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社会治理走出“惠州模式”

2016-12-16 02:20:58 来源:广东政协网

广东省政协创新协商民主方式,四级联动专题调研惠州

创新社会治理走出“惠州模式”

 

政协委员议事厅38

羊城晚报记者 陈晓璇

社会治理,重心在基层。如何运用法治方式创新社会治理,是广东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方略的新课题。

24日,由广东省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惠州市委、市政府、市政协联合主办的“运用法治方式,创新社会治理”专场研讨会在惠州市召开。据悉,此次活动是广东省政协积极探索创新协商民主方式,实现四级政协联动的专题调研,提高了政协协商民主的有效性,大大彰显了政协协商民主的作用,为全国各地提供宝贵经验。

会上,省政协调研组发布了惠州市运用法治方式创新社会治理专题调研报告。羊城晚报记者听到了一系列社会治理创新的惠州故事,发现在实现“中国梦”的前进征程上,在活力迸发的社会治理创新实践中,惠州正在走向善治,推动着社会治理彰显出“惠声惠色”。

故事1

“四民主工作法”与民共治

随着改革开放不断深入和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群众诉求呈多元化趋势,社会矛盾纠纷呈多发态势。如何破解基层社会治理难题,是各级党委政府决策者必须直面的挑战。

惠州创新社会治理模式——“与民共治”,推行“四民主工作法”,即“民主提事、民主决事、民主理事、民主监事”。

此前,惠东县大岭镇万松村原来的水利设施常年失修,“一场小雨就能引发一次洪灾”,每年因水患导致的经济损失相当大,村民苦不堪言。修水利,资金是个大问题,仅仅依靠上级拨款和自筹远远不够。

为了解决这个突出问题,该村“两委”集思广益,根据本村50多名党员群众提出的修建石罗水陂的倡议,运用“四民主工作法”,指导村民代表进行书面民主提事,并通过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形成了“关于筹资修建石罗水陂”的议案。议案形成后,经过充分酝酿,及时召开了党员村民、村民小组长和村民代表参加的议事大会进行表决,最终彻底解决了建设资金问题,顺利修建了石罗水陂。通过“四民主工作法”集智于民,万松村还先后筹资兴建村工业园、建设村农贸市场、建设村文化活动中心等惠民利民工程,为该村带来了崭新的面貌。

据介绍,“四民主工作法”在惠州推行以来,全市行政村共提事1.6万件,表决通过1.4万件,表决事项落实率达到98%,包括土地征收补偿、宅基地分配、道路修建、山林土地纠纷等在内的一大批热点难点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去年底,“四民主工作法”被写进省委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实施意见,向全省推广。中共北京市委党校教授靳连芳认为,“四民主工作法”的实质是一个使村民的参与权、决策权、管理权和监管权得以真正落实的“工作法”。

故事2

“法制副主任”普法调解纠纷

既然大多数矛盾纠纷发生在基层,那么也应该解决在基层。然而,基层矛盾纠纷和利益诉求千差万别,问题产生的根源也是多方面的,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基层法治意识淡薄,部分群众信访不信法。要解决这些问题,法治是不可或缺的重要手段。

如何集中力量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惠州想到了聘任“法制副主任”,让法治在基层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广东日升律师事务所的主任律师钟君安,是惠州市惠阳区沙田镇田头村等4个村的“法制副主任”,现在田头村的每家每户都有钟君安的名片,只因村民在生活中已经离不开他了。

田头村两个相邻村民小组因为土地权属引发了多年的纠纷,这块土地在两个村民小组交界处,双方均认为其属于各自集体所有,因此常闹矛盾,甚至发生打架。田头村村支书、村委会主任曾兆雄为此很头疼。于是,钟君安出马,在村委会会议室,两个村民小组的村民代表坐到一起,气氛有些凝重,钟君安不急不慢地说:“我首先咨询你们的意见,是否同意我介入协调?”见是常来村里讲法律知识的钟律师,大家点头同意。

“你们双方都说土地是自己的,你们要出示土地使用凭证。”由于历史原因,双方均未持有土地使用证,于是都没吭声。钟君安看到“法律牌”发挥了作用,又接着打出了“感情牌”:“大家都是村里人,以和为贵、互相谦让是传统美德。”最后,钟君安建议双方按土地面积平均分配。一番调解后,两个村民小组最终同意平均分配该地,握手言和。一位村民小组长朱伟雄说,钟律师很会平衡大家的利益关系,因此村民们能够接受。

曾兆雄说,以前村民遇到纠纷,不是吵架就是打架,有了“法制副主任”后,打架现象慢慢没了。“村民现在遇到问题懂得走法律途径,口头禅从‘我打你’变成了‘我告你’。”

目前,“法制副主任”这一基层法律服务新模式已覆盖惠州全市1249个村(居),忙碌在田间地头的919名“法制副主任”,其中有执业律师339名,公检法干警355人,其他法律志愿者200多人。 

张世平在研讨会上讲话

调研模式

四级政协联动,“被调研”变“竞调研”

从“四民主工作法”到“法制副主任”制度,从“五位一体”管理模式到“五变五建”信访工作机制,惠州创新社会治理的方法,引起了政协委员们的关注。

今年4月,广东省政协调研组,赴惠州就“运用法治方式,创新社会治理”开展联合专题调研,先后在惠城区、大亚湾新区、惠东县、博罗县和龙门县等地实地考察,并分别组织市、县(区)、乡(镇、街)、村(居)负责人及专家学者和企业家代表座谈,对惠州相关经验做法、具体问题和对策思路等进行了深入总结与思考。

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张世平指出,广东省政协积极打造智慧政协,各种创新的调研工作方式给全国各地提供了借鉴和经验。同时,她对惠州市创新社会治理的工作给予肯定,提出在运用法治方式创新社会治理的过程中,要加强发挥工会等社会团体组织的作用。

“过去,我们的调研基本上是政协单方决定,市、县是‘被调研’。这样,各级党委、政府的主导作用就很难发挥出来,调研效果只能是事倍功半。”广东省政协党组副书记、副主席梁伟发表示,此次有别于传统的调研活动,由过去政协各专委会单方决定的“被调研”转为先由各市政协向省政协专委会申报调研专题并进行筛选的“竞调研”,开展针对性调研;整合资源,实现从全国政协到省、市、县(区)四级政协联动;注重效果,由一次性调研到每年回头看,召开专场研讨会,检验提出意见建议是否符合实际、真正可行;合力推进,由政协单方主持转为现在党委、政府主导,其作用影响与针对性、可操作性更强。

据省政协社法委主任、调研组组长罗东凯介绍,委员们在调研报告中提出,惠州市委、市政府应研究出台专门针对运用法治方式创新社会治理的指导性文件;强化创新社会治理的法治保障,用好省内第一批获得地方立法权的政策机遇,构建有章可循、有制可依、操作性强的社会治理法规体系,推进民生保障等重点领域以及生态环保、资源交易等薄弱领域治理的法治化。 

专家建议

把惠州经验升级为“惠州模式”

在研讨会中,专家学者提出了加快发展“惠州模式”的建议。中央党校政法部常务副主任、博士生导师卓泽渊说,“四民主工作法”等经验做法很接地气;创新发展是动力,各部门、县区和社会组织等在参与社会治理中创新;人民民主是目标,惠州没把主体摆错,最根本的主体是人民;法治方式是路径,处理和调节各种利益关系不靠简单的行政命令,而是靠法治和法律。

卓泽渊建议,今年惠州刚获得地方立法权,地方立法权在地方社会治理中如何发挥作用,这需要马上进行研究落实。当前惠州有丰富的社会治理经验和某些创新举措,希望“惠州经验”“惠州创新”进一步升级为“惠州模式”。

对此,著名法学家、中国社会科学院荣誉学部委员李步云也表示,惠州应该利用地方立法权优势,进一步规范法治社会的建设;惠州既可通过立法,将本地改革创新的成果予以固化,借鉴国内外的先进经验进行顶层设计,开创本地依法治理新局面;对和法律有关系的社会组织要主动培育。

羊城晚报通讯员 黄俊琦 摄

陈晓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