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日知率提案委考察团赴黑龙江省学习考察

2017-02-15 00:20:46 来源:本网原创稿件

刘日知率提案委考察团

赴黑龙江省学习考察

 

8月31至9月7日,省政协党组成员、副主席刘日知率省政协提案委员会学习考察团,赴黑龙江省学习考察提案办理协商和重点提案督办工作的经验做法。省政协提案委员会副主任沈梅红、刘启德及提案委委员等共11人参加了考察活动。

一、黑龙江省政协提案工作的主要做法和经验

考察期间,考察团与黑龙江省政协提案委及大庆、齐齐哈尔、黑河、伊春等地政协进行了座谈交流。据介绍,黑龙江政协提案工作的主要特点有: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将提案工作纳入重要工作日程。黑龙江省政协主席会议定期研究提案工作,把提案工作作为一项全局性工作来抓。主席、各位副主席分别领衔督办至少一件重点提案,出席并主持提案办理协商座谈会,参与提案视察、调研等活动,全过程关注提案的办理落实。二是突出工作重点,推动重点提案督办工作取得实效。每年共确定10多件重点提案,送省委、省政府有关领导签署意见后转承办单位办理,取得显著成效。如2015年,为协商落实黑龙江沿岸11个县级政协联合提出的《关于将黑龙江沿岸文化旅游资源开发纳入全省文化旅游发展框架的建议》,黑龙江省政协提案委员会、经济委员会、民族和宗教委员会与黑龙江省旅游局在联合开展提案办理协商的基础上,向该省省委、省政府提交了工作情况报告,建议在“十三五”规划旅游产业布局中,有序启动沿黑龙江旅游产业带建设,着力将其打造成为中国最北端的黄金旅游带。黑龙江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分别就报告作出批示,对所提建议给予肯定,并责成相关部门提出具体工作措施,把这项工作落到实处。三是加强提案办理协商工作。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提案办理协商办法》,黑龙江省政协结合本省工作实际,出台了具体实施意见。为提案者和承办单位搭建多元化的沟通协商平台,进一步加大提案办理协商力度,丰富提案办理协商形式,促进提案办理由“重答复”转变为“重落实”。同时,在提案办理过程中注重加强多方面多渠道的协商工作,通过座谈协商、现场调研、督办视察等多种方式开展办理协商,许多建议被省委、省政府相关部门吸纳采用,并在实际工作中得以落实。

二、值得学习借鉴的一些具体做法

一是重点提案的主办单位在重点提案办理结束前,需专门向督办的主席或副主席报告办理情况,若督办领导批示“满意”,办理工作可告一段落,若批示为“不满意”则要采取进一步的办理措施,继续办理落实。

二是优秀提案评选。在每年评选优秀提案的基础上,每五年总评一次,即将连续五年获得优秀提案表彰的提案者,作为五年总评优秀并在换届大会上进行表彰。

考察结束前,考察团对考察工作进行了总结。考察团成员结合考察交流情况和我省政协提案工作目前的做法进行了交流,并就如何更好地引导提升提案质量、更准确高效遴选重点提案和增强提案办理协商实效展开了热烈讨论。刘日知副主席主持了总结会议。他表示,整个考察活动收获良多,既增长见识、交流工作,又加强联络沟通,增进兄弟政协和委员之间的情谊,达到了预期效果。提案委及办公室要认真学习和借鉴黑龙江省政协提案工作的好做法、好经验,结合我们的工作实际,探索更加行之有效的提案办理协商及重点提案督办模式,把我省政协提案工作做得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