26780人次,达成意向12万人。

(五)完善功能,强化培训和就业服务。

1、完善基础服务设施。 建立“一站式”服务工作平台。2006年年底,韶关市106个街道基本实现了基层服务平台建设“八统一”即工作职责、业务流程、资料台帐、服务规范、管理制度、信息系统、设施标识、人员和经费保障的工作标准和规范运作机制。

2、抓好下岗失业人员的再就业技能培训。充分运用省的培训补贴资金,根据下岗失业的实际,韶关市开设了328个针对性强、实用性强的培训专业。2006年至今年一季度,共培训下岗失业人员13002人,培训后就业率达到60%以上。

3、积极实施创业富民工程。2006年,共为405名具有创业愿望和具备创业条件的下岗失业人员举办了创业培训,其中成功创业176人,带动就业481人。

4、加强公共就业服务。2006年至今年一季度,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累计为7273名下岗失业人员成功介绍职业。

(六)健全制度、确保资金管理使用到位。

为规范再就业补助资金的管理,韶关市根据中央和省有关政策的规定,积极健全、完善各项再就业补助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办法。2006年,韶关市组织开展了3次对10个县再就业资金的拨付、使用、管理和绩效等情况的监督和检查,督促各地加强资金管理制度,保证再就业资金的规范有效使用。2006年,韶关市用于促进再就业的资金总额达570577万元。

三、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看到,韶关市解决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还有许多困难和薄弱环节,需要引起高度重视。

(一)下岗失业人员就业难仍然存在。

   主要体现在下岗失业人员的文化程度、技术水平普遍较低,再就业的难度较大,下岗失业人员中初中文化水平居多,实用性人才少,且年龄偏大,难以符合大部分企业的用工需求。

(二)下岗失业人员观念落后。

   受年龄、技能等客观因素的影响,下岗失业人员自主创业、自谋职业的积极性不高,“等、靠、要”的思想严重,已实现就业或灵活就业的下岗失业人员,就业仍然不稳定,容易出现再失业的现象。

(三)就业再就业的工作资金不足。

  按照省里对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岗位补贴、社保补贴等标准,韶关市2006年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29815人,需补贴资金4900万元左右,省里实际补贴1500万元,仅够帮扶1万名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补贴,缺口资金近3000万元。

(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买不起社保的问题严重。

目前韶关的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普遍存在买不起社保的情况,据下岗失业再就业人员粟立新介绍,他们夫妻两人都是下岗人员,每月的社保费约600元左右,对于一般的下岗人员来讲,根本就买不起社会保险。

四、几点建议

省委、省政府和各级党政领导十分重视下岗失业人员的再就业问题,近年来,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积极实施再就业工程,采取多种措施开拓就业门路,安置下岗失业人员,取得明显成效。但从总体上说,我省目前还有相当部分下岗失业人员未能实现再就业,再就业的形势仍然严峻。解决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需要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全社会共同关心,各方密切配合,共同抓好做好。

() 围绕目标、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推进实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程。

实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程是“民心”工程,各级党政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要从全局着眼,加强对再就业工作的认识,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坚决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精神,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切实实施就业再就业工程,为构建和谐广东做出努力。

(二)总结经验、弥补不足、积极完善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保障体系。

韶关市是我省老工业基地,下岗失业人员主要来自国有企业的改革,我们认为,韶关市关于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方法和措施值得总结和推广,但在企业破产转制过程中,如何更好地协调劳动、民政、工会等部门向下岗失业人员做好有关再就业政策宣传工作,减少再就业过程中的困难等方面还需进一步改进完善。

(三)依靠社会各方力量,共同关心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问题。

下岗失业人员的再就业问题涉及到社会的方方面面,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需要社会各方面的大力配合。要动员全社会各方面力量,大力开展再就业培训,根据下岗失业人员的特点和社会需要,突出培训的实用性和有效性,提高下岗失业人员的再就业能力;进一步扩大养老、失业、大病统筹覆盖面,使下岗失业人员家庭的基本生活得到保证;要重视发挥工、青、妇等群众团体在再就业中的作用,配合政府,协助企业做工作,如宣传、教育、培训、提供中介服务、开拓再就业场所等;城镇街道要充分收集下岗失业人员的情况,为下岗失业人员提供就业登记和介绍,同时开发再就业渠道。此外,舆论部门和新闻媒体要引导全社会关心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引导下岗失业人员端正再就业观念。

(四)教育下岗失业人员转变观念、奋发图强、争取自主创业。

要教育为下岗失业人员改变“等、靠、要”的依赖思想,面对现实,克服消极,自立自强,改变那种工作有贵贱之分,挑肥拣瘦的陈腐择业观念,走出再就业的观念误区;树立无论安置就业或自主创业都是就业的新观念,主动接受新的挑战;树立竞争和风险意识,积极参加各种相关的再就业培训,尽快掌握新知识和新技能,以求尽快走出困境。

(五)资金补助,政策倾斜支持,促进就业再就业工程的顺利实施。

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具有阶段性的工作特点,本次视察了解到韶关市为了保护下游水资源的质量问题,关、停、并、转了一批工业企业,拒绝了一批工业项目到韶关落户,减少了就业岗位;同时韶关市作为我省的老工业基地,为解决省属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的问题作了大量的工作。韶关市是我省的山区市,土地资源丰富,但用地指标少。建议省里为韶关的水资源保护给予一定的经费补偿,工业用地的指标从实际情况出发给予特殊的政策支持。此外,省第十次党代会提出“全民创业”的指导思想,建议省里尽快出台相应的实施意见,制订信贷问题怎样解决,培训资金如何落实等政策措施,支持该项工作的发展。

 

 

(200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