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政协开展提案办理协商注重抓“六个环节”

2017-02-15 00:20:48 来源:本网原创稿件

梅州市政协开展提案办理协商注重抓“六个环节”

---省政协提案委员会负责同志梅州市政协

副主席何梅林一行座谈  

  

  319午,省政协提案委员会主任周義、专职副主任谢岳铭及办公室部分同志与前来拜访的梅州市政协副主席何梅林一行7人召开座谈会,专题听取了梅州市政协开展提案工作联系点工作及提案办理协商工作的情况汇报。座谈中了解到:梅州市政协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提案工作联络员工作,在市辖各县(市、区)设立了联系点,建立了联络员制度并召开了相关会议。梅州市政协还高度重视开展提案办理协商工作,制定了提案办理协商意见,在开展提案办理协商工作中注重抓好“六个环节”:

    一、撰写环节协商。广泛发动广大政协委员和参加政协各单位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撰写提案,积极开展委员之间、各民主党派和人民团体之间、各界别之间提案者与党委、政府及有关单位之间的知情问政等协商,使提案内容涵盖社会各方面,提升提案份量。

二、立案环节协商。在政协全会召开之前或期间,对收到的每一件提案能否立案,由提案(审查)委员会进行讨论协商,实行先协商后立案或不予立案。

三、交办环节协商。建立市政协提案与市政府办公室双向互动的“协商预交办”工作机制,使提案交办确定主办、会办(分办)的部门(单位)更加准确。必要时,可召开“提案交办会议”或“承办提案大户交办会议”,扩大提案交办协商的范围。

四、办理环节协商。提案承办单位加强与提案者的互动协商。1、提案办理之前协商。提案承办单位对如何办理落实解决提案中提出的问题,做出方案。经与提案者联系协商后实施。2、提案办理之中协商。提案承办单位要加强与提案者的沟通联系,尽可能让提案者直接参与提案办理过程,一起解决办理过程中遇到的难题,让提案者切实感受承办单位办理的诚意,实现提案者和办理双方的良性互动,不断增进办理共识。3、提案办理之后协商。要加强提案跟踪办理协商,组织提案者跟踪检查提案办理落实效果,检查提案答复和办理落实是否一致,检查提案要实现的目标是否与实际效果统一。

五、督办环节协商。提案委员会要会同市政府办公室分管提案办理工作的领导、部门,组织委员不定期地到提案承办单位,了解提案办理的情况,共商解决提案办理中的困难和问题。承办单位要及时地向提案者通报提案办理进展情况。对条件不成熟、暂时无法办理的提案,要及时向提案者协商,说明原因,解释清楚,争取理解。

六、成果运用环节协商。对办理落实提案的成果,特别是解决提案涉及的人民群众切实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事项,要长期关注,扩大受益范围和效果,让更多的群众得到实惠,让提案者满意,同时,对办理成果要及时总结、宣传,提高提案办理的社会影响力,激发承办单位的工作热情。

    座谈会上,省政协提案委员会主任周義、专职副主任谢岳铭同志充分肯定了梅州市政协在开展提案联系点工作和提案办理协商工作所取得的成效。称赞梅州市政协提案工作领导高度重视,工作主动细致,有创新有亮点,希望进一步加强省市互动,通过省市联合提出提案并办理落实,力争解决一些问题,推动工作,促进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