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珠三角地区台资企业产业升级和转移的调研报告
根据省政协今年工作计划,省政协港澳台委员会围绕“珠三角台资企业产业升级和转移”专题,组织了部分政协委员和专家学者,于6月21日至7月6日到广州、深圳、东莞、河源和清远5市进行调研。调研组认真听取了相关政府部门负责人和台商代表的情况介绍,实地考察了一些台资企业,并在此基础上形成本调研报告。
一、珠三角台资企业产业升级、转移基本概况
(一)珠三角台资企业的基本情况及其特点
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台资企业开始在广东珠三角地区进行试探性投资。1992年,邓小平发表南巡讲话,台商对广东的投资进入快速增长新阶段。早期,台商在广东的投资主要是劳动密集型产业,包括制鞋、家具、电线电缆、塑胶、五金、灯饰等。1998年以后,台资企业投资广东进入转型阶段,掀起了以电子信息产业为主的新一轮投资热潮,包括大众、神达、致福、鸿海和台达电等台湾大型资讯电子厂商都先后进入珠三角地区。
目前,广东已成为中国大陆台资企业最集中的省份。据广东省台办的统计,截至2006年底,广东省台资企业累计21279家,合同利用台资累计45226亿美元,实际利用台资累计36512亿美元,提供了500多万个劳动就业岗位。台资已成为广东第二大外资来源,成为广东经济增长的重要动力,对广东经济及社会的全面发展,对两岸的经济融合和祖国的和平统一,都产生了积极的贡献。
当前,台商在广东的投资,主要呈现以下一些基本特点:
1.区域与行业集中:台资企业在广东省投资主要分布在珠三角地区,约占全省近九成,其中东莞、深圳、广州等地是台资企业的主要聚集地。台资企业投资集中在塑胶、石化、金属制品、机械、电子信息等制造业,也是珠三角的主导产业。
2.中小企业为主体:尽管近年来在珠三角涌现出一批规模大、科技含量高的台湾中大型高科技企业,但总体而言,珠三角台资企业仍然以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为主体。
3.投资方式多元:正从以往单纯的租用厂房、进口设备、原材料等进行简单装配加工制造的短期策略,转变为自拥资金、生产设备、购买厂房及土地使用权等“生根”式的长期营运方式,投资年限也逐渐延长。
(二)近年来珠三角台资企业产业升级、转移概况
近年来,珠三角台资企业在产业结构调整和技术管理水平上都有了明显提升,主要表现为资金技术密集型台资企业日益增多。以台塑、南亚、宏基电脑、富士康为代表的台湾大企业相继落户珠三角,宝成集团在东莞成立了黄江科技园,从事电子产品生产。同时,台资企业自身的研发能力也有所增强,从简单的OEM(委托代工生产)发展到ODM(原始设计生产)、OBM(自我品牌生产),自行设计、自创品牌已经成为珠三角台资企业新的发展方向。部分台资企业实现了就地优化升级,从一般装配加工转型为具备生产高端产品能力的企业。如深圳豪佳电子,从2000年开始转型,并进入生产数位内容为主的IC封装行业;又如深圳德之杰公司,20世纪90年代末开始发展数码相机,提高产品附加值,积极参与国际竞争。
与此同时,部分属于传统产业的台资企业在竞争优势逐步减弱、利润空间日益萎缩的情况下选择转移。据统计,仅深圳一地的台资企业向长三角和省内东西两翼及北部山区转移的就不少于1000家,其中广东的惠州、清远、河源、韶关等地区为主要承接地。目前,广东东西两翼和北部山区的资源环境优势逐渐显现,加快交通、电力等基础设施建设和招商引资工作力度,在承接珠三角台资企业产业转移方面进展明显。
二、珠三角台资企业产业升级、转移存在的主要问题
1.自主创新能力不强,难以顺利转型升级
早期来珠三角投资的台资企业,一般产业层次较低,产品单一,技术含量和产品附加值不高,国际竞争力不强。台资企业主要处在产业链的低端生产装配环节,虽然生产规模较大,但全员劳动生产率较低,采取的大多为“台湾设计、大陆生产”的分工模式,产品以出口为主,对本地市场依赖不大。
随着市场和经营业务的扩大,台资企业逐渐和岛内生产总部进行二次分工,但一般研发总部仍然留在台湾;在大陆的台资企业只能按照台湾总部的要求进行成本控制,不能参与企业的战略决策,自主权有限。尽管已有一些台资企业将设计、研发中心从台湾迁至大陆地区,但多数台资企业主要还是承担加工装配等“贴牌”生产业务,并不参与市场开拓和产品开发,企业只赚取少量的加工费用,自身参与技术开发和产业升级的压力及动因都不足,一定程度上抑制了在大陆台资企业的自主技术开发和自有品牌培育。
同时,部分出口加工型的台资企业在产业升级过程中,虽也积极开拓中国大陆市场,但由于对大陆市场销售渠道的认识尚待深入,侵犯知识产权事件时有发生,台资企业在扩展内销市场方面也存在诸多障碍。
2.招工、用工存在困难,升级、转移均受到抑制
当前,由于中国大陆市场的全面开放及竞争日趋激烈,很多劳工选择在当地就业,或往工资收入水平相对较高的地区就业,劳工流向呈现多元化,企业招工普遍存在困难。珠三角台资企业以劳动密集型的下游加工业为主,技术层次较低,企业缺少技术积累,因此产业升级所需的技术人才和高素质管理营销人才缺口比较大。
相比珠三角地区,广东东西两翼、粤北山区由于地理位置相对偏僻,基础设施不完善,生活条件相对落后,尽管当地劳动力资源充裕,但劳动力整体素质比较低,可提供给企业的高级管理、技术人才比较有限,熟练工人、技师匮乏。同时,当地劳动力往往宁愿远赴珠三角或其它地区打工,也不愿在当地就业;而原先已在珠三角等地区就业的劳动力,由于住房公积金和社保等手续无法异地缴纳、接转,很多职工不愿随转移企业搬迁,因此影响了珠三角台资企业的产业升级和经营发展,也制约了承接珠三角产业转移地区的用工需求。
3. 企业融资面临困难,制约了企业的升级转型和增资扩产
珠三角台资企业在产业升级和转移过程中,普遍面临融资渠道狭窄、资金紧缺的难题。台湾当局设定的40%对外投资上限,使得台资企业能外溢投资的资本极其有限;加上台资企业大多采取“两头在外、差额核销”的经营运作模式,大陆公司只有最低限度的成本费用收入而不能形成盈余资金积累。
另一方面,大陆银行不了解台资企业在台湾母公司的资信状况,台资银行也不了解这些企业在大陆的具体信息,两岸金融信息不对称,风险难于控制,双方对台资企业的贷款都十分小心。若台资企业没有房产证、国土证,不可能向中资银行贷到资金;即使是机器设备,若仍在海关监管期,中资银行也多有保留。而外资银行则因担保品不易处置,对于台资企业的抵押贷款兴趣不高。台资企业不能依靠有效的传统担保手段在大陆取得融资,资金支持较为薄弱,大陆又缺乏风险投资市场和退出机制,制约了产业升级和增资扩产的计划落实。
4. 土地使用的历史遗留问题,影响台商投资信心
由于用地规划政策调整,或是用地纠纷涉诉等原因,部分珠三角台资企业面临长期实际使用土地而无法办理取得相关权证等历史遗留问题。20世纪80年代末至90年代初,珠三角很多村镇在办理土地使用权转让过程中与国家政策不符,主要通过村镇自主进行招商引资,没有统一的规划;台商为了急于建厂房投产,并未向国土部门申报办理土地使用权转让手续,就直接与村镇签订买地合同,导致不少台商至今未能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在台商申请补办房地产手续时,国土部门要求须经村镇签字盖章,但有时得不到及时的配合;或者因为土地价格上涨,需补交地价差额款,企业无法承受;或者由于台商购地建厂距今时间太长及保管不当等原因,无法提供原始购地单据、规划图、报建手续等资料,致使不少台资企业房地产手续无法顺利办理。珠三角台资企业土地使用的历史遗留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已经影响到台商进一步投资的信心。
三、推进珠三角台资企业产业升级、转移的建议
目前,如何积极、有序地推进珠三角地区台资企业产业升级、转移,已成为广东经济又好又快、持续发展面临的一个应当重视的问题。根据这次调查,我们建议:
(一)加强对珠三角台资企业升级、转移的紧迫感与忧患意识
从政府层面看,要充分认识台资企业在广东省经济发展中的重要性,以及在中国大陆稳定发展的重要政治意义,要将台资企业的产业升级、转移作为推动祖国统一大业的大事来抓。各级政府对推动台资企业的产业升级、转移要有紧迫感和危机意识,要及早做好应对准备,要在全省树立起做好促进台资企业升级与转型就是做好台湾人民工作的观念,形成重台商、亲台商的舆论环境,并采取有效措施,出台相关配套政策,促进企业升级、转移。
同时,建议加强对粤台经贸理论的研究。整合全省研究广东经济、港澳台经济的专家,开展比较性研究,找出契合十一五发展乃至更长远的中长期产业发展规划,制定切实可行的优惠政策,推动引进台资企业的升级、转移工作迈上一个新的台阶。
从企业层面看,要加强对珠三角地区台资企业产业升级、转移的政策的宣传、推介;鼓励企业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积极升级转型或自创品牌开拓大陆市场;要大力宣传广东东西两翼、粤北山区在承接珠三角台资企业转移的优惠政策,积极推介投资环境,让更多台商了解广东东西两翼及粤北山区的投资政策和环境。
(二)统筹规划、合理布局,高起点办好转移工业园区
1. 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积极引导台商企业产业升级
要从全省区域产业分工和协作出发,合理规划和引导各地区台资企业产业发展方向和重点。珠三角要重点引进和培育台资企业中资金技术密集、附加值高的高新技术企业、服务企业和龙头企业,提升台资企业的产业层次,延长产业链条,推动企业集群,提高带动和辐射能力。广州、深圳等中心城市要大力吸引、发展台资企业中的跨国公司设立地区总部和研发中心。山区和东西两翼要充分发挥腹地广阔、资源丰富、生产成本较低的优势,挖掘潜力,抓好环境招商、资源招商和优惠政策招商,积极承接珠三角台资企业的产业转移。引导台资企业向石化、造纸、医药、电子、环保、旅游、“三高”农业、海洋产业、基础设施等领域投资;同时大力发展资源加工型、农产品加工型和劳动密集型工业,加速山区与东西两翼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产业化步伐。
2. 东西两翼和粤北山区要高起点、高质量地对产业转移园区进行规划和建设
园区经济发展的主要目标是创造一个优良的局部环境,以吸引外资、外来企业进园,推动园区经济的发展,促进当地经济的起飞。要加大对山区和东西两翼各类经济功能区、产业转移园区建设指导扶持力度,推动项目向产业转移园区集中,使产业转移园区成为吸引台资的主要载体。要加强对各类产业转移园区的科学规划,进行合理的产业布局,加强对配套条件、服务体系的建设。
3. 在产业转移园区的建设中,要加强东西两翼、粤北山区与珠三角地区的协作、合作
目前,部分台资企业跳过广东的山区与东西两翼,直接到湘南、赣南或长三角等地区投资建厂。这既反映广东部分地区的投资环境亟需进一步改善,也反映珠三角与东西两翼仍缺乏交流沟通与合作的渠道。为此,要切实建立广东各地级市之间的交流沟通与合作平台,优化广东全省的投资营运环境。充分发挥“省推进珠江三角洲产业向山区及东西两翼转移联席会议”的作用。在产业转移园区的建设中,要加强东西两翼、粤北山区与珠三角地区的协作、合作,充分照顾各地市的利益问题,其中的关键,是要处理好对转移企业的缴纳税收的利益分成问题。要兼顾山区及东西两翼和珠三角地区合作的双方的利益。
(三)推动台资企业自创品牌,开拓大陆市场,鼓励发展产品内销
1.积极协助“三来一补”企业转型
“三来一补”企业内销首先必须转型为“三资”企业。广东存在数量众多的“三来一补”企业,三来一补企业产权不明确,纠纷多,也难以用企业资产向银行抵押贷款,三来一补企业转为三资企业势在必行。建议广东设立一个“一站式”的跨部门单位,专门协助“三来一补”企业办理转型的咨询和申请。
2.放宽市场准入
台资企业在投资与税收等方面享有优惠,但在经营活动、融资、产品销售等方面有许多特别限制。建议广东根据对台商投资 “同等优先,适当放宽”政策,比照港澳企业在CEPA框架下的市场准入范围,给以台商相同待遇。台资企业加工制造能力强大,解除台资企业的投资限制后,可积极引导台资企业参与第三产业的发展,发展生产性服务为主的产业,如贸易相关服务、运输与后勤服务、商业服务、通讯传媒与观光旅游等,以及法律、会计、金融、物流、认证、检测、中介服务等现代服务业,使其成为升级转型的助推器。
3.建立内地市场信息资讯网络,打造畅通的内销渠道
企业外销转内销最大的困难和考虑是产品的市场潜力。因中小企业市场资讯渠道少,以及企业未来需要增加内地采购、开发内地市场、发展品牌等发展趋势,建议广东有关机构可以就这些方面提供相关的法律法规、市场情况、消费需求和潮流等资讯,加大对开展内销业务的宣传力度,鼓励台资企业开展内销业务,同时协助企业对市场机会和风险作出合理评估。
4.制订退税政策,充分发挥保税区和保税物流区作用
珠三角台资企业长期存在的产品“一日游”现象。为了解决该问题,形成有效的内循环机制和扩大内销市场,完善保税区与保税物流区是一种较好的方法。但是,由于保税区没有退税(增值税)政策,鼓励企业“一日游”的外循环。因此,建议中央在保税区制订退税政策,以保税区整合广东物流,减少产品出口再进口的“一日游”现象。
5.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为鼓励台资企业自创品牌开拓大陆市场,政府在推进内销便利化的同时,应当加大本地市场的知识产权保护的力度,同时,加强对企业行为规范的监管,通过法治化的管理提升本地企业的信用度,使广东本地市场率先建成公平、规范的市场环境。
(四)积极协助台资企业拓展融资渠道
1.台资大企业推行股权融资方式
政府应积极鼓励规范化的台资的大公司、大企业采用股权融资方式,主要途径有:一是大陆A股上市,即对位于大陆台资企业的营运实体进行股份制改造,直接大陆A股上市;二是海外上市,即大陆台资企业的营运实体进行整合,以独立公司名义海外上市等两种选择。
2.台资中小企业推行债权融资方式
企业债权融资难在征信。要解决台资企业融资的困难的症结:第一,可先行建立台湾企业征信信息系统建设。对于一些拥有台资企业客户的银行,鼓励银行之间能够进行数据共享,进行长时间的台资企业信用信息跟踪,那么将降低台资企业的征信过程中信息不对称的问题。第二,鼓励大陆台资中小企业建立新信用担保体系。鼓励建立台商协会成员相互之间的互助担保,及利用国家开发银行300亿人民币的贷款,可拨出一笔经费建立信用或商业担保,从而为台资企业解决融资难的问题。
鼓励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和信用合作社及外资金融机构加入到对台资企业融资。商业银行及外资银行的授信政策日趋灵活,更贴近、了解台资中小企业,能够更好的控制风险。华夏银行提供台商人民币200亿元融资额度,并不需担保品,就是个很成功的案例。
通过风险投资解决融资问题。广东是风险投资活跃地区,对于具有实质性技术优势、处于创业期的中小型台资企业,在融资时可利用自身优势寻求与风险投资公司或投资基金合作,引入风险资本。
(200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