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提案工作的“广东创新”
省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即将召开,一年来,广东政协提案工作成效几何?笔者28日从省政协提案委独家获悉,截至目前,我省去年全部提案100%得到办理答复,提案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列入计划解决的共594件,占立案总数的92.1%,其中落实的有190件,占29.5%;纳入各类规划或转化为政策正在实施的有404件,占62.6%。
超过六成的提案所提建议转化为党委政府的决策,这个比例又创下了历史新高。笔者近日调查发现,通过试水重点提案培育,尝试提案分析,明确重点联系点,探索细化提案三审制,广东的提案工作正在奏响创新“四部曲”。
省政协副主席刘日知表示,接下来省政协一方面将坚持问题导向,帮助委员“知情明政”,集合众智提高提案质量,使对策建议有的放矢、切中要害;另一方面,将把提案办理协商作为重要抓手,推进提案办理工作出成效、上水平。
创新1
全国率先试水“重点提案培育”
“示范效应”凝聚办理合力
从去年起,对于下一年度的重点提案,以及省政协各专门委员会督办的专题提案,省政协提案委均提前一年进行酝酿、培育,而这在全国的省级行政区中绝无仅有。
以往,重点提案在当年的省“两会”后启动,在每年政协全会结束后一个月内,从700件左右立案的提案中遴选出若干件候选提案。
“但经过多年的实践,我们渐渐发现,许多提案选题个性化比较强,全局性不强,与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贴合度不够,一些提案则由于缺乏深入调研,提出的意见可操作性不强。”省政协提案委主任周義如是解释培育重点提案的初衷。
于是从去年开始,下一年度重点提案的准备工作便提前一年启动。去年3月,省政协提案委向省委、省政府有关单位和部门、社会有关咨询智库机构、省各民主党派、工商联、省政协各专门委员会、政协各界别等发出征集函,共收到提案选题84条。
征集到选题后,由省委政研室、省发展研究中心、省社科院、省情调查研究中心等多部门参加的评审会对选题进行评审筛选。最终确定承接的提案有11个。
“与平常的提案相比,备选重点提案花费的时间、精力更大,功夫更深。”省民盟参政议政处处长李敬东介绍说,今年省民盟承接了2个重点提案的培育课题,前后为此张罗了大半年,调研的足迹不仅遍布全省,甚至还踏足省外。
按照往年,提案初稿出炉后,需要经过调研组、专委会以及盟常委三次审议修改,但今年该盟承接的两个备选提案则至少经过6次修改,“仅调研组就修改了2次。”李敬东说。
对此,周義表示,通过提前一年开展调研,释放“示范效应”,不仅确保了提案具有较高的质量,还将使得领导督办提案选题更加紧贴民意,反映民声,更好服务省委省政府的中心工作,为提案办理凝聚合力、取得更大实效打下了基础。
“搞政协提案,不能再像以前那样,仅仅依靠单打独斗。”有政协观察人士指出,以往提案办理由委员先提出提案,政府部门再进行办理,由于信息不对称,双方沟通不够全面和深入。而重点提案培育机制,则充分利用了集体力量培育打造重点提案,同时在提案形成办理的全过程中,提案者和主办部门的协商贯穿始终,提案办理的过程更为顺畅。
创新2
首度尝试提案综合分析
“大数据”延展利用价值
作为政协委员的智慧结晶,提案具有不可小觑的价值。如何最大限度挖掘提案价值?去年,省政协首次尝试对全会期间收到的提案进行分析研究,形成分析报告,为进一步提高提案质量提供了参考依据。
这项探索也引入了当下时新的“大数据”概念,经过省情调查研究中心的分析,当年提案的关注方向被首次明确。生态文明建设、教育事业与人才培养、产业结构调整与转型升级、区域发展与协调等十大问题占提案总数的72.51%,成为当年委员最为关注的问题。
从提案内容来看,去年省政协提案总体呈现两大特点。一是提案总体质量较高,委员们选题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建议具有较高的可操作性。二是提案选题相对集中,其中涉及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提案数量最多,共394件,占提案总数的49.68%;涉及社会保障和民生问题的提案共274件,占提案总数的34.66%;涉及社会治理的提案达125件,占提案总数的15.76%。
值得一提的是,生态文明建设领域的提案数量共91件,占提案总数的11.48%,反映了这项工作所面临的严峻性和紧迫性。
在所有涉及生态文明的提案中,大气污染防治又成为了被提及最多的话题,共13件。报告指出,虽然我省近年来更加重视大气污染的防治,相继推出多项治理措施,但从委员们的观感来看,雾霾天气已影响到珠三角大部分地区,并呈现逐年上升的趋势。
“对于解决我省一些突出问题,由于有了委员提案的高度关注,为省委省政府的及时决策提供了宝贵的参考,大大延展了提案的利用价值。”周義表示,根据去年委员建议的总结归纳,具有共性认同的“建立珠三角联合行动共同防治机制”以及“大力发展环保、医疗、保健等雾霾防治产业”等建议被第一时间送到党委政府,受到了高度重视。
据了解,根据提案涉及的焦点热点问题,省政协提案委去年进一步梳理了创新基层治理体系、加快生态文明建设、构建开放性经济体制等七大项建议,为去年省委省政府部署工作提供了重要的决策参考。
创新3
首次确立10个重点联系点
“以点带面”夯实办理基础
为了发挥省政协提案委对各地市的联络、协调和指导作用,加强与提案承办单位的协商、联动,从2013年起,省政协每年确定5个地市政协提案委以及5个省直单位作为重点联系点(单位)。
考虑到承办单位办理提案的数量、办理成效的影响,2013年,首批确定的省直重点联系单位有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环保厅。“简而言之,这些都是历年来的提案办理大户,年承接提案数量都在100件以上。”
此外,根据全省地域分布和提案工作的特点,首批地方重点联系点则确定为惠州、中山(珠三角地区)、梅州(粤东)、茂名(粤西)、清远(粤北)五地市。
为了搭建起一套工作机制,省政协提案委出台《提案工作重点联系点(单位)暂行办法》,按照规定,每年省政协提案委须与联系点召开工作会议,协商联系议题和相关工作,对于联系点及联系单位召开的提案工作专题会议,省政协提案委也要派员参加。
“提案委驻点联系以后,在提案答复上感觉回应问题的多了,晒成绩单的少了;就事论事的多了,不知所云的少了。”不少提交提案的委员感慨,去年与几个省直重点联系单位之间的沟通更频繁了,对办理效果自然更加满意,这种“以点带面”的做法确实夯实了提案办理的基础。
在地市联系点,省政协的一些好经验好办法也得到了快速复制。“我们迅速移植了省政协成熟的提案办理工作机制。”梅州市政协提案委主任肖伟良表示,去年梅州加快了建章立制的速度,迅速制定出台了提案办理协商意见。
“成为联系点,更多的感觉是身上的压力大了。”清远市政协提案委主任谭云格感慨,去年清远政协在秘书长会议和主席会议上讨论的提案数量创了历年之最,办理实效大幅度提高。
“我们最终的目的是帮一个、强一个。”周義透露,今后,省政协还将与地市政协联系点联合提出提案,开展联合督办,通过省市“组合拳”,进一步巩固强化地方的提案办理成效。
创新4
探索细化提案“三审”制
“优中选优”提升整体质量
细心的人会发现,近年来,我省提案来源结构也有所调整,民主党派和专委会的提案占比逐年上升。以去年为例,省各民主党派提案144件,占18.16%,与2013年的17.12%相比提高了一个百分点。
这正是提案结构优化的表现。为了更充分发挥省各民主党派、有关人民团体、各界别和政协各专委会的优势,去年以来,省政协提案委更加注重各民主党派、有关人民团体等界别的集体提案。对于政协各专门委员会,则积极引导和组织各自的委员和相关界别提出提案,把调研、视察成果和重要社情民意及时转化成提案。
此外,省政协提案委还相应加强提案审查工作,严格立案标准,意在从源头上提高提案质量。
按照规定,大会期间,提案组对收集的提案进行初审、二审后,交提案委三审。去年开始,在立案审查环节,这一既有的提案“三审”及疑难提案会审制度被进一步细化,审查标准更趋严格。
最明显的变化是原来的“只列出提案目录、一次通过”的模式被改变,周義介绍,过去,提案组的审查是“一堂过”,但现在,每个提案的内容,审查组全体成员都要一一过目,而且必须经得分组召集人、提案委主任的联合签名方可立案。
真正落实的“集体审查”,倒逼提案质量的提高。在审查中,对于不符合条件的,提案组一律不予立案;对一些内容单薄或建议不到位的提案,通过电话或信函提请提案人修改完善,或同类合并,使其更具分量和价值。“优中选优”使得立案率从之前的90%调控至目前的80%。
“对于提案来说,既提得好,又办得好,才算真的好。”周義表示,未来省政协提案委还将在“提”上入手,加大力度组织委员和有关单位深入调研、掌握实情,力求贴近我省重大民生问题与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提出有效性、针对性、操作性更强的提案;同时在“办”上狠下功夫,科学划分办理范围分工安排,强化重点提案督办机制,及时督促检查,确保承办单位及时答复提案人,强化提案工作的刚性约束,使得既有的探索创新成为一项制度性安排。
(摘自《南方日报》2015年1月19日A04版)
撰文:骆骁骅 谢岳铭
熊水龙 张其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