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委考察县党政主要领导督办提案情况

2017-02-15 00:20:49 来源:本网原创稿件

 

提案委考察县党政主要领导督办提案情况

 

201212月下旬至20131月上旬,以省政协提案委员会主任陈俊年为组长的考察组一行4人赴英德、怀集、广宁、四会、大埔、郁南和封开等7县(市)就县级党政主要领导同志督办政协重点提案工作情况开展考察。

《广东省党政主要领导同志督办政协重点提案暂行规定》(粤办发〔2012〕17号20125月印发以来,至2012年年底,我省实现了省市县三级党政主要领导督办政协重点提案的全覆盖。考察中的7县(市)党政主要领导高度重视督办政协重点提案工作,把做好政协提案工作作为支持政治协商、参政议政的重要工作和自觉接受民主监督的重要途径,深入相关承办单位指导,研究办理方案,明确把提案办理作为政府及各部门各单位履行职责、接受监督、为人民办实事好事的大事来抓。提案办理工作措施有力,狠抓提案各承办单位责任落实,力求在实效上下功夫,办理效果明显。在办理提案过程中创新工作方式,创造了县区办理提案的经验。通过党政主要领导同志督办政协重点提案工作,有效促进了县一级政协重点提案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进一步推动县一级政协提案办理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