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委组织部分提案承办单位人员赴安徽、浙江省学习考察提案办理工作经验

2017-02-15 00:20:50 来源:本网原创稿件

提案委组织部分提案承办单位人员赴安

徽、浙江省学习考察提案办理工作经验

 

3月3日至11日,省政协提案委员会主任陈俊年率部分提案承办单位的经办同志一行14人,赴安徽、浙江省学习考察。期间,分别与当地政协提案委员会举行了座谈,就近年来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成功经验和做法进行了深入交流。整个考察活动内容丰富,收获良多,既交流了经验,促进了工作,又加强了联络沟通,达到了预期效果。提案委员会专职副主任谢岳铭一同参加了考察。

安徽省政协开展提案工作的主要做法:精心谋划,狠抓落实,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在认真做好常规工作的同时,始终围绕提高提案质量、办理质量和服务质量三个方面,每年选择一个主攻方向,力求获得新进展、取得新突破,不断推动政协提案工作的纵深发展。2008年重点围绕“提案工作制度化建设年”组织开展工作,建章立制,着力加强提案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先后修订完善了安徽省政协《提案委员会工作规则》、《提案审查立案工作实施细则》,制定出台了《重点提案产生和办理暂行规定》(由省委办公厅转发)、《关于优秀提案、先进承办单位和先进承办个人评选表彰的办法》(由省委、省政府、省政协三家办公厅联合发文)、《关于加强提案宣传报道工作的意见》。2009年重点围绕“提案办理质量提高年”组织开展工作,多管齐下,着力提高提案办理质量。2010年重点围绕“提案质量推进年”组织开展工作,数措并举,着力提高提案质量。

浙江省政协开展提案工作的主要做法:一是中共浙江省委于2009年出台了《关于加强和完善人民政协政治协商、促进科学民主决策的意见》。《意见》明确提案为书面协商形式之一,并要求重点提案必须经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人亲自阅批。省政府办公厅专门出台了《关于健全政府领导领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制度的通知》,对省政府领导领办重点提案的程序和要求作了规定。同时还规定以党派、人民团体、政协专委会、政协界别名义提出的提案均要作为部门重要提案进行办理。二是对承办单位提案办理工作开展民主评议。每年确定一个重点,选定部分承办单位进行民主评议,通过动员部署、广泛征求意见、调研评议、评议反馈、总结评议等五个环节,检查督促提案办理工作。三是建立重点提案“五个一”全程督办制度。即听取一次办理方案汇报、开展一次调研、听取一次办理情况汇报、提办双方沟通协商一次、召开一次办理座谈会。四是通过网络直播,提高提案办理工作的透明度。每年选择一些与民生问题相关的提案,通过浙江在线网站和省政协网站直播提案办理全过程,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网上点击率达10万人次左右,扩大了公民的有序参与,提高了提案办理实效。

通过学习考察和交流,安徽、浙江省政协提案委的同志对我省政协提案工作近年来有声有色,在全国率先开展党政主要领导亲自领衔督办政协提案工作,率先出台《广东省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规程(试行)》、《广东省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评价考核暂行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在全国及各兄弟省市、政协引起的巨大反响,进一步体现广东科学发展的能力和水平的情况表示赞赏和充分肯定。

考察结束时,考察团进行了小结。大家围绕近年来我省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创新等方面的工作展开了热烈的讨论。就提案交办、办理方式创新、提高满意率等环节提出了许多合理化建议,就“提案动态管理系统”的完善升级提出了具体可行的意见建议。陈俊年主任作了小结讲话。他首先对安徽、浙江省政协提案委的周到安排、热情接待表示衷心的感谢。他说,这是一次学习之旅,一路走来,我们了解和学到了安徽和浙江省政协提案工作的许多成功经验和好的做法,我们回去后要细致地领会、学习和借鉴,以利于不断提升我们提案工作的科学化水平。他指出,这次考察活动也是一次感谢之旅。感谢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对政协提案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感谢省直各单位为提案办理落实所付出的努力和辛勤劳动。希望各承办单位的同志进一步增强对提案办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政协提案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意识,认真学习借鉴皖、浙两省提案办理好经验、好做法,改进我们工作中的薄弱环节,更加自觉主动地把提案办理工作落到实处。

期间,考察团还参观考察了安徽黄山,浙江杭州、宁波等地的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省财政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林业局、省法制办等单位的相关负责同志应邀参加了此次学习考察活动。

(提案办2011.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