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整合政府支农投入的若干建议

2016-12-16 02:21:26 来源:广东政协网

65期

2005年9月2日

 

关于整合政府支农投入的若干建议

 

省政协委员、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董富胜认为,近年,广东各级政府支农投入规模不断扩大,各方面积极支持“三农”,对促进农业发展、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增加农民收入、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是管理部门多,统筹协调难。目前直接分配与管理支农投入的有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科技厅、水利厅、农业厅、林业局、气象局、国土资源厅、扶贫办、三防办等10个部门,如果加上交通、电力、教育、卫生、文化、民政等安排涉农专项投入的部门,则有十六、七个之多,各部门内部,又分别有多个处室负责分配和管理支农投入。这种管理格局造成管理层次和环节多,部门各自为政,通气不够,责任不清,时有扯皮等现象。

二是计划下达方式各异,项目管理办法多样。目前的支农投入管理基本上是以“条条”为主,主管部门在安排支农投入时多从部门角度考虑,缺少沟通,不仅在项目的建设内容上缺乏配合,在计划下达和管理要求上也不一致。甚至出现一个项目多头申报、多方争取资金、多部门审批管理的情况。

三是资金使用分散,难以形成合力。一些部门在安排支农投入时撒“胡椒面”,人为造成项目数量多、资金使用分散,有相当一部分资金甚至被用作管理人员的经费支出,政府为农民办事的钱成了部门的养人钱,投入效益大打折扣。

四是交叉重复现象明显,资金使用效率低下。目前不同渠道的政府支农投入,在使用方向、项目布局、建设内容等方面不同程度地存在交叉和重复,同一地块的同一个项目 “一女多嫁”,给资金和项目管理带来很大困难,造成支农投入整体使用效率不高。

产生上述问题的原因主要是政府支农投入结构不尽合理,特别是经济转型过程中政府支农政策目标宽泛,职能定位不明确,政府事权划分不明晰,“缺位”与“越位”现象并存。为探索和实践政府支农投入的有效机制和措施,董富胜委员建议:

一、把“进一步明确政府支农投入向农业和农村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方向整合”作为基本思路中的一项基本原则。建议在现行支农资金管理体制下,首先应分清在各农口主管部门所分管的项目里哪些属于农业和农村中的公共产品和服务,哪些属于市场主体经营的竞争性领域,然后确定现有支农资金的整合方向。除对粮食直补等部分补助性资金外,政府的支农资金应逐步退出农业生产经营和服务经营的竞争性领域。

二、在整合政府支农投入的手段上应按照“自上而下”的思路和原则,理顺各级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的关系。一是属跨行政区划、跨流域的支农投入要由中央或省市区垂直理事理财,不属跨区划跨流域的支农投入原则上由地方理事理财,并以此类推;不属于跨区划的财政性支农投入,但地方财政困难的,应由中央或省市区通过转移支付扶持财政困难地区理事理财。二是应自上而下理顺各级政府支农投入的基本程序。所有属于农业和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或公共服务的政府支农投入,都应纳入政府统筹的规划并按照财政性投资的基本程序管理。

三、把整合政府支农投入与深化农口事业单位体制改革相结合。一是省委、省政府要明确划分农业管理部门中的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和农业企业的机构性质。政府支农资金主要向公益性机构、农业和农民倾斜。二是把各级政府划拨到农口部门日常经费中的部门事业费降低到合理的比例。通过减少农业管理部门(包括机关、事业单位)的财政供养人员数目,集中财力加大对农业、农村公共产品和服务支出。在调研中发现,在2002年我省财政支农资金中,部门事业费约为307亿元,占总支出的326%。一些大中型水库管理机构平均每个机构养人多达300-500人,多的达1000多人。通过改革,使农业管理部门走出“建设一项新工程→设立一个新机构→养一大帮人→增加财政支农资金中的养人经费→财政支农投入短缺——农业和农民不能直接受益”的怪圈。

四、扶贫工作要“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完善机制,整合资源,综合推进”。省委、省政府要制定统筹的扶贫奔康总体规划,各级政府制定专项规划。扶贫的重点是加快交通、能源、水利、教育、卫生、社会保障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服务,提高贫困地区农民群众的收入水平,使他们能分享到相应的公共服务;应建立一套相应的脱贫奔康激励政策和考核办法,让贫困地区愿意早“摘帽”;改革设立“扶持重点贫困地区发展资金”的现行办法,在脱贫奔康总体规划的统筹下,通过各级政府的相关部门促进各类专项资金向贫困地区倾斜,加快脱贫的步伐。

 

(经 委 办)(2005-09)

 

 

送:全国政协办公厅信息局

省委办公厅信息调研处

本会正、副主席、秘书长,省政协历届委员联谊会会长

机关领导、各专门委员会专职副主任,各处室

 

(共印6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