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广东省委员会主席会议关于进一步促进全省会展业健康、快速发展的建议

2016-12-16 02:21:26 来源:广东政协网

政协广东省委员会主席会议关于进一步

促进全省会展业健康快速发展的建议

 

根据当前我省会展业发展的实际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在省政协王兆林副主席的带领下,由省政协经济委员会有关委员并邀请省工商局、省发展计划委、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省展览协会有关人员组成的调研组,于7月7日至14日,赴广州、珠海、中山和佛山等市,就关于加快我省会展业发展问题、展览审批制度改革、如何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对发展会展业的意见和建议等内容开展了专题调研。

 

10月8日,省政协召开主席会议,听取了调研组的情况汇报,并进行了认真的讨论,认为:在经济全球化和我国经济日趋开放和迅猛发展的大背景下,面对我国及我省会展业与国外的差距,以及我国会展业激烈竞争的态势,我省会展业发展面临着空前的挑战和机遇。目前,我省会展业发展仍处于成长期,离成熟期尚远,与上海、北京比还有差距,而且差距在加大,因此必须加快发展。为了加快和规范我省会展业的发展,特提出如下建议:

 

  一、政府应加强对会展业的宏观指导,建立健全会展行业的法律法规,促进全省会展业的健康、快速发展。广东的经济基础好,发展潜力大,具有会展业发展的产业优势与市场优势,现在正是发展会展经济的良好时机。但目前主要依据1998年国家工商局颁布的《商品展销会管理办法》对会展业实施监管。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展览市场已出现了一些急需解决的新情况、新问题。如:前置评估、市场准入、避免重复办展、展会名称保护、主办单位信用等。因此,我省会展业的发展迫切需要政府加强宏观指导,同时必须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

 

1、 尽快明确我省会展业归口管理的行政部门。

 

2、省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我省会展业发展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量化的调研。可由省工商局牵头,省计委、经贸委、外经贸厅、省会展协会参加,对我省会展市场进行深入调查,掌握情况。

 

3、把制定我省会展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列入主管部门明年的工作计划之中。

 

4、建议省法制办今年立项,与省工商局、会展协会共同起草我省会展业的地方法规草案,争取明年提交省人大讨论。

 

5、建议省计划委员会对展览场馆建设尽早统一规划、协调。可以考虑中心城市建造大型的展览场馆,其他城市建造中小型的展馆。场馆周边的交通、通信、能源配置等要有前瞻性。展馆建设要重视争取国际质量标准认证。

 

6、请省计委尽快落实粤府(2003)30号文关于取消省内举办国际展的行政审批以后的后续管理问题和海关的衔接问题。

 

二、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使行业协会成为政府与企业沟通的桥梁。我省已经借鉴国外

 

权威的展览管理机构的成功做法,建立了全省性的广东会展协会。为了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在协

 

调政府加强行业管理,反映行业呼声,维护行业合法权益,促进行业发展等方面的作用,建议省政府加强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1、坚持依法行政,维护会展协会合法权益。由省政府牵头对省直各有关单位领导进行一次关于对国务院发布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学习,进一步明确协会性质和权益,提高各部门依法行政意识,防止和纠正侵权行为。

   

2、发挥展协对展览业法规熟悉,对展览机构和国际惯例了解的优势,委托其对各项展览项目进行登记前的评估,从而避免重复办展,恶性竞争和因“垃圾展”、坑骗行为侵害客户利益的问题发生。

   

3、政府在制定全省会展业规划和健全会展业法规时应吸收展协参加,尊重展协所提的意见。

 

4、应逐渐改变过去政府直接参与会展活动的经营和组织的做法,交给展协等行业协会或有资质的企业承办。

 

三、在市场竞争中创立广东会展业的品牌。统计数据表明,在欧美国家,至少要10年左右的时间才能培育出一个名牌展会。目前广东真正形成世界和全国品牌极少。因此,我们要树立打“广东牌”的意识,加快资源整合进度和力度。用10年左右的时间,培育出一批有特色的、有竞争力的国际著名展会,包括展会的品牌、展商的品牌、展馆的品牌、国际会议品牌。名牌的创立除了必须竞争外,还必须得到政府与行业协会的大力支持,这在发展的初期阶段尤为必要。为此,建议省政府主管部门应尽快制定打

造广东品牌的相关规划,具体的培养扶植和实施意见。

 

四、加速会展业专业人才培养,增强会展企业核心竞争力。要迅速改变我省展览从业人员知识结构、展览公司资质差、展会水平普遍不高的状况。建议在我省高等院校开设会展经济专业,培养会展业专业人才。由行业协会举办短期培训班,与国际展协联系开展培养会展业急需专门人才。

 

五、建立广东省会展专项经费。在我省会展业的起步阶段,为加快发展必须加大对全省会展业扶持力度,建议设立广东省会展专项经费,制定《广东会展专项经费管理办法》。可考虑由省财厅监督,省工商局负责组织实施,省会展协会参与协助。专项经费主要用于对广东会展业整体宣传以及考察、培训、网络建设、普查、统计。同时培育一批全国乃至世界的名牌展会,以及在不可抗拒因素下(如非典)对行业产生严重影响时对企业的扶植。

 

            二○○三年十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