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建主委李心:环境污染应该由企业来买单

2016-12-16 19:02:53 来源:广东政协网

2月下旬,全国北方地区被雾霾笼罩,石家庄市民状告环境保护局,要求赔偿,引发舆论关注。针对环境侵权问题,全国政协委员、民建广东省委主委李心认为应该由企业埋单。她说,“政府的资金主要来源于纳税人缴纳的税款,若再以传统的政府先赔形式作为处理手段,则无疑让受损害的人民群众还得再为肇事企业‘掏钱’。”

近年来,紫金矿业铜酸水渗漏事故、大连新港原油泄漏事件、云南曲靖铬渣污染事件等大型环境污染事件频发,皆因企业无视法律规定,重生产而轻环保。大规模的环境污染导致水土、空气被长期破坏,并长年威胁周边居民的健康。若借鉴醉驾入刑的做法,建立惩罚环境侵权的惩罚性赔偿制度,或能纠正企业漠视环境的做法。

李心委员认为,传统侵权法所主张的同质赔偿原则已经不足以补偿健康受损的群众。以往的侵权行为大多数发生在人与人,或少数人与企业之间。但大规模的环境侵权涉及的人群巨大,显然不适用于此原则。她建议,考虑到损害的潜伏性和长期性,而当时能以证据证明的损失可能数额有限,所以有必要对证明的所受损乘以某特定倍数等类似方式对赔偿数额计算方式予以确定。如果是大规模污染事件,则可以由人民法院根据按案情判予比倍数赔偿金更高的赔偿金,并不设上限。相信在如此重刑之下,大多数企业也不敢当“勇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