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教卫体委员会组织委员赴
福建省学习考察社会资本办医情况简报
鼓励社会资本办医是新一轮医改的一项重要内容,是扩充医疗资源,满足群众多层次、多元化医疗需求的重要途径。按照年度计划安排,近日,刘日知副主席率科教卫体委员会部分委员赴福建省学习考察社会办医情况。考察团一行先后在福州、莆田、泉州、厦门等地考察了德诚医院、长庚医院、厦门大学附属厦门眼科中心等民营医疗机构,并与当地政协、卫生部门、医院负责人及医护人员和患者代表座谈交流,听取意见。
委员们普遍认为,福建省在鼓励社会资本办医方面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值得我省学习和借鉴。特别是在政策设计上,率先制定扶持社会资本办医院发展政策、率先建立社会资本办医院评价评审制度、率先建立公立医院帮扶社会资本办医院制度和率先建立社会资本办医院管理行业性组织等举措,积极消除社会资本进入医疗卫生领域的体制机制障碍,极大地鼓舞了投资者的信心,推动了社会资本办医。
(一)增强服务意识,多部门合力推动社会资本办医
社会资本办医政策涉及面广,牵涉部门多,为抓好政策落实,促进民营医疗机构快速健康发展,真正实现与公立医院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目标,福建省政府要求相关部门对全省社会资本办医发展状况、政策落实情况和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及问题进行联合专题调研,召开专题会议,商讨研究解决办法和具体措施,在此基础上制定了《关于进一步落实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办医疗机构的实施细则》,并对各级各部门贯彻落实政策情况进行督察,保证各项优惠政策落到实处。卫生部门印发了《福建省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服务指南》,重点协调福州市研究制定省会城市医疗机构床位建设计划,明细医疗机构设置审批程序,以及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有关文件,主动提供政策信息服务。
(二)设立专项资金,加大财政对社会资本办医扶持力度
福建省要求各级政府设立专项资金,通过一次性开办补助、床位运营补贴等方式,扶持非营利性非公立医院发展。省级财政按一定比例给予补助。对非公立医疗机构承担政府下达的公共卫生服务,卫生支农、支边、对口支援等任务,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给予补偿;承担的“三无”病人医疗救治费用,经有关部门核实后,由各级财政给予补助;符合规定的人才培养和人员培训,享受公立医院同等补助政策。
(三)不断完善帮扶制度,逐步形成公立医院和非公立医院相互促进共同发展格局
非公立医疗机构是医疗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福建省通过不断创新帮扶模式,促进非公立医疗机构健康发展,发挥医疗服务体系整体效益。一是确定一批公立医院在医院管理、医疗技术、人才培养等方面与非公立医疗机构进行对口帮扶。福建省肿瘤医院与泉州德诚医院在惠安合作办院,推动对口帮扶工作。厦门长庚医院与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签订了《协作共建医院框架协议》,双方在医师多点执业、双向转诊方面开展合作,从2013年5月开始,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从中医、妇科、肿瘤、神经内外等八个专业派出28位专家定期到长庚医院坐诊,提供专家技术支持。二是允许公立医院以无形资产、管理团队、医疗技术入股形式,参与经营或托管非公立医疗机构,形成紧密型合作机制,提高帮扶实效。
(四)创新人才流动机制,优化非公立医疗机构用人环境
鼓励支持公立医院医师到非公立医疗机构多点执业,允许卫生技术人员在连锁化运营机构或医疗集团之间流动执业。福州、厦门、漳州、泉州、莆田等5个设区市开展了医师多点执业试点工作,下一步还将扩大试点。莆田市出台相关政策,给予民营医院卫技人员事业编制的措施。泉州市出台政策,设立针对二级甲等以上非公立医疗机构高学历、高职称及紧缺专业卫技人员事业编制的指标, 可与公办医疗卫生单位横向流动,允许民办医院引进的专家学者关系挂靠在公立医院,并以三甲医院名义争取科研项目、出国讲学交流等。鼓励支持公立医院退休医师到非公立医疗机构执业或开办个人诊所,规定医师退休关系所在的医疗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限制或变相限制医师开办个体诊所。医师多点执业,既是帮助非公立医疗机构补充技术人才的有效办法,也为稳步推进医务人员的合理流动,促进不同医疗机构之间人才的纵向和横向交流,研究、探索注册医师多点执业提供经验和借鉴。
(五)帮管并重,引导非公立医疗机构持续健康发展。
将民营医院纳入医疗质量评价体系。2006年建立了社会资本办医院评价评审制度,社会资本办医院必需参加年度医院综合评价,并可申请医院等级评审。把民营医院纳入业务管理范围,及时达到有关卫生政策要求,积极开展业务培训,更新业务知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加强行业自律,引导非公立医疗机构规范执业。民营医院加入省医院协会,担任省医院协会的理事,并成立了“省医院协会民营医院分会”,为民营医院提供交流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