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提高公租房入住率?省政协委员提出多项意见建议

2017-11-16 00:19:43 来源:本网原创稿件
  
  如何提高公租房入住率?省政协委员提出多项意见建议
  省住建厅:加紧出台《办法》盘活公租房
  羊城晚报记者 薛江华 实习生 王建 
  通讯员 邵启文 赖南辉
  广东省政协委员、民进韶关市委会专职主委刘大济调研发现,广东个别地市数千套保障房长时间空置,最多的市甚至有千余套公共租赁住房空置超过一年。有地市的6亿余元建设资金闲置超过1年,部分保障房项目未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有些地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在未取得可行性研究、环境安全性评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基本建设审批手续时,即开工建设,最终造成大量空置浪费。为了让保障住房真正便民惠民,刘大济提出了多项意见和建议。对此,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也做出了回应。
  委员建议
  综合考虑分类配租
  针对目前广东保障住房空置情况,刘大济建议,全面开展保障住房调查摸底,对各地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住房)、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项目进行一次拉网式清查和梳理,并进行逐一登记造册,建立健全项目库。在全面摸排的基础上,将一批已竣工且具备入住条件的项目,面向符合条件的轮候对象进行集中分配。综合考虑轮候对象情况及孤老病残等特殊困难因素,合理确定分配梯次,实行分类配租。
  分类处置高空置率保障房
  刘大济指出,遇冷的保障房大都是地点偏远、配套基础设施或公共服务设施不完善,同时,还不同程度存在物业管理混乱甚至建设质量低劣等问题。他建议,对保障房建设项目选址偏远尚未建设的保障住房项目,暂停施工建设,并重新进行保障住房的选址;针对已完成建设的保障住房项目存在配套设施不完善的,尽快完善公共服务配套;针对存在质量问题的保障住房,尽快研讨改善措施,针对房屋质量问题进行加固改善,通过房屋质量验收后,才能面向社会推出;一些地方政府制定的高门槛也加剧了保障房空置,应尽快调整有关政策和申请条件。
  加大补助优化选址
  为了提高保障房入住率,刘大济建议,广东应加大基础设施配套的支持力度,在中央和地方配套的保障房建设资金之外,省财政可新增保障住房配套专项资金,对所有廉租房、公租房基础设施配套不到位的,加大补助力度。同时,做好未建保障住房前期规划选址。在部署今后两年的保障房项目时,建议必须尽可能安排在交通便利、配套设施齐全的地段,做到配套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步规划、同期建设、同时运行。
  此外,刘大济还建议将保障住房入住率纳入考核。在对各地保障房建设的月度排名考核中,主要考核开工、竣工情况,缺少对现有的保障住房入住率情况的考核,他认为广东尽快把保障住房入住率纳入考核体系,并在各项考核指标中占分最高。
  省住建厅答复
  公租房入住率低原因众多
  日前,省住建厅答复称,提案所提问题,正是当前广东住房保障工作面临的急需解决的问题,所提建议很中肯及实用。省住建厅表示,2017年,国家下达广东政府投资公共租赁住房分配目标任务是,2013年底前和2014年政府投资公共租赁住房应分配数不低于226973套和17943套,分配比例分别不低于70%和65%。截至7月底,全省2013年底前和2014年政府投资公共租赁住房分别新增分配26685套和4552套,累计分配分别达到190151套和9180套,分配比例分别为66.32%和35.89%,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比例仅为94.7%和55.2%。
  省住建厅认为,众多原因导致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工作难度较大和入住率低:部分项目因客观原因,建设需时较长,如广州、深圳开工的项目,多为高层建筑,数量多、规模大,施工周期较长。新建公共租赁住房项目逐步由市区向位置较偏远的郊区延伸,部分项目选址较远,配套基础设施不完善,造成承租家庭日常生活不便,轮候申请意愿较低。并且,准入门槛高,供需结构性矛盾突出;受经济结构调整、产业转型升级,部分地区园区需求下降。
  省住建厅也表示,广东今年以来,在推进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工作中采取了许多措施。不仅进行了全面查漏补缺、完善配套基础设施;还降低准入门槛、扩大保障范围,在保障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异地务工人员的基础上,将住房保障与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城镇住房救助对象和符合条件的进城落户农民、社会救助对象、高层次人才等的住房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同时,加强督查督办,确保落实到位。
  创新住房保障机制体制
  省住建厅透露,下一步,广东将继续降低准入门槛,扩大保障覆盖面。建立以公共租赁住房、人才住房、共有产权住房为主体,租售补有机结合的住房保障体系。将住房保障覆盖面扩大至城镇中等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和符合保障条件的各类人才。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新就业大学生和青年医生、青年教师等专业技术人员,符合当地城镇居民公共租赁住房准入条件的,都纳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范围。
  同时,创新住房保障机制体制。鼓励地方政府以购买服务方式或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从市场获取住房保障相关服务。将人才住房与公共租赁住房有机结合起来,通过购房补贴、租房补贴、人才公寓及租赁补贴、公共租赁住房等不同方式,为高层次人才、基础性人才及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提供实物或货币化住房保障。根据人口规模、家庭结构、收入及资产等实际情况,提供不同面积、不同户型、不同租金的公共租赁住房,确有需要的城市可适当扩大公共租赁住房面积,超过国家规定保障面积部分按市场价收取租金。探索允许有条件的城市,在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居住满一定年限且符合相应条件,并补交相关费用后,可将公共租赁住房转为共有产权住房。
  省住建厅还表示,广东将继续开展保障性住房项目排查工作。并通过加大奖惩力度,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完善未分配项目配套基础设施,大力推进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工作。省里也将继续通过通报、排名、约谈等方式,加强督查督办,督促各市、区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加快推进政府投资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工作;督促各地严格按照倒排工期时间表推进,进一步细化各工作环节、时间节点和责任人员,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此外,广东将加紧出台《广东省公共租赁住房统筹盘活实施办法(试行)》。并且,省财政将加强对各地的指导,结合实际,在财力许可的情况下,对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予以适当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