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实行人才“揭榜挂帅”制度 提高广东基础和应用基础研究水平

2020-06-11 01:07:21 来源:本网原创稿件
探索实行人才“揭榜挂帅”制度 提高广东基础和应用基础研究水平
(《羊城晚报》2018-12-06 A4版)
  政协委员 议事厅105
  文/ 薛江华 周艳春
  近年来,广东大力推进国家科技产业创新中心和科技创新强省建设,创新驱动发展迈出了坚实的步伐,基础和应用基础研究水平稳步提升。但是,广东基础和应用基础研究还存在短板突出、投入不足、投入体制机制不健全等突出问题。为了提升广东基础和应用基础研究水平,今年6至9月,省政协科教卫体委员会组成专题调研组,赴广州、深圳、东莞等市实地调研,形成了《关于“建立以政府为主体的多层次投入体系,提高广东基础和应用基础研究水平”专题调研报告》,提出了许多好的意见和建议。
  问题:
  广东基础和应用基础研究领域短板突出
  专题调研组调研发现,对标发达国家、先进省市,广东基础和应用基础研究还存在较大差距。首先是知识创造和知识获取能力不足。顶尖基础研究人才和团队比较匮乏。科学院院士北京406人(占全国51%)、上海101人、江苏45人,而广东仅21人(占全国2.6%);工程院院士北京166人(占全国39%)、上海31人、江苏25人,而广东仅14人(占全国3.3%);其次是基础研究载体数量偏少。全国254个学科类国家重点实验室中,北京市79个、上海市32个、江苏省20个,广东仅11个。全国20个在建国家实验室中,北京9个、上海市1个、江苏省1个,目前尚未在广东布局筹建国家实验室。
  经费投入的总量和强度偏低。省基金的资助工具数量和投入力度不足。省基金虽然设立了类型众多的资助工具,但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三大系列十几个资助工具相比,数量明显偏少。
  建议1
  大幅提升全省基础研究投入比重
  调研组建议,强化基础和应用基础研究领域的省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建立省级财政对基础和应用基础研究的长期投入预算制度和稳定投入增长机制,大幅提升全省基础研究投入占R&D经费投入比重。对标发达国家和国内先进省市,力争2020年全省基础研究投入占R&D经费比重达到8%,2025年达到15%。大幅增加省自然科学基金省级财政投入力度,在2017年省自然科学基金省级财政投入3亿元的基础上,力争2020年增加至不低于30亿元,2025年增加至不低于50亿元。
  加强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合作,扩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广东联合基金的规模和领域。争取更多中央财政资金投入广东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吸引企业和社会力量加大基础研究投入。
  建议2
  改革基础和应用基础研究项目资助方式
  调研组建议,广东应该大幅增加稳定性经费支持比例。对广东从事基础和应用基础研究的重大平台、重大设施、重点机构、重点人才、重点学科建立长效稳定支持机制。保障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的建设与运行经费,在国家重点实验室、省重点实验室、高校“双一流”学科、省属科研机构中遴选若干试点,逐步将稳定性经费比例提升至70%以上,赋予承担单位和创新领军人才科研立项自主权。
  参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基础科学中心项目“5+5”和创新群体研究项目“3+3+3”的延续资助模式,将省基金研究团队项目资助周期提高至10年以上。将省基金杰出青年项目、重大基础研究培育项目、重点项目、自由申请项目的资助周期提高至5-10年。
  建议3
  探索实行人才“揭榜挂帅”制度
  打造高水平研究团队。优化提升“珠江人才计划”,在全球范围内大力引进具有重大原始创新能力的战略科学家。更大力度实施“广东特支计划”,依托重大科技专项培育创新研究团队,向基础理论前沿领域聚焦发力。探索实行人才“揭榜挂帅”制度,试点选择若干重点领域,张榜公布“卡脖子”的关键核心技术,按照目标导向原则,沿创新链逆向梳理基础和应用基础研究的短板,面向全球征集原创思想和解决方案,吸引汇聚全球顶级人才智力资源为我所用。探索建立“基本科研经费制度”,在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等需要长期积累的领域,给予优秀人才10年以上稳定支持,确有必要的可再延长5年。
  建议4
  设立高水平研究平台开放共享基金
  调研组建议,广东应在建设高水平研究平台上着力。大力推动再生医学与健康、网络空间科学与技术、先进制造科学与技术、材料科学与技术等领域省实验室建设,加大省市财政共同投入力度,省财政以建设期投入与运行期后补助相结合的方式予以支持,促进跨学科、大合作的协同研究,打造具有世界领先水平的基础科学研究高端平台。
  实施省重点实验室提质培优计划,推进省市共建省重点实验室。为国家级研究平台、省实验室、省重点实验室提供稳定运行经费支持,择优给予其在职称评审、研究生招生等方面的政策便利。设立高水平研究平台开放共享基金,吸引国内外顶尖科学家和团队利用研究平台的设施条件协同开展攻关,参与全球重大科学问题研究。
  依托在粤的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积极争取申建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争取国家新布局的海洋、环境、同步辐射光源等重大科技基础设施落户广东,支持本土高校和科研机构参与新设施的设计和建设。
  建议5
  在国内开创性设立国际联合基金
  全方位拓展国际合作。在国内开创性设立国际联合基金,与发达国家、地区或者国际研究机构共同开展重大科学问题研究,推动与国外一流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共建重大国际合作平台。利用广东沿海地缘和经济发展优势,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共建联合研究中心,开展重大科学问题合作研究。
  深化粤港澳科技合作。组织开展粤港澳基础和应用基础研究领域重大科技战略问题研究。推动粤港澳联合实验室建设,探索设立粤港澳大湾区基金和国际合作基金。设立省自然科学基金粤港澳学者合作研究项目,支持粤港澳科学家合作开展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推动省市财政科研经费跨境使用,实施粤港澳跨区域相互开放财政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制度,允许在港澳注册的独立法人牵头参与省市财政科技计划项目申报。
  建议6
  开展基础和应用基础研究
  差别化评价试点
  完善评审回避制度,引入国内一流专家参与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评审。试点实施重大科研项目全球招标制度,选择若干重点领域向全球征集原创思想和解决方案,常年申报,按“一事一议”方式给予立项资助。
  赋予科研单位科研项目经费管理使用自主权。大幅缩减不合科研规律的经费审计和检查的频次、范围,探索实行事后抽查制度,发现问题严肃追责,将抽查结果纳入科研诚信体系和社会诚信体系,让违法违规者名誉受损、处处受限。
  建立健全符合基础研究特点和规律的评价机制。开展基础和应用基础研究差别化评价试点,对不同高校、科研院所实行分类评价,制定相应标准和程序。对因科研不确定性导致未能完成项目目标和因科研态度不端导致项目失败两种情况区别对待,鼓励大胆创新,严惩弄虚作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