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提案自身的规范性要求是什么?

2016-12-16 02:22:04 来源:广东政协网

 

十、提案自身的规范性要求是什么?

 

提案自身的规范性是提案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的重要内容。一份完整的提案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案由——实际上是提案的题目,用简明的文字说明提案要求解决什么问题,案由和提案内容要一致。

提案人——提出提案的委员姓名或单位名称(单位写全称并加盖公章)。联名提案时,发起人应当作为第一提案人,便于办理提案,交流情况。

提案内容——提案内容一般应包括两个部分:

(1)案由分析——提出提案的理由、原因或根据,它是提案的核心部分,要有情况、有分析,实事求是,简明扼要,切忌笼统、空泛。

(2)建议、办法和要求——针对案由反映的问题,提出自己对解决问题的主张和办法。

以上内容是由提案者完成的,缺一不可。另外,还有两项由提案委员会审查提案时填写:

审查意见——是否立案并确定承办单位。

主题词——按照提案内容和形式标引主题词,便于进行微机检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