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委员:年票构成重复收费应取消

2020-04-17 02:27:30 来源:广东政协网

政协委员:年票构成重复收费应取消

建议全省范围废除年票制,或改革为按照车辆年行驶里程公平征收

 

政协委员议事厅31

羊城晚报记者 薛江华

通讯员 赖南辉 张其明 

就在刚刚过去的这个周末,省政协委员孟浩和原省政府参事王则楚赶赴珠海,就年票取消的话题进行了调研。早在2013年5月,广东省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与省法制办、省交通厅,就“广东省车辆通行费年票制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办法”)召开民主协商会,结果遭遇了政协委员集体投反对票的尴尬。遗憾的是,除了深圳之外,珠三角的各个城市至今仍在收取年票,尽管已经有过半的车主不再购买年票,但年票制仍没有被取消。其中,作为最早征收年票的珠海,从1994年至今,仍在继续“试行”。因此,这期委员议事厅栏目聚焦“取消年票制”这一热点话题。

值得一提的是,2013年省政协社法委就年票征收这一话题向1500多人征集了意见建议。当中有98%的人建议取消制定“办法”,这些意见归纳起来有两点,一是建议取消制定“办法”,并在全省范围内废除所有车辆通行年票制,二是如确需出台“办法”,建议按照有关“上位法”的精神作大量修改、完善后,按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在政协协商后提交省人大常委会审议表决。

王则楚 实施年票制不能“一刀切”

多年研究路桥收费的专家、原省政府参事王则楚认为,高速公路属于服务性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要经过严格的成本收益核算,一刀切地纳入到年票制,只会搞成“一团糟”。王则楚对“年票”的初衷深表怀疑,“国家规定高速公路收费的年限是不过30年,而现在广东有些高速路段年数已经过半,眼见着快到年限了,于是又有了新的办法来收费,恐怕到头来吃亏的还是老百姓”。王则楚指出,撤并收费站和实施年票制并没有直接的关系,因为根据规定,收费站的撤并是迟早的事情,现在把二者扯在一起,有混淆视听之嫌。

“年票制当然应该取消。”王则楚说,国家已经将公路建设目标定为“建设体现公平的免费普通公路系统和建设体现效率的收费高速公路系统”,公平和免费是主基调,再考虑到燃油附加税早已开始收取,年票已构成重复收费,应该取消。

“我们要求公布纳入年票的收费公路构成、年票收费分配情况以及还贷情况,目前的贷款还贷余额,以及预期还贷结束时间。”王则楚指出,更要督促政府部门在财政里安排还贷资金,尽早取消年票,绝不能借不断加入新的收费公路而把年票的收费期无限延长。

刘启德 公平征收鼓励少开私家车

农工党广东省委会专职副主委、省政协委员刘启德建议,广东取消征收城市路桥隧道车辆通行费(年票)或改革为按照车辆年行驶里程征收。

刘启德指出,城市路桥隧道车辆通行费(年票)征收办法一直受老百姓诟病,建议广东省有关方面考虑在全国带头改革征收方式。他说,假如现有征收年票办法暂时无法完全取消,可考虑采用更科学、公平、合理的办法征收,如改为按车辆年行驶里程征收,若每年行驶<10000公里,征缴500元,行驶10000-50000公里,征缴800元,行驶50000-100000公里以上,征缴1000元,行驶>100000公里,征缴1200元。“这样可以鼓励大家少开私家车,多乘用公共交通工具。” 

考虑到里程计算有实操难度,刘启德也建议或将征缴的年票费直接加在油价里。此外,他还建议广东率先在全省或珠三角各城市之间实行大年票制,作为一种过渡的征缴方式。

孟浩 尽快向社会公布还贷信息

省政协委员孟浩举例说,在一些国家,公民收入中民生支出仅占比较小的比例,尤其是路桥费用。孟浩认为,城市区域内路桥建设,应由政府统筹安排。

“2010年广州GDP突破万亿元,地方政府的税收及财政收入也相应增加,应当在地方税收中统筹安排投入路桥建设;其次,由政府投资建设的市政道路和公路,应当免费向市民提供使用;而非动辄向商业银行贷款或是依赖外来投资。”孟浩还针对年票制建议相关部门尽快向社会公布还贷信息,以体现对公众的负责。

他还建议,对照国家相关路桥收费的“上位法”来修订广州市政府有关路桥收费的条款。孟浩认为,当政府筹措资金受阻、或融资条件苛刻时,应向社会说明有关情况,经国家批准后,由政府向市民举债修路,其后以利息或其它方式予以返还,而非年票制这种类似税收的方式。

高海生 年票制存在明显的合法性缺陷

广东格林律师事务所高级律师、省政协委员高海生曾连续两年提案建议取消年票。在2012年省两会期间,他联合了10名委员再次提出提案,建议取消年票。 

在高海生看来,年票制存在明显的合法性缺陷:对收费公路设置收费站收取车辆通行费是有现行法律依据的(《收费公路管理条例》,2004年1月1日起施行),但撤销收费站、改用年票制则并无“上位法”的依据,违反了依法行政的要求。他称,年票制的实质为将道路通行费按车辆平摊至各车辆,这直接与上位法相抵触(《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2009年国务院推行燃油税费改革,也是为了避免平摊机动车辆的各种税费,因此年票制改革实质与国务院燃油税费改革方向背道而驰。

高海生提出了六条建议—— 

对各地级市年票制开展全面清查整顿。全面停止审批或续批各地级市的年票制。有三层含义:首先是停止对尚未实施年票制的汕尾、阳江、深圳关于年票制的立项审批;其次是对各地市年票制实行期满的不再延续审批;再次必须建立起“与其实施年票制不如全面取消年票制”的施政理念。

对并无撤销收费站事实而强行实施年票制的地级市,以省政府的名义一律取缔其年票制,并规定不得以任何名目征收同类费用。

对撤销少量收费站改行年票制的地市,迅速取消年票制,恢复原来的路桥收费站,不得以年票制捆绑普通道路收费。

对广州、佛山等撤销了较多收费站改行年票制的地市,必须立即启动财政支付还贷公路本息的计划,设计出不超过三年的年票制退出时间表。

对各地级市的年票收入开展审计公开。由省政府统筹,聘请独立第三方对地级市年票制收支情况进行财务审计,将审计结果向社会公布,并将审计结果作为取消年票制、改由财政支付的制度设计中的重要参考依据。

全面停止收费路桥建设和收费许可。现阶段应当防止地方政府巧立收费项目,以此作为推进市政路桥设施建设的依据,而高速公路等收费公路项目建设与收费则照旧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实施。

薛江华、赖南辉、张其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