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协民族宗教委员会赴深圳、东莞
开展专题视察
根据省政协党组工作要点安排,以温兰子副主席为顾问,民族宗教委员会主任罗继东为团长,民族宗教委员会组织宗教界部分委员组成省政协委员第七视察团,于10月底赴东莞、深圳市,就“我省伊斯兰教活动场所现状”开展专题视察。视察团先后召开多场座谈会,听取了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东莞、深圳市政府相关部门的情况介绍,探讨交流有关情况。实地视察了东莞的万江、厚街伊斯兰教聚礼点、常平镇伊斯兰教临时聚礼点,深圳市梅林清真寺在建工地,并与当地信众代表交流。
视察结束后,视察团专门进行了交流讨论,分析我省伊斯兰教活动场所的发展现状、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分析提出解决问题的相关对策建议。温兰子副主席指出,做好我省穆斯林伊斯兰教活动场所的工作是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重要体现,是落实国家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的要求,是关系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大事。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坚持从实际出发,逐步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最终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总目标。要求我们自觉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首先要从法制的层面做好民族工作。要从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伊斯兰教活动场所不足问题的重要性,加强领导,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网络。将伊斯兰教活动场所建设纳入城市建设总体规划,以“就地、就近、就便”的原则,积极稳妥推进相关问题的解决。修改完善相关法规,出台临时聚礼点综合治理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