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公共政策的群众参与——记省政协常委王则楚

2016-12-16 02:20:56 来源:广东政协网

推动公共政策的群众参与

——记省政协常委王则楚

 

                                   曾婉雅

 

2005630午夜12点,广州市番禺区洛溪大桥的收费站旁,数千群众等待着洛溪大桥停止收费这一重要时刻的来临。这是一个多少带有一点历史意义的时刻,在关乎群众的切身利益的问题上,由于群众的参与,以民主的方式“与政府讲数”取得成果,推动政府的决策充分听取民意尊重民意,都具有先进性,值得记入史册。

推动“停止收费”历史进程的,是王则楚。

王则楚现为广东省政协常委、广东省政府参事。他还是中国民主同盟中央委员,民盟广东省委原专职副主委。1988年当选安徽省蚌埠市人大代表;1996年被选为广州市第八届政协委员;1998当选广州市十一届人大常委;2003年当选第九届广东省政协常委。他认为,对社会公共事务问题的关注是参政党和人民政协政治协商职能的重要体现,是政协委员履行职责、参政议政、进行民主监督的重要形式。

无论多漫长,还是在进步

王则楚的成名,源于当时身为广州市人大常委的他连续六年来坚持追问“洛溪大桥收费”问题。在他一次又一次刨根问底的质询下,洛溪大桥的收费一步一步公开化,促使政府按“还贷结束、还路于民”的贷款修路政策,形成洛溪大桥停止收费的结果,掀开了广东乃至全国路桥收费坚决落实“贷款修路、收费还贷,还贷结束、还路于民”这项公共政策的历史性一页。他的坚持使他成为受到广东人民关注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的“明星”。

1998年,广东省审计厅的一份审计报告显示,年收费上亿的洛溪大桥的收费经营公司,没有一分钱用于还贷。“收的钱上哪去了?”民盟广东省委员会站了出来,以党派的名义提出提案,发起第一问。对此,当时番禺市交通部门答复解释说,都用于修建与洛溪大桥相配套的路桥了。“不修配套路桥,也不可能有这么大的车流”,番禺方面似乎理直气壮。

“洛溪大桥为何不纳入年票范围?”面对广州交通状况因路桥收费而出现疏堵不一,主张取消市内路桥收费、实行年票制的王则楚在1999年接着发起了第二问。这一次番禺方面拿出的东西更惊人:是一份要求洛溪大桥收费站自1998年起延长收费期30年的报告。

王则楚在广州市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上,以询问案的方式再次发出了第三问:“洛溪大桥收费何时了?”会议结束后,番禺方面对提案作出答复:累计已经收费4亿多,单是洛溪大桥的贷款已经可以还清,但洛溪桥收费站还需要继续收费7年才可以收回全部投资本息,因为收费还要承担迎宾路等“八大配套工程”的投资。

注意到车流量增加,还贷速度加快的王则楚,从此每年提出关于洛溪桥收费的提案或建议,并根据答复再进行意见交换和调研。如对洛溪桥投资中霍英东先生的捐赠的确认和还贷剔除的追问、对洛溪桥桥组捆绑收费还贷合法性的质疑、对洛溪桥以平衡交通为由继续收费的合法性的质疑以及不断要求对洛溪桥收费站收费进行及时审计并公布等意见,使路桥收费还贷这项公共政策中洛溪桥的收费成为市民和媒体议论的热点。正如报道所说:“没有哪座大桥能像洛溪大桥一样,一而再、再而三地成为公众与媒体追逐的焦点,除了其横跨珠江、连通南北的交通要道作用之外,更多的是与收费相关的是是非非。回首这场若干年来悬而未决的收费之争,可谓峰回路转,一波三折……”最终,在2005710,收费了17年的洛溪大桥停止收费。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洛溪大桥终止收费的公告说:“洛溪大桥还贷结束后终止收费,是我省第一个还清贷款本息后终止收费的路桥项目,将对今后收费路桥管理起到示范作用,是政府依法行政、科学民主决策和取信于民的一个具体行动。”

王则楚认为,洛溪大桥的收费问题是全国路桥收费的一个缩影。停止它的收费,最大的意义就在于促进政府收费行为的信息公开。现在各个收费站都要张榜公布“收费年限”,尽管还有的路桥公布将收费50年,直到2044年,但他认为“这还是在进步”!

在这件事情的漫长时间里,通过媒体,我们看到广大人民群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我们政府在决策方面的博弈,而且效果明显,最终看到政府顺应民意,实践了自己关于还贷结束还路于民的承诺。看到老百姓有序参与公共政策民主决策、科学决策的例子。

这个城市有王则楚我们心里很温暖

作为省政协常委,王则楚非常注意反映社情民意,关注民生,仗义执言,参政议政。他从1998年当选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委员起,从对水价提价的论证报告提出意见,到2000年广州市人大三次会议8场询问会中3场的提出和参与;从对路桥收费进行持证视察,到推动广州市路桥收费年票制的实施;从呼吁加大对教育的投入,到积极参与广州市教育投入和管理条例的制订……他的参政议政都在广州水价提升、广州市内路桥年票价格听证、教育一费制的制定等关系民生的公共政策中得到见证。

作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他通过接待来访、电话、信函、调研等各种途径倾听民众呼声,还经常深入到市民群众中去,和他们喝茶聊天,不少社情民意就是这样得来的。

有一年的春节,一位老伯伯拿着刚交纳完的手机费用单据,指着“无委费”的栏目,与他作了这样的对话:

老伯问:“这是不是无原委要收就收的收费?”王则楚说:“这是无线电管理委员会收取的频道使用费。”“频道要花多少钱去做?”“频道是天然存在的,无需制造,但要管理。”“那凭什么要收那么多的钱?”

这一问震撼了王则楚:一部手机一年50元,一部BP机一年30元,这两样,广东省当年各有300万部,一年就收2.4亿元。手机、BP机不是电台,这样收费是不合理的!于是他在当年广州市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的大会发言中,把这项收费列为群众不满意的收费。

20027月,国家终于取消了手机的这项收费,这时全国有近1.3亿部手机,年收费近65亿元。

类似的还有关于“损坏的羊城通(广州市民乘坐公交的IC卡)”让不让退换之争。面对主管部门“不让退”的态度,王则楚一针见血地指出:羊城通全市发行了不少于200万张,每张押金30元,这是6000万;既不要缴税,也不要计息,你们得了这长期免息贷款的大便宜,还这样对待群众换证的要求真是太不讲理了!事后,“损坏的羊城通”也可以退换了。

还有失地农民转为居民后的养老问题的解决也是如此。1999年,广州市海珠区原联星社农民黄凤媚、林润梅向王则楚反映,她们被征地转为工人后,安排在广州市新联泰印染公司工作,到50岁退休时,由于交纳社保基金的年限不足10年,而不能享受按月领取养老金的待遇。为止,她们多次上访,但没有得到妥善解决。王则楚十分关心此事,他不仅写提案主张在政府收取的土地出让金中为被征地农民购买社保金,还亲自与新联泰印染公司和广州市社保局联系协调,为落实他们的养老金问题连续多年奔走呼吁。直到今年7月,根据中共广州市委、市政府建设和谐社会的意见,落实“惠民66条”,他们的问题终于得到了解决。

这些事情使多位广州市民对记者说:“每当想起这个城市里有这样一个王则楚,我的心里就会很温暖。”

感谢他的执着与坚持

王则楚认为,政治不单是指权力之争,更重要的是用权力为老百姓办事,他总是以孙中山先生“政治是众人之事”自勉。他认为一个社会里,劳动者必要劳动的水平越高,这个社会才会是“共同富裕”,才能是和谐社会。一个为人民的政府,就应该通过税收为人们提供廉价或免费的教育、医疗、公共交通、住房和水、电、燃气、暖气等,提供良好的环境,来提高社会的必要劳动水平。作为以“志在富民”为己任的参政党成员,他要通过反映社情民意,参政议政,着力推进政府的公共政策,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在广泛调查研究、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他先后撰写了《关于取消“公办择校”收费项目的建议》、《关于提升义务教育政府责任层次的建议》、《关于加强监管、促进非经营性路桥按时还路于民的建议》、《关于加大对公共事业的投入、减轻居民负担的建议》等50多个提案和建议,积极推动包括路桥收费、水电价格、燃气设备安装、教育公平、物业管理等诸多民生问题的解决。

2004年,王则楚提交了题为《关于取消垄断行业霸王条款的建议》提案,精确地将目前公用事业中垄断行业的“霸王条款”分为三大类:一是以初装费形式无偿将消费者的资金转变为企业的资产;二是用租赁费的形式强迫消费者支付非消费性支出;三是垄断市场。他建议对此类“霸王条款”的收费行为,必须予以制止。对已向消费者收取的增容费、初装费等费用,应予退还;对月租、基本费用等以及企图垄断市场的“趸售”行为,也都应予取消。

2005年,针对民营资本可以进入供水等公用事业,他提交提案指出,企业追求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与公用事业应该为人们提供质优价廉的公共服务是矛盾的,其定价必须由人民代表大会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的方式来确定。2006年他针对群众反映的“读书难、看病贵、住房没改善”,他提交提案指出,政府有利用税收为纳税人购买公共服务的责任,提出要加大政府对公共事业的投入,努力减轻群众负担的建议。

2007年在省政协大会发言首次采用了自由发言形式,王则楚率先就政府对公共事务的管理问题作了精彩的发言,呼吁要建立各阶层、各利益群体的利益表达机制,建议在人民政协中通过政治协商,使各方利益在公共政策制定上得到平衡,促进和谐社会的建设。所有这一切,都通过传媒在各地引起强烈反响,有力地推进政府公共政策的改革。

20065月起,他在《新快报》评论版开辟了专栏,更是经常以省政协常委、省政府参事的身份,从主张教育公平,建“国民学校”,到呼吁取消择校费;从主张出租车个体经营,取消出租车燃油附加,到谴责九年不增发出租车牌照维护出租车公司垄断;从主张取消燃气初装费,改为对燃气公司持股,到谴责水公司校快水表、燃气公司调低燃气热值的行为,要求政府加强对公用事业产品质量的监管;从主张开放卫星电视节目个人接收,到建议数字电视转换月租不变;从呼吁加快成立物业管理的业主委员会,宣传共有物业开发收益归全体业主所有,到谴责黑势力残害业委会积极分子,力主严惩……他不断对社会关注的民生问题公开发表自己的意见。在他眼里,“在公共政策的制定和出台的环节上大胆直言,是每个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参政‘本分’,而他自己只是‘尽本分’而已”。

他还特别关心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住宅小区物业管理,亲自担任所住小区的业主委员会主任,在五年的两届任期内,他和业委会的同事一起,以“物业的保值增值”为共同目标,与物业管理企业互相合作,做到了小区公共物业开发利用的收益归业主所有,物业管理费用支出情况公布,使他所住的小区成为建设部授牌的“示范小区”,去年成为“〇发案率”小区。根据业委会主任的实践,他写出了“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有关问题”的省政府参事调研报告,被选登在国务院参事室的《参事建议》上,还提出了“做好共有物权的私权确认”和“允许成立业主委员会联合会”两份提案。

作为中国共产党的诤友、民主党派的一员,从人大代表到政协常委,无论角色怎么的转变,他素来不事“察言观色”,总是以理先行,坦诚地直陈己见,敢言率真的本色一点都没变。对涉及老百姓切身利益的事情,他既敢于面对媒体鲜明地表述自己的意见,又能够耐心等待政府采纳意见的全局条件成熟。

今年5月,为了迎接广东省十次党代会的召开,由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发起的推选“广东骄傲·五年新闻人物”大型评选活动中,王则楚高票当选。他的当选获奖理由是:每一个经过广州番禺洛溪大桥的人或许都要感谢他的执着与坚持。为民奔走,不遗余力,他敢言率真坚定地推动政府公共政策的改革。以他为代表的广东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直言硬朗的风气,广受好评。

王则楚当选为十大“广东骄傲·五年新闻人物”反映了人大工作、政协工作“广东现象”的一个侧面,是广东人民对人大工作、政协工作的肯定和支持,对参政党工作的肯定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