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肇庆、清远两市文化古镇(村)保护利用情况的调研报告

2016-12-16 02:21:42 来源:广东政协网

关于肇庆、清远两市文化古镇(村)保护利用情况的调研报告

 

为了解我省文化古镇(村)保护利用情况,促进古镇(村)有效保护利用,推进文化大省建设,2007623-27日,省政协以学习和文史资料委员会副主任陈忠烈为组长的专题调研组,赴肇庆、清远两市,开展专题调研活动。调研组听取了两市政府有关部门的专题介绍后,深入古镇、古村实地考察,认真听取镇(村)干部群众意见和建议。通过调研,调研组认为,两市历史文化积淀深厚,古镇(村)资源丰富,在古镇(村)保护利用方面积累了一些成功经验。但由于两市分别地处粤西和粤北,经济发展滞后,古镇(村)的保护利用也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困难和问题。

一、基本情况

(一)两市地域文化积淀丰厚,拥有风格各异的各类古镇(村)

肇庆市是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拥有规模较大、保存完好、内涵丰富和价值较高的德庆悦城、封开平凤、高要蚬岗等5个古镇和封开杨池、端州白石、高要黎槎等32个古村。

清远市拥有连南南岗古排、阳山七拱学发公祠、佛冈龙山上岳、清城石角九厅十八井等18个古村,南岗古排是全国乃至全世界最古老、规模最大、最具特色的瑶寨。

(二)两市政府重视文化古镇(村)保护利用,切实加强指导;有关部门积极做好资源盘查、规划编制和措施制定工作,古镇(村)保护利用工作初见成效

肇庆市近年来在扎实推进历史文化名城建设的同时,加大了对古镇(村)的保护利用力度,通过深入调查研究发掘了一批文化内涵丰厚和建筑艺术价值较高的古镇、古村。结合中心镇总体规划和创建生态文明村工程,启动文化古镇(村)规划工作,着力做好四个结合,即文化古镇(村)保护利用和新农村建设相结合,文化古镇(村)保护利用和民间民俗文化保护利用相结合,文化古镇(村)保护利用和旅游开发相结合,文化古镇(村)保护利用和乡镇建设规划相结合。重点整改一批人居环境差却蕴含丰富历史文化内涵的古镇(村),在妥善处理好建设和保护之间的矛盾的前提下,改善古镇(村)的生态环境,完善生活和生产配套设施,开拓现代文明人聚空间。现已完成封开县南丰、德庆县悦城、四会县蚬岗三个古镇和白石、蕉园、蚬洲、杨池、茅岗等十多个古村落的规划,编辑出版《肇庆·发现之旅——古村落》,命名端州区黄岗镇白石村等26个市级历史文化名村,推荐德庆县悦城镇、封开县罗董镇杨池村等7个古镇(村)申报省级历史文化名镇(村)。

清远市现存的古镇(村)分布范围广,资源类型多,粤北山区发展差异性大。近几年来在构建区域文化品牌上加大了力度,把古镇(村)定位为区域文化的重要载体,注重发挥镇村的积极性。但对古镇(村)的普查和发掘整理起步较晚,目前所掌握的古镇(村)资料还不够全面,整理还未形成系统。在即将进行的全国第三次文物普查工作中,清远市将对古镇(村)进行更全面系统的普查和发掘整理,加大古镇(村)保护利用工作力度。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古镇(村)保护现状堪忧,保护力度有待加大

西江流域和北江流域是珠三角经济向西南和内地辐射的主要通途。近年来,随着两市经济社会迅速发展,古镇(村)的原生环境发生巨大变化。在清远市的经济高速发展地区,现代化建设空间迅速扩展,工业化、城镇化过程较快,传统的古镇(村)已荡然无存。如今在清城区已经难得一睹古村落的影子,其周边的一些古镇(村)也岌岌可危。目前,清远市对古镇(村)的保护尚未列入城镇规划,古镇(村)历史人文资源消失较快,城镇建设缺乏历史文脉传承,人文景观非常单调。一些地方古镇(村)保护经费没有随着经济发展按比例增加,古镇(村)生存环境很快失去平衡,加速了它们的消亡。一些地方已经列入保护级别的古镇(村),由于没有后续资金,保护措施也难以落实,如清城区石角镇马头石大屋村是目前区内硕果仅存的古村落,发展旅游的区位条件很好,2004年已经列为区文物保护单位,但至今仍处在无保护标志、无专职管理人员、无保护设施的“三无”状态,其中应重点保护的大型建筑群“九厅十八井”日渐破败,环境十分恶劣。随着西江流域和北江流域的经济向纵深发展,目前一些地方整体环境比较完好的古镇(村)也可能遭遇“建设性破坏”。

(二)对《文物保护法》缺乏全面的认识,片面追求功利

两市为古镇(村)申报历史文化名镇(村)或文物保护单位的热情高涨,反映了各级政府对本土历史人文资源越来越重视,保护意识越来越强。但毋庸讳言也有个别地方片面追求功利,重申报不重保护,重权利不重义务。个别地方对已列为相应级别文物保护单位的古村,没有按照规定实施保护,问题积压很多又不积极整改,却想着进一步申报更高级别的文物保护单位。这种急功近利的短期行为,不利于古镇(村)的有效保护和利用。而古镇(村)修复工作随意性大、修旧不如旧的情况,在一些地方依然存在,如佛冈县上岳古围村门楼修复就贴上了现代的彩釉砖,使之与古村落的整体型貌很不协调。有些地方村民在古镇(村)保护措施落实之前,抢时间乱拆乱建,破坏了古镇(村)的整体风貌。

(三)古镇(村)的文化存续出现危机,管理水平有待提高

古镇(村)多集中在农村基层,历史上官方地方文献极少反映基层镇(村)的情况,对一些边远的古镇(村)甚至只字不提。改革开放以来,农村基层社会发生巨变,古镇(村)原有的历史痕迹日渐消失,古镇(村)中有旧农村生活经历的老人逐渐故去,口碑文化传承日渐中断,传统风俗和工艺技术失传。古镇(村)保护利用要科学准确重构和演绎古镇(村)的历史,并且要综合管理好古镇(村)中的各文化单元,难度相当大,需要配备多学科的专业人才。两市现存的古镇(村)大多分布在经济欠发达地区,缺乏专业管理人才,整体管理水平较低。有些地方提交的申报文化名镇(村)或文物保护单位的有关材料没有经过深入调研和专家论证,有的甚至犯了常识性错误;一些对外开放的古镇(村)解说词不能令人满意。粤北是汉文化和少数民族文化相互交汇的地区,古镇(村)的文化要素分析和资源定位及其管理难度更大。清远市连南县的南岗古排建于宋代,是全国乃至全世界最大、历史最长、最有特色的古瑶寨,鼎盛时期有居民7000多人、民居700多幢而居瑶排之首,目前面临人居减少、文化存续困难。

(四)古镇(村)保护利用规划滞后

古镇(村)是历史文化的多元载体,保护利用需要相关政府部门和产业部门联动。如果相关各方规划不衔接,则难以整合资源、优化组合,也难以引入激励机制。清远市古镇(村)资源调查滞后,文化要素分析和资源定位未形成体系,古镇(村)保护利用没有在建设总体规划中反映出来,相关的旅游发展规划没有出台,古镇(村)旅游开发缺乏宏观指引,不利于外部资源的引进(如争取少数民族地区专项发展扶持基金或我省旅游扶贫专项基金等)。

三、意见和建议

(一)各级政府要充分认识古镇(村)历史文化资源的存续状况,协调相关各部门形成总体发展规划

肇庆和清远两市是粤西、粤北两大中心城市,分别位于我省的西翼和北部。从历史上岭南经济社会自西而东、自北而南的开发序列来看,粤西、粤北比珠三角和潮汕等地区更早受到中原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熏陶。肇庆市所在的西江流域和清远市所在的北江流域是涵育岭南文化的源泉,是我省古镇(村)资源富集地区。

古镇(村)是我省历史人文资源的多元载体,历史人文资源承载量很大,古镇(村)保护利用的对象不仅仅是某些文物的单体,而是古镇(村)承载的全部文化内涵,包括物质和非物质文化资源及其整体文化环境,保护利用需要政府相关各部门和农村基层高度协调与通力合作。肇庆市《古村落》名录是政协、宣传、文化、建设、规划、旅游等部门和相关各镇村共同打造的一项文化工程,展示了分布在西江流域及其支流域的一批极具保护利用价值的古镇(村),大大丰富和充实了粤西历史文化资源的宝藏。由于各级政府认识到位,肇庆市对古镇(村)的单项规划水平较高。

两市古镇(村)单项开发项目不少,但综合利用与系统开发项目不多。各地制定总体发展规划时,应该拓宽资源整合和优化组合的宏观视角,充分照应古镇(村)历史文化资源承载量大和资源多元的特点。肇庆是著名的山水城市,有世界级和国家级的自然保护区,拥有历史文化名城品牌和星罗棋布的古镇(村),历来是热门的旅游胜地。清远定位为“广州的后花园”,以粤北自然景观见长,山清水秀,环境综合指数名列广东前茅,汉文化和少数民族文化异彩纷呈。古镇(村)与优美的自然环境融为一体,本身就是生态旅游的好去处。旅游开发除了从文化、风俗、工艺等角度考虑,在生态上也可大做文章。

当前,两市正值城镇改造和建设高峰期,城镇文化区位设置应有古镇(村)的席位,善用古镇(村)的文化元素,延续城镇发展的文脉,充实现代化城镇的文化蕴涵。各地在制定总体发展规划时,要在政府主导下加强部门合作,把古镇(村)保护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城镇建设、农村改造、交通设置以及房地产和旅游等产业开发作通盘考虑,才能改变目前古镇(村)开发各自为战的状况,提高资源的整合度,优化组合,最大限度地发挥古镇(村)自然资源和历史文化资源的社会和经济效益。

(二)按照中央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推进古镇(村)保护利用工作

一是要改变以往古镇(村)保护“一保就死”或破坏性开发的做法,把古镇(村)的保护利用纳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总体目标,解决好保存古镇(村)历史文化内涵和农村现代化之间的矛盾,作为古镇(村)持续发展的根本出路。肇庆市结合农村中心镇建设和创建“生态文明村”,改善古镇(村)的生存环境,开拓持续发展空间的成功经验,值得肯定和推广。各地应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具体情况和自身优势,探索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古镇(村)的发展模式。

二是必须坚持以人为本。人是古镇(村)文化环境的主体,是古镇(村)的灵魂。古镇(村)保护利用有农民的积极参与才能成功。近年来,古镇(村)开发罔顾农民意愿和利益甚至占夺农民生存空间,造成古村落“空壳”的现象已经得到遏止,但仍然存在一些农村基层矛盾的触发点,其中古镇(村)的权属问题就比较突出(如清城区马头石村的“九厅十八井”古建筑群的产权就牵涉30120人)。处理古镇(村)保护利用过程中出现的矛盾,应严格遵循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原则,尊重农民的合理意愿和保障农民的合法利益,增进农村基层社会和谐。

粤北是少数民族聚居地,清远市现存的18个古村落中7个为古瑶寨。古村落保护利用,既要尊重少数民族的文化选择,又要引进现代理念和管理手段,加快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进步。

(三)对古镇(村)进行严谨的资源定位,严格执行《文物保护法》,按照建设文化大省要求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

肇庆和清远两市经济社会发展迅速,域内传统格局已大为改观,各级政府对古镇(村)进行严谨的资源评估和定位很重要。我省经济发展受土地资源的制约比较突出。对古镇(村),不能全盘统死一揽子保护起来。历史文化价值不大的古镇(村)要让位于经济建设,该彻底改造的还是要改造,或者另辟发展途径。已列为文化名镇(村)或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要严格按照《文物保护法》实施保护,并纳入当地建设发展总体规划,要防止“建设性破坏”。

各级政府应把古镇(村)保护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加以保证,对欠发达地区要加大扶持力度。同时鼓励采取市场运作方法,积极发动社会各界力量,多方筹集资金参与保护利用古镇(村)。未列为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古镇(村),可以探索出一条产业化发展的路子。清远市在城镇化发展过程中,清城区的古村落大部分已经旧貌变新颜,并入城镇社区。碧桂园假日半岛地产开发商辟出一角,建立“故乡里”主题公园,把古村落的民居整体收购或仿型重建,并展示古村落的器物和生活场景,再现古村落风貌。保存了古村落的历史人文资源,丰富了民众的文化生活,拓宽了当地农民的就业途径,有一定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在高度城镇化的地区,这种模式未尝不是古村落文脉延续的一个好的选择。

(四)古镇(村)开发利用要以促进人的发展为指向,提高人的整体素质

古镇(村)是新开辟的历史人文资源领域,保护利用工作需要有较高素质的专业管理人才。古镇(村)的存续是以人的发展为主题的动态过程,其文化要素的演绎是有人参与的活态展示,不光是引进个别专家的问题。要改变人才缺乏的状况和全面提升人的整体素质。目前,各地的古镇(村)开发利用多只顾眼前利益,注重硬件的开发,不愿把人才培养和提升镇(村)内的从业人员素质列入发展规划作长线投资,势必影响古镇(村)精神内涵与审美特征的表达和张扬,无法提升其文化底蕴,最终被市场淘汰出局。古镇(村)开发利用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增长点,要把人的全面发展作为开发利用的指向,各古镇(村)的文化事业或文化产业部门要激活人才机制,充实人的精神世界,引导人们形成与农村现代化建设相匹配的价值观、知识结构、生产技能、管理艺术、行为方式,提升整体文化素质和精神境界。公共教育要与时俱进,增加古镇(村)乡土文化教育内容。高等院校的文化和旅游专业可增设古镇(村)管理的专修课程,培养专业管理人才。

 

 

(200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