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政协常委会专题议政保护湿地

2016-12-16 02:22:17 来源:广东政协网

广州市政协常委会专题议政保护湿地
2004-12-31

 

  广州市政协常委会日前根据专题调研成果,就保护湿地开展了专题议政。

 

  市政协调研发现,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口增长,广州一些地方随意侵占、破坏湿地,致使全市湿地数量不断减少、质量恶化、生态功能下降:在城市建设中填埋河涌、占用河滩地;不少河涌已通过硬底化、封闭渠箱式的改造,被用作排污通道;由于污水处理能力滞后,大量生活污水未经处理就直接排出;一些河涌因得不到经常性生态水的补充,河道干涸,低洼处垃圾污水囤积,发黑发臭;治理河岸护堤时,基本都采取垂直型护壁堤围的形式,破坏了河流的生态功能。

 

  调研还发现,广州市老城区人工湖水面总面积已从原来的105.7公顷,降到2003年的70.6公顷,减少了33%。不仅如此,由于这些人工湖水面面积的减少,已经对老城区的自然生态环境造成了比较大的影响,主要表现在市区的热岛效应逐年增强,平均气温呈现增高趋势。调研组对广州市全长258公里的海岸沿线的浅海滩涂进行了调查,发现由于不按科学和生态要求而大量围垦滩涂,使这些浅海滩涂的湿地功能逐步退化,也使红树林面积急剧减少。

 

  广州人工湿地主要有水稻田、淡水养殖池塘及山塘水库等。由于以往主要从经济角度考虑,使得这些地方的湿地功能未能得到保护。例如,从1952年到2002年,广州水稻田从18.83万公顷减少到9.55万公顷。

 

  市政协常委会指出,广州应抓紧湿地保护规划的编制工作,突出“湿地生态城市”的理念,在老城区适当恢复一些具有重要生态功能的湿地,在新城区规划、建设一定比例的人工湿地,在一定规模的新建工矿企业和住宅社区内规划一定比例的既有生态作用、又有消防作用的水面,使城区湿地率(水面率)不低于10%,争取达到17%以上。

 

  常委会还建议,应尽量保留河涌的自然状态,着眼于河涌湿地生态功能的恢复,使长达913公里的231条河涌凸显广州“山水之都”的独特魅力;进一步提升城区内“万亩果林”的湿地性质,把单纯的绿地保护上升为湿地生态系统的保护,建成果树湿地公园。为此,要加快解决万亩果林的管理体制、土地权属等相关问题,通过保护与合理建设的有机结合,实现保护湿地的目的。常委会还特别强调,应对番禺区的滨海湿地进行抢救性保护,划定保护区域,并在核心区建立自然保护区。(200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