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规程(试行)》贯彻落实情况联合检查调研组第一组赴汕尾、梅州市开展检查

2016-12-16 02:21:45 来源:广东政协网

 

《广东省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规程(试行)》贯彻落实情况

联合检查调研组第一组赴汕尾、梅州市开展检查

 

根据省委主要领导同志的指示精神,为认真总结我省各级党委、政府贯彻落实《广东省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规程(试行)》(粤办发〔20102号)(以下简称《规程》)的经验做法,研究在贯彻落实《规程》过程中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决定于今年35月组成三个联合检查调研组,分赴各地各单位对《规程》的贯彻落实情况开展联合检查。其中,由省政协提案委员会主任陈俊年为组长,专职副主任谢岳铭为副组长的联合检查组第一组一行11人,于42529日,先后赴汕尾、梅州市开展调研检查。

检查组在汕尾、梅州市分别举行了座谈会,听取当地关于贯彻落实《规程》的情况汇报。与当地党委、政府、政协有关负责同志,部分委员及提案承办单位代表等进行了座谈,了解当地党政领导重视政协提案工作的具体做法,办理政协提案在推动决策民主化、科学化和经济社会建设中所发挥作用,提案办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等情况。并就贯彻落实《规程》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和意见建议进行了交流和探讨。

检查中了解到,汕尾、梅州市及所辖县(市)、区在贯彻落实《规程》过程中,行动迅速、认识到位、工作扎实、成效突出。特别是在制度化建设方面抓得很紧,两市都在《规程》及《广东省政协提案办理评价考核暂行办法》下发的当年,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制定出台了本市的《规程》及《办法》,两市党政主要领导都参与了提案督办工作,一些提案通过党政主要领导督办,取得了较好的办理成效。

检查组一行还到汕尾市陆河县、梅州市平远县进行了实地调研,与当地政协有关同志进行了交流,了解县一级政协贯彻落实《规程》的情况。

部分委员代表,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提案委员会办公室有关同志参加了本次检查调研。                            

 

      (提案办  20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