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协理【2012】1号
广东省人民政协理论研究会2012年工作要点
2012年,是广东省人民政协理论研究会成立后正式开展工作的第一年。开创性地做好研究会的各项工作,实现研究会工作的良好开局,对于夯实我省人民政协理论研究的长远发展根基,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今年研究会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在省政协党组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加强人民政协理论建设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中共广东省委关于加强新形势下人民政协工作的决定》,着眼推进人民政协的制度建设和理论建设,团结和依靠全体会员,整合系统内外人才智力资源,通过组织开展重点课题研究,积极探索、科学回答人民政协履行职能中的重要理论和实践问题,努力培养造就我省人民政协理论研究骨干队伍,为人民政协服务科学发展和实现自身科学发展提供理论支撑。
一、抓紧完成研究会注册登记工作
按照有关规定,向省民间组织管理局提交以下材料,完成注册登记工作。
1.成立登记申请书;
2.《广东省人民政协理论研究会章程》;
3.《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表》;
4.《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登记表》;
5.《社会团体负责人备案表》;
6.《社会团体章程核准表》;
7.《社会团体监事备案表》;
8.会员(会员代表)大会会议纪要;
9.办公住所使用权证明;
10.会员名册;
11.专职或兼职工作人员简历。
以上第1-9项由研究会办公室负责,第10、11项由办公厅人事处负责。
二、规范完善研究会会务工作
1.制定人民政协理论研究规划,推动重点研究课题纳入我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
2.建立健全研究会日常工作制度和财务制度;
3.充实完善理论研究人才配备,认真组织政协系统的实际工作者和理论工作者,广泛吸纳社科领域专家学者,推动形成两类研究人才交流互动的良性工作机制。
以上由研究会办公室负责,办公厅行政处、人事处协助。
三、围绕“人民政协与中国特色协商民主”重点课题开展研究
1.结合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政治协商规程》和我省推进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重要实践,确定“人民政协与中国特色协商民主”为今年重点研究课题。
2.围绕这一重点课题,分设以下子课题,以委托研究等方式,组织各方力量开展深入研究。
(1)中国特色协商民主的发展历程;
(2)中西方协商民主的比较研究;
(3)我国民主进程中的选举民主与协商民主;
(5)协商民主发展与和谐的政党关系;
(6)公共政策民主化进程中的协商民主;
(7)政治协商各方良性互动机制探析;
(8)协商民主发展与构建和谐社会。
以上选题,委托研究会工作站各承担一至两个,其余拟以委托或招标等形式,请有关高校和会员单位承担。
以上由研究会办公室负责。
四、设立研究会工作站
1.为更好地发挥社科领域专家学者的学科优势,并培育人民政协理论研究优秀人才,拟通过公开、公平竞争方式,在有关高校和社科研究机构设立广东省人民政协理论研究会工作站。
2.工作站是研究会分支机构,以接受委托或实行招标等方式,承担研究会的课题研究任务,日常管理和运作由所在高校或社科机构负责。
3.工作站的主要任务,除承担课题研究外,还可承办研究会委托召开的研讨会、座谈会、咨询论证会等。
4.委托研究课题,原则上每个课题给予一定经费资助。
以上由办公厅研究室负责。
五、加强研究成果的总结交流宣传推广
1.年底前,对重点课题研究成果进行验收和总结评比。
2.召开人民政协理论与实践新年务虚会,总结交流重点课题研究成果,并表彰年度优秀论文。
3.编辑出版年度理论研究论文集。
以上由研究会办公室负责。
六、创办广东省人民政协理论研究会会刊
1.参照中国人民政协理论研究会在《中国政协》杂志开设《理论研究》专刊的做法,利用《广东政协》刊号开设《政协理论与实践》会刊,每年出版2期。主要刊登本会理论研究成果、领导同志关于加强人民政协理论建设的讲话、研究动态和工作简讯等。编辑出版经费由研究会经费支付。
2.加强与有关研究单位和新闻媒体的交流互动,加大对课题研究的跟踪报道和成果的宣传推介力度,不断扩大人民政协理论的认知度和影响力。
以上第1项由研究会办公室负责,第2项由研究会办公室、办公厅宣传信息处负责。
七、加强与有关理论研究机构的联系交流
1.加强与省社科联等有关部门的联系,争取重点研究课题纳入全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
2.加强与中国人民政协理论研究会的沟通联系,争取支持指导。
3.通过交换刊物、资料,组织理事外出学习考察等多种形式,加强与兄弟省市政协理论研究会的沟通联系,学习借鉴有益经验,促进本会工作开展。
4.加强与党派团体、市县政协及高校、研究机构的沟通联系,整合各方力量加强理论研究工作。
以上由研究会办公室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