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各大商会及港区政协委员关于贯彻落实
《粤港合作框架协议》的意见建议
一、加大力度推动粤港金融全方位合作
1、拓宽粤港企业融资渠道。目前,包括港资企业在内的广东省企业发展迅速,对资金需求日益增加。建议粤港政府及相关部门研究建立抵押品和信贷互认制度,允许香港和广东的银行向以粤港异地财产作抵押的企业提供商业贷款,扩大粤港企业的融资渠道,协助业务拓展和增加转型升级所需的资金来源,同时带动各个经济环节对资金的需求,促进区域内金融业务发展。
2、扩大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使得贸易投资更加便利,港资企业以人民币作贸易结算、融资的比例正逐步提升。但目前的规定下,参与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的地区、银行、企业等范围比较小。建议争取将目前人民币贸易结算试点工作推广至广东省其他城市,并争取扩至中小企业贸易层面,以降低企业的交易成本和规避汇率风险。
3、加强粤港金融服务业合作。在人民币结算业务逐步发展成熟后,粤港应积极探讨共同开拓人民币衍生工具产品,强化粤港金融机构和监管部门的联系,提升金融体系互补、互助与互动合作关系,藉以建立更高效率、更具规模和更迎合市场需要的金融交易平台。同时在CEPA框架下,继续推动金融领域从业人员的专业资格互认,争取中央支持将有关协定推广至全国,推动粤港金融服务业面向全国提供专业服务。
4、进一步开放广东金融服务业。香港金融业自由度较高、开放度较大,高素质的行业监管专业人才较多,在相关法制、税制、资讯等方面都有比较优势。随着广东省居民对财富管理需求日益增加,建议粤港政府争取中央支持,逐步放宽香港金融机构在广东省提供服务的限制,适度放开香港银行在广东省开设异地支行的数量限制,提高香港银行在国内银行、信托公司、以及资产管理公司中的最大持股比例。并允许香港资产管理公司在广东开展个人资产管理服务,让香港合资格的银行、证券行及保险公司等,向广东省居民提供个人理财产品服务,推动粤港发展区域财富管理中心。
5、完善人民币跨境调拨机制和在香港建立人民币离岸中心。目前的规定下,香港的银行无法将筹集到的人民币存款自由转借至在内地的分行或附属银行加以利用,集团内成员公司的人民币也不能跨境自由调拨流通,对发展业务有所阻碍。建议尽快推进人民币跨境调拨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人民币现钞跨境调拨机制,以满足银行和企业对人民币自由调拨流通的需求,更好地利用自有资源发展业务。同时在香港建立人民币离岸中心,协助内地企业特别是广东省企业在港上市及协助他们在“走出去”的过程中做好风险管理。
二、粤港合作治理环境污染。环境污染是跨地域的问题,通过区域合作治理环境污染,改善环境至关重要。建议粤港两地政府根据《框架协议》提出粤港合作共建优质生活圈的理念,携手处理有关温室气体排放、排放交易、清洁能源、业界支援,以及废弃物处理、回收等问题。一是找出在珠三角及香港可以互相补足的第一及第二产业,促进形成循环经济圈,共享知识、科技及人材;二是对制造环保设计产品或集合环保设计的产业,实行鼓励优惠政策。
三、加大力度扶持港资企业打造品牌和扩大内销。香港产品因品质优良一直广受内地消费者的信任与喜好,但目前港资企业在打造品牌方面限于资源分散、个别企业势单力薄等原因,成效不够理想。《框架协议》2010年实施重点确定将举办“广东外商投资企业产品(内销)博览会”。 深圳华南城年内也将成立“港货直销中心”。这些举措将大大有助于港企打造品牌,扩大内销。建议将“广东外商投资企业产品(内销)博览会”常规化,每年举办一至两次,扶持港资企业打造品牌和开拓内销市场。借鉴深圳华南城“港货直销中心”经验,在广东地区以主要城市为中心,帮助港资企业建立起辐射式的连锁销售中心,打造持久的、集体的品牌发展基地,利用稳定的硬体保障及规模效应,帮助港资企业在内地市场打造“香港品牌”。
四、建立粤港互认的商标注册资料库,保护知识产权。由于香港和内地的商标注册各自审批和管理,形成漏洞,给不良商人带来可乘之机,模仿、抄袭或抢注商标,损害正规企业合法权益。在两地市场不断开放融合的背景下,如何协调两地的品牌注册机制已是不可避免的问题。建议粤港两地政府逐步建立互认的商标注册资料库,并以此为基础审批商标注册,避免因两地商标注册审批管理各自为政导致的品牌混乱,实现对知名品牌的跨境保护。
五、加大力度扶持港资企业入驻产业转移园。为支持加工贸易企业的转型升级,《框架协议》鼓励港资企业到广东省产业转移工业园投资发展。但部分中小企业因启动资金不足而暂时无法实施入驻。建议广东省政府提供更多的政策及资金优惠帮助港资企业进行转型升级,比如在企业进驻产业转移园初期给予更宽松的政策限制和更优惠的税收措施,支持部分无法负担入驻成本的企业进驻园区,限定期限或随着企业盈利增加的时候再逐步还原。
六、通过加强职业培训解决企业转型升级人才短缺和民工荒问题。加强职业培训是一项多方共赢的举措。一方面,传统制造业企业要加快转型升级,必然会在生产设备自动化、高端化方面加大投资投入,相应地需招聘更高素质的员工。另一方面,较多的职业培训机会将吸引更多的务工人员来粤参加培训和就业,一定程度上缓解民工荒。对于外来务工人员而言,通过专业的职业培训获得一技之长,更易获聘高薪岗位。建议加大资金投入,促进粤港职业培训机构的交流合作,加强在粤劳工的职业培训,提高工人素质,以满足传统制造业企业转型升级所带来的高素质员工需求和缓解民工荒问题。
七、争取将《框架协议》有关内容纳入国家“十二五”规划。建议粤港两地政府向中央争取将《框架协议》有关内容纳入国家“十二五”规划当中,促使国家从战略层面对于粤港合作给予更大支持和重视,便于更好地贯彻落实《框架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