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届二次常委会关于加快广东省高等教育发展若干问题的建议

2017-04-05 18:55:44 来源:本网原创稿件

广东省政协九届二次常委会议

关于加快广东省高等教育发展若干问题的建议

2003618日)

 

省政协于200361718日在广州举行了九届二次常委会议,就如何加快我省高等教育发展的若干问题进行了专题议政。此前,省政协专门组成了两个调研组,对我省高等教育状况进行了深入调研,经多次研讨,调研组向常委会议提交了调研报告。会议就此问题进行了认真和热烈的讨论,特提出如下建议。

一、创新投入体制,积极开发利用社会资金

投入不足是制约高教发展的一个瓶颈。在目前财力有限的情况下,只有创新投入体制,才能有效解决这一问题。建议在今后几年的高教超常规发展中,加大财政投入与大学向社会融资两方面的力度。⑴根据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政府应逐年提高我省教育投入在GDP中的比重,争取2005年达到或接近全国平均水平;教育经费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率达到或超过国家的要求;把原按教师人数拨款的方式改为按学生人数和按专业成本分层次拨款,争取生均正常运作经费拨款略高于全国平均水平。⑵用活贴息贷款,发挥“政府贴息、银行贷款、学校还贷”这一新投入机制的调控作用。⑶鼓励学校采取租赁、借贷、企业加盟、土地置换、校办企业上市、社会赞助等多渠道、多形式办学。⑷鉴于我省高校收费体制滞后的实际情况,建议核算培养成本,逐步做到按“准成本”收费,以体现个人人力资本投资和人力资本收益相一致的原则,以此合理补偿高校不同的培养成本,有效推动教育消费,形成高校发展与个人人力资本投资相依存的良性循环。⑸加强与银行的联系,设法解决助学贷款碰到的关键问题,增加助学贷款,扩大受益面,缓解提高学费后给家庭贫困的学生带来的经济困难。⑹为了鼓励企业家投资办学,应尽快研究制订对捐资者的税收减免政策。

二、创新管理体制,强化高校办学的自主权

改革开放后,我省高校管理体制与计划经济时代已有很大不同,但仍不能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求。随着办学模式的创新,其管理模式和评价标准也要相应调整。建议主要从三个方面创新管理体制:⑴实行分层管理分类指导。即对不同层次、不同地域、不同类型、不同性质的高校采用不同的管理办法。应把部属和省属重点院校发展的重点放在研究生教育、留学生教育、高层次培训和高水平研究上,重在“做强”;支持条件较好的本科院校在做强本科教育的同时,适当扩大硕士研究生规模,扶持基础较弱的本科院校,促成“做大”。同时要注意质量内涵的层次差异,规定新办高校校长的职称水平条件,严格把好质量关;分类完善各类评价指标体系,加强对教育教学质量的评估;尤其要对新办高校、民办高校、公办新机制分校和基础薄弱高校分类型、分层次、分阶段进行评估。⑵加快高校内部管理的改革。当前重点在高校人事制度和后勤服务的改革,精简非一线人员,选用年富力强的优秀管理干部等。⑶各级党委、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应提供政策上的扶持和引导。在高教的银行贷款、人才引进、土地征用、基建报批、税收减免、人员编制等方面给予特事特办的优惠政策,国土、规划、城建、公安、组织、人事、劳动、消防等部门对高校实行一门(站)式办公,开辟“绿色通道”,给高等教育的跨越式发展创造良好的政策和管理环境。⑷创新管理体制的核心是健全完善高等教育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落实高校的办学自主权,当前主要是人事管理权、专业设置权和招生权。

三、创新办学体制,鼓励扶持民办高校等多种办学模式

鼓励社会力量以多种形式参与办学,建立多元办学体系,拓宽社会力量联合办学的领域和途径,是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必由之路。因此,必须改变国有公办这种由政府“唱独角戏”的办学体制。⑴在继续办好普通高校的同时,积极探索和完善公办民助、民办公助等办学模式;对现有公立学校还可尝试合并、转让、收购等多种形式成立职业技术学院或专科层次的社区学院,盘活现有教育资源;选择少数高校或高职院校尝试实行股份制等改造,进行“国有民办”改制试验。⑵为配合人大颁布的《民办教育促进法》,建议我省制定实施该法的细则,着重从政策上扶持和促进民办高教发展。例如:在土地征用和减免建设配套等有关规费方面使民办高校享受与公办学校同样的政策;依评估结果给民办高校学生相应的补助费;鼓励退休教师到民办高校任教;解决民办高校教师的人事专用户头和自筹经费的人事编制;给予民校教师计算工龄;办理民办、公办高校教师互调手续;支持申报社会急需的新兴专业;适当增加录取人数;把民办性质高校的招生范围扩大到外省等。⑶民办高校的质量参差不齐,必须制定必要的政策措施,加强宏观管理和服务指导,保证教学质量。建议完善评价指标体系,允许民办高校“滚动发展”;本着“以评促建”原则,定期对民办学校进行评估;对收费实行财政专户储存管理,加强对财产使用和变更的监督;对管理强、质量高者予以表彰、宣传和扶持,对质量低、条件差者要限期采取改进措施。⑷制定相应的优惠政策,鼓励支持有实力的国内外企业集团合资、独资办学及收购民办高校,特别是兴办高等职业教育,鼓励港澳台同胞和海外侨胞投资办学。⑸适量增加网络学院和招生人数,提高这种低成本、不受时空限制的优质教育资源的利用率。

四、创新用人机制,采取多项措施尽快缓解师资紧缺的矛盾

我省高校一直沿用九十年代中期的教师编制数,经过连年扩招,高校教师已普遍处于超负荷状态,解决师资严重缺乏问题迫在眉睫。⑴为方便引进人才,应以在校生数为依据,变静态定编为动态定编,采用“刚性”引进与“柔性”引进相结合,“固定”教师与“流动”教师相结合的方式解决师资不足的问题。因此,建议政府在下达财政供给编制的同时,给每个大学一定数量的自筹编制。⑵用政府统筹和学校挖潜相结合的办法来解决教师的住房问题,落实教师购房优惠政策,解决货币分房的补贴资金。同时要增拨引进人才专款,对高层次人才给予适当补贴。⑶鉴于我省吸引人才的“洼地效应”已明显减弱,必须设法提高自行繁衍人才的“榕树效应”,通过各种渠道,大力培养、用好和稳定现有教师资源。注意挖掘硕士、博士生培养的潜力;有计划地分批选派教师到国外进修;制定有利于高校人才引进和流动的政策;盘活现有人才资源,优化教师配置;广泛采用现代化教学手段,发挥优质教师作用,开发优质课件。⑷在社会上聘用党政干部、企业经营管理干部、科学技术干部;延聘返聘教师,充分发挥退休教师的作用。⑸制定相应政策,解决海归人员的入户、劳保、编制、住房、税收等问题,给予办理暂住证,减少进人报批关卡,更多吸纳海归人员任教。⑹帮助解决民办高校教师的户口、子女教育、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教龄计算等问题,增强他们的归属感,以消除他们的后顾之忧。

五、优化高等教育的结构和布局

目前我省高校存在本、专科生比例倒挂、学科结构不尽合理、地域布局不平衡等问题。为保证今后我省高等教育事业的快速和健康发展,有必要根据我省的实际情况,对现有各地高校实行学科优化和布局整合。⑴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才市场的需求,加大本科生在学生总数中的比例,尤其要扩大工科类本科生的比例,力求尽快达到全国的平均数。增加硕士授予单位及学科点,扩大研究生招生规模,整合成人高等教育。⑵根据我省产业升级、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和扩大对外开放的需要调整和优化高校学科布局,加强与我省工业发展密切相关的微电子、通讯、计算机、光学、生物、环境、汽车、机械等领域的学科。既要注意工科,信息技术学科对工业产业、高科技产业的激活作用,也不能忽略人文社会科学学科对经济、特别是对第三产业的“融合作用”和“扩张作用”。做强优势学科,改造某些传统学科,培育急需发展学科,扶持有特色的新兴学科,支持设置社会急需的新专业,使高校的学科、专业设置尽量覆盖我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最需要的行业和领域。⑶根据我省地区经济协调发展战略,对各地区高校的布局进行相应调整。在深圳增设高校,提高层次,对东西两翼和粤北地区的高等教育加大扶持力度,引导各高校尽可能在周边拓展新的办学空间。⑷积极主动和统筹兼顾地办好大学城和大学园区。对小谷围大学城的建设,要注意建成后的运作模式和管理,确保教育质量和校区稳定。在基本建设和学科分布上,要考虑若干年后各高校可能会通过土地置换形式把几个校区整合成整体的需要,保证整体布局和学科规划的前瞻性与科学性;还要考虑商业配套,课余生活和校区文化;建设一批教师公寓作为新教师的周转房。珠海大学园区汇聚多所国内高校的分校,建议研究解决这些学校在广东的招生指标和学籍问题。同时也要加强对这些学校教育质量的监控,确保名副其实引进名校的优质资源,尤其要保证师资的数量和质量,防止发生“卖牌子”的现象。

六、及时调整高教发展的规划

现在我省高校毛入学率为15.3%,在校生数在全国排名第5位,但按每万人口在校生数计算仅排名第18位,与先进省市相比还有相当大的差距。为改变这一落后局面,建议根据变化了的形势,及早修改发展规划,以利于协调发展。⑴根据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长远规划和需求,就各个不同的教育层次(博士、硕士、本科、专科和高职),不同的学科专业(理、工、农、医、文、经、管,以及体育、艺术等),不同的地域(广州、深圳两大中心城市,经济发达的珠三角,粤东、粤西、粤北等欠发达地区)作出全面的中长期规划。这一规划应包括逐年增加资金投入的具体数额,师资引进和培养计划,本科、专科、高职及研究生教育的结构比例及协调发展,各学科专业结构比例及校区建设等内容。⑵在集中力量建设好广州小谷围大学城的同时,还要重视发挥珠海、深圳,以及广州的石牌、龙洞等现有大学园区的优势,充分挖掘各方面的潜能,以实现2005年毛入学率达到20%的目标。建议政府提前做好并及时修改各大学城(园区)的中远期建设规划,有计划、有步骤地分步实施。⑶在各地大学城(园区)周边留出足够的发展空间,特别在现有高校附近应严格控制基建用地,避免将来可能面临的大面积拆迁而造成浪费,保证我省高等教育的可持续发展。此外,还应明确校区周围的市政建设属于“公共产品”,应由政府负担建设和维护。⑷为满足高校不断扩招的需求,以保证生源质量,要进一步发展和加强高中教育,做好普教与高教的衔接,当前,要重点抓好示范性高中的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