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委员》栏目再次变更播出时间的通知

2016-12-16 02:20:49 来源:广东政协网

 

《政协委员》栏目再次变更播出时间的通知

尊敬的各位领导、委员:您好!

由于广东新闻频道节目改版,从4月28日开始,《政协委员》栏目改为与《人大代表》栏目轮流在星期六晚上21:25分播出,次日下午16:35分重播。节目改版播出三期之后,部分政协委员反映,新的播出时间难以形成固定的收视习惯,希望调回原来的播出时间。

经与电视台沟通协调,决定从6月10日起,恢复到原来的播出时间,即:周日晚上21:00首播,下周日晚上21:00重播。特此通知,不便之处,多多谅解。

                       省政协办公厅宣传信息处

                          2012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