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青少年网络保护 开发符合主流价值观的“网络游戏”

2020-06-11 19:27:23 来源:本网原创稿件
委员建议:
加强青少年网络保护 开发符合主流价值观的“网络游戏”
(《羊城晚报》2019-03-25 A5版)
  政协委员议事厅110
  文/薛江华
  根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2018年8月发布的《第42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截至2018年6月,我国网民规模达8.02亿,其中,手机网民规模达7.88亿,10岁-19岁群体占整体网民的18.2%。《报告》中的数据显示,网民中学生群体规模最大,学生群体占比为24.8%。换句话说,中国现在有约1.99亿的学生正在享受着互联网给他们的学习和生活带来的便利,而这些学生中,绝大多数是未成年人。与此同时,网络中的不良信息正在给未成年人带来巨大的伤害。
  在今年的“省两会”期间,不少政协委员提案指出,加强青少年的网络保护,引导青少年健康成长,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意义非凡。委员们建议探索建立网络游戏强制分级机制、建立“网游巡逻警”和电子竞技从业征信机制等,为未成年人营造安全健康的网络环境,保障其身心健康发展。
  问题
  电子竞技成为部分未成年人沉迷网游的“遮羞布”
  省政协委员朱颖恒关注的是电子竞技的健康发展和青少年沉迷网络游戏的问题。他说,目前,已有多所高校开设电竞专业,电子竞技作为一项正式体育项目已经得到官方主管机构认可。“在电子竞技高速发展的背景下,加强对电子竞技职业的科学规划,尤其是对青少年如何区分职业发展与沉迷网络的不同,不仅仅是家庭和个人职业规划的具体事务,而是牵涉政府如何规制电子竞技发展的方方面面,是事关青少年成长成才的系统工程。”
  朱颖恒通过调研发现,电子竞技成为部分未成年人沉迷网游的“遮羞布”。突出表现就是,未成年人网络游戏消费投诉日益增多。以网游经济较为发达的深圳市为例,2016年1月至2017年上半年,深圳市两级消委会共受理登记未成年人网络游戏消费投诉549宗,其中2016年全年332宗、2017年上半年217宗,同期相比增长过快。投诉涉案金额在5000元以下的377宗,占68.87%,大于或等于5000元小于10000元之间的投诉84宗,占15.30%;10000元及以上的投诉88宗,占16.03%。未成年人在网络游戏中的消费金额明显与其年龄结构不相适应,游戏公司专注营利,社会责任和道义失规失范。
  朱颖恒调研还发现,近期农村地区沉迷网络游戏的青少年越来越多,甚至有父母在外打工的学生整夜玩网络游戏,学生上网成瘾造成学习成绩不合格而最终被迫退学的报道近年来屡见各种媒体。
  建议1
  探索建立网络游戏强制分级机制
  朱颖恒建议,应当建立严格的网络游戏强制分级制度。网信部门要结合各地实际,对开发的游戏娱乐软件根据其所包含不健康内容的程度和多寡来区分等次,从而指导和帮助家长将青少年隔离在各种不健康的网络游戏之外。通常来讲,网络的不健康内容包括血腥、暴力、幽默、侮辱、酗酒、药品、烟草、赌博和性等九类主题,并以此界分不同网络游戏的类别,并对不同类别向家长提供相应的建议。
  省政协委员陈文洲建议要设立法规,严格审查。所有网络游戏产品在进入市场之前,都应通过政府有关部门的严格审核和把关,坚决禁止对青少年有不良影响的游戏产品进入市场。
  陈文洲建议,制订网络游戏实名制和分段准入制度。凡是玩网络游戏的人,都必须严格按照具体的要求,在网络上进行实名认证,坚决杜绝冒用他人身份进行认证。不同年龄段的人,只能玩对应阶段的游戏;所有游戏,只能在周末或节假日期间的指定时间内开放。以上内容由游戏开发商设置,政府监督,严格执行。
  建议2
  强制实施“网游宵禁”
  和子母账号登录模式
  朱颖恒还建议强制实施“网游宵禁”和子母账号登录模式。基于青少年成长的特点,政府相关部门应当强制网络游戏服务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在网络游戏开发之初,采取技术措施,禁止未成年人接触不宜参与的游戏及功能,限制未成年人连续使用游戏的实践和单日累计使用游戏的时间,禁止未成年人在每日的0:00到8:00期间使用网络游戏服务。
  另外,基于家庭对于青少年成长的重要作用,也应当强制网络游戏服务者在符合国家法律规定,允许青少年参与的网络游戏中开设子母账号,也即是对于青少年进入网络游戏应当采取“阳光政策”,进行特别公示。同时对于青少年进入特定游戏账户,应当采取子母双账户模式,即是要求青少年在家长陪同下以两个账户的形式进入虚拟游戏空间,其中母账户只赋予监护和观察功能,子账户允许游戏竞技,这样可以加强网游流程监控。
  建议3
  主动开发符合主流价值观的“网络游戏”
  “不用一味地在围堵网游进校园上下功夫,转变思路,尝试探索疏导的路径,争取主动去引导校园内网络游戏的健康发展。”朱颖恒指出,对于网络游戏也不能一棒子打死。他建议,主管部门要紧跟青少年流行方向,教育部门要将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系的话语,通过网络游戏的形式,融入青少年的日常生活。“可以会同网信部门,在游戏开发之初,在尊重开发者的思路和架构的前提下,合理融入符合青少年成长阶段特点的价值取向。”他建议在学校的“第二课堂”中,增设“电子竞技”兴趣班,引导青少年合理利用时间,培育自己的兴趣爱好。
  朱颖恒还建议建立“网游巡警”和电子竞技从业征信机制。成立针对网络游戏的“网警”,负责监察网络游戏服务者是否符合国家强制分级制度、是否设立未成年人准入机制、是否设置青少年网络游戏子母账户模式等等。
  此外,针对青少年网游爱好者,应当建立个人账户征信公示制度,对长期违反国家对青少年从事网游规定及倡导的,进行扣分制度。并根据所扣除的分数,设定一定期限的禁网令,以勒令其更正。对于长期不予更正、痴迷网络游戏的,将由教育部门做好公示登记,并由体育部门禁止其从事电子竞技职业,从而约束其自觉上网。
  建议4
  出台《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细则
  台盟广东省委会对于当前发布的《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中的部分问题提出了一些意见和建议。
  台盟广东省委会调研发现,《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的贯彻落实工作还有不少真空地带。此外,随着网络的快速发展和复杂性,使得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工作、尤其是预防性的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工作成为一项需要多部门协同完成的工作,无论是网信、公安、教育还是工青妇等各个单位、部门,都难以单独完成但又缺乏牵头单位,难见工作成效。
  为未成年人营造安全健康的网络环境,保障其身心健康发展,台盟广东省委会建议,目前的《条例》当中,对于跨部门协调的规定较少,也没有一般性的部门协调规定原则和措施。因此,《条例》后续出台的实施细则等文件中,有必要对部门监管责任的划分及跨部门监管活动的协调进行更加具体的规定。至少可以考虑三个方面的规定细化:第一个方面是明确提出与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有关的具体单位;第二个方面是就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工作的每一保护工作方面具体由哪个主管部门进行负责提出更加细致的规定;第三个方面是对不同主管部门就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工作的协调监管,进行更细致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