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工作做好做实做细

2017-02-16 00:39:02 来源:羊城晚报
  
  把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工作做好做实做细
    
  广东的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开展以来,不少城里的“大状”纷纷下乡为村民提供法律服务
  政协委员议事厅64 
  文/图 羊城晚报记者 薛江华 通讯员 赖南辉 张其明
  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一项重大决策,也是落实依法治国,推进法治社会建设的重要制度性安排。近年来,广东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构建,各级司法行政部门根据计划指引,紧紧围绕自身职能,促进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全覆盖。但不少政协委员和民主党派调研发现,广东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在建设初期,仍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有待进一步完善和解决。记者日前在广东梅州采访了一位全国先进基层司法所长,就发现基层司法所长期存在编制空缺的情况,甚至还有不少“光杆司令”的基层司法所。这期委员议事厅聚焦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话题,省政协委员纷纷出谋划策,提出了不少好建议。
  建议
  配强配齐基层司法所人员队伍
  省政协委员、佛山科技学院医学院院长唐冬生发现,司法所工作人员身兼数职,工作量繁重,随着广东基层法治建设深入推进,司法行政业务量不断增多,村(居)和群众对法律需求不断增长,对基层司法所各项职能工作的要求越来越高,现有的基层司法行政队伍力量单薄,难以适应。
  为此,他建议增强公共法律服务供给能力。具体来说就是要理顺司法所管理体制,扭转多年来司法所工作人员身兼数职的状况,确保要有一支专职的基层公共法律服务队伍。为解决目前基层法律服务人力不足问题,要加强基层司法行政组织队伍建设,确保司法所专项编制正确使用,进一步配强配齐司法所人员队伍。社区矫正、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等工作专业性强,务必要配备专职、专业工作人员。
  加强社区矫正工作队伍的力量,建议根据社区矫正工作的性质和特点,设立社区矫正司法警察编制,配置警用设备,建立一支权威、专业的社区矫正队伍,并出台操作规范和指引。
  引入上海“法宝”:在线法律服务平台
  唐冬生还建议,充分发挥“12348”法律服务热线运行多年形成的品牌效应,将公共法律服务八大业务统合为一个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网络平台,并建设实体、虚拟和动态三位一体的管理系统,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事项,并实现业务功能网上网下同步受理、即时流转、一体衔接,推动公共法律服务更多地向社会治理末端延伸,努力在服务对象上实现全覆盖。
  他说,可以借鉴或引入上海“法宝”在线法律服务平台的运营模式,融合“互联网+ ”时代的物联网终端、云计算平台和大数据分析,打造“智慧公共法律服务云中心”,加大对全网法律服务数据的采集保存、分析应用和深度挖掘,加强与公检法等系统之间的数据信息交流共享,拓展法律服务统计在信息咨询、决策辅助、服务管理等方面的作用,为法治建设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建立政府购买法律服务资金管理制度
  省政协委员、金锋湖实业发展(深圳)有限公司董事长萧七妹指出,广东省在《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中已把“法律服务”列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政府购买法律服务,是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步骤。但广东各地政府对于购买律师法律服务在重视程度、财政投入、体制机制建设、介入程度等方面存在很大差异。
  “与浙江等省相比,我们在公共法律服务采购上的经费投入需要进一步加大。”萧七妹建议,为促进政府进一步做好公共法律服务的购买,一方面政府应把公开、公平、公正作为政府购买公共法律服务的原则。为此,政府相关部门即应着手制定相关制度,以保证政府购买公共法律服务信息的公开透明,并随时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另一方面,应建立政府购买法律服务资金管理制度,合理确定政府购买法律服务费用的收费标准和收费方式。还要明确政府采购法律服务的程序,确保程序公开、公平、公正。
  整合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形成综合平台
  九三学社广东省委会建议整合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把综治、民政、司法等部门设在街道(镇)的维稳中心、公共服务站和法律服务站等平台合并成一个综合平台,分流一部分人员到村(社区)居委作为法律援助联络员,加强村(社区)调解力量。
  分流一部分经费给村(社区)作为调解经费,根据工作量,适当增加村(社区)法律援助联络员的补贴,激发他们工作的积极性,也使他们的劳动得到尊重。建议较大村(社区)或多村联合成立公共法律综合服务工作室,配置专职人员,按工作计划,定期联系司法、公检法、团委、妇联、工会、残联等单位的法律援助工作者有序到村(社区)现场接访,为群众答疑解惑,并为村(社区)两委干部和村(居)民作法律知识讲座等。
  九三学社广东省委会建议,把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做好做实做细。对律师由原来一年考核一次改为一季考核一次或半年考核一次,让他们能较短时间拿到补贴。对那些去偏远地区服务的律师要有一些补偿措施,包括每次的车费补贴等;同时建立偏远地区律师挂靠村(社区)轮换制度,规定三年或五年进行轮换。进村(社区)法律顾问更要偏重为村(居)民个体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矛盾纠纷调解等工作,对村(社区)两委和村(居)民的法律宣传、培训工作等工作交公职律师来完成。
  实现法律服务“菜单式”供给
  省政协委员、香港时富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朱颖恒建议,以规划为引领,从顶层设计上保障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有效推进。将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纳入广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及中长期规划,各市也应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建设纳入重点专项规划目录,并列为政府重点督办工作予以统筹建设与管理。
  此外,他还建议创新法律服务形式和内容,打造特色鲜明的公共法律服务品牌。其一,充分发挥政府购买的作用,将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社区矫正等法律专业性强又需要其他业务(如社工、心理咨询等)辅助的法律服务项目纳入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目录。其二,建议各市对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近一年来的情况进行总结梳理,结合驻村律师或法律顾问在开展法律服务工作中的经验体会,因地制宜地推出符合当地实际的公共法律服务产品,打造富有地方特色的公共法律服务品牌。其三,制定统一的法律服务标准、服务指引及考核标准,增强服务供给弹性,实现“菜单式”供给、“订单式”服务,围绕城乡居民需求提供精准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