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省部(院)产学研合作机制,推进自主创新”专题协商座谈会建议

2017-04-05 18:55:43 来源:本网原创稿件

 

“完善省部(院)产学研合作机制,推进自主创新”专题协商座谈会建议

 

20099月)

 

为进一步深化我省与教育部、科技部、中国科学院(以下简称省部<>)的产学研合作,全面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省政协将完善省部(院)产学研合作机制,推进自主创新作为今年专题协商的题目之一。5月至6月间,省政协组成以温兰子、温思美副主席为顾问,科教卫体委员会主任李中铎为组长的专题调研组,与省直有关部门、高校、科研机构座谈,并赴广州、深圳、珠海等10市进行了调研。经调研组研究讨论,形成了调研报告。

814,省政协召开第十三次主席会议,听取了调研组的汇报,对调研报告进行了认真审议和修改,同意提交专题协商会,与省政府及各有关单位进行协商。

92下午,省政协在广州召开“完善省部(院)产学研合作机制,推进自主创新”专题协商座谈会。参加会议的有:省政府副省长宋海,省政协副主席蔡东士、汤炳权、王珣章、陈蔚文、温兰子,秘书长杨懂,省发改委、省经贸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知识产权局、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省科学院(中科院广州分院)、华南理工大学、省各民主党派、省工商联负责人和专题调研组成员等。省政协副主席蔡东士主持了会议。会议听取了省政协专题调研组的调研情况汇报和建议,省直有关单位、省各民主党派、省工商联负责人在会上发表了意见建议。

会议认为,省部(院)产学研合作实施以来,我省建立了“三大推进机制”,构建了“四大支撑体系”,形成了“五大创新模式”,突破了一批技术难题并实现了产业化,一批研究院、重点实验室和工程中心落户我省,大批科技创新人才流向我省,多年未见的“孔雀东南飞”现象得以再现在南粤大地上掀起了一股创新热潮。截至2008年底,省财政安排的省部产学研结合专项资金共投入6亿元,带动各地市财政投入40亿元,引导企业投入600多亿元,创造总产值5200亿元,实现新增利税850亿元。实践表明,省部(院)产学研合作平台已成为全国高校和科研机构创新资源大规模集聚广东的重要渠道,成为服务区域创新体系的有力保障,成为推动我省产业优化升级、加快现代产业体系建设的强大动力。与会人员认为,省政协专题调研组的调研报告紧扣广东实际,内容实在,客观全面地总结了省部(院)产学研合作取得的成效,分析问题深刻准确,提出的建议措施针对性、建设性和可操作性强。当前,我省省部(院)产学研合作正处于关键时期,省政协的调研报告非常及时,所提建议颇具可行性。同时,与会同志也提出了一些补充修改意见。宋海副省长对调研报告和与会同志的意见建议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就如何完善省部(院)产学研合作机制,推进自主创新问题作了讲话。

为完善省部(院)产学研合作机制,专题协商座谈会踊跃献计献策。大家认为应着重完善若干合作机制,推动我省自主创新上水平。现综合各方意见,提出建议如下:

一、改革相关制度,加强引导与支持,完善合作的动力机制

要加强对企业的引导,鼓励企业尽早在研发或中试环节开展合作,克服急功近利的思想,树立依靠产学研长期合作增强发展后劲的意识,在研发上要舍得投入、耐得住寂寞。对中小企业,要增强他们开展产学研合作、推进自主创新的紧迫感,克服小富即安的思想,增强不进则退的危机意识。要针对中小企业开展产学研合作面临的问题,加大资金引导力度,帮助企业分散风险,增强参与合作的动力。

要改变高校和科研院所对产学研合作兴奋点与着力点各不相同的状况,改革高校教师考核制度和方式,不单纯以论文和SCIScience  Citation  Index,即《科学引文索引》)索引为依据。对长期在企业搞合作,解决了重大技术问题、取得了经济效益的教师和研究人员,要一视同仁,通过制定适合这类人员的考核与评价制度,明确相应的职称评定、晋级标准和要求,逐步解决职称评定难这一严重影响科技人员积极性的难题。要改革硕士与博士培养方式,鼓励学生深入企业开展研究,借鉴法国等国家的做法,提倡硕士、博士论文在企业完成,实习报告纳入论文,真正把企业作为第二课堂。由于这些问题带有一定的普遍性,建议在我省与教育部高层联席会议上正式提出来,请教育部研究、制订相应的办法予以解决。

在利益分配方面,必须规范合作各方的权利与责任,做到利益共享、风险共担。要在充分协商、明确各自权责的基础上,用合同契约的形式来规范这种关系。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之间利益关系要明确约定,高校、科研院所内部的分配关系也应明确并规范,利益分配的制度设计要体现向第一线人员倾斜,减少中间环节,避免层层留成。

二、加强政策支持,探索创新联盟建设的有效形式,完善关键性、共性技术的创新机制

一是把省部产学研合作项目与粤港关键领域重点突破项目结合起来,确定一批关键性、共性技术,加大支持力度,依托创新联盟开展联合攻关。二是挑选、培育好牵头单位。三是汇集联盟成员现有的专利,建立专利池,优先成员企业使用,并以此为筹码开展与国外竞争者的谈判,争取话语权。四是协助联盟完善内部合作制度,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五是把获得核心专利和制定产业标准作为重要目标,力求不仅突破关键和共性技术并取得专利,而且成为行业标准的制定者。六是加大支持力度。对已成立的创新联盟可给予一定的日常活动经费。对联盟研发成功的技术,在使用、推广方面予以支持。对获得核心专利、并成功制定了产业标准的联盟成员予以重奖。七是有条件的地方可把创新联盟与行业协会结合起来,利用行业协会的组织架构和资源支持联盟建设。

三、持续加大投入,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完善项目评审与绩效评价的监督机制

要建立省财政年度投入增长的长期计划。江苏省2004年设立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3亿元,到2008年已增至10亿元。在资金投入方面,一是扩大财政资金支持的范围。重点支持国家重点实验室分支机构和国家级工程中心分中心的建设。国家重点实验室,尤其是工科实验室是技术创新的稀缺资源,我省很少,引进来关系重大。深圳规定每引进一个国家重点实验室,给予资助3000万元的做法值得借鉴。在支持技术研发的同时,还应重视对中试和成果产业化环节的支持。二是完善资金的拨付办法。对资金支持较多的重要项目,可借鉴美国等国家项目拨付采用的太阳升起模式(即拨付的资金数量与项目的进展同步),进一步严格拨付的办法。三是增强财政资金的带动效应。通过财政资金对重点项目的引导,吸引企业资金、社会投资、风险投资和银行贷款,明确企业始终应是自主创新投入的主体。四是探索科技与金融更加紧密结合的形式,积极发展知识产权质押、租赁融资和创业投资,探索组建服务自主创新的新型金融机构,开展科技保险试点。

在项目评审方面,对小型项目的评审程序应简化,不搞中期评审,重在结果的验收。对大型项目要严格审核,既要重视过程,更要重视结果,确保财政支持资金取得实际效果。要确保项目评审的公开、公平、公正。要完善专家库建设,扩大专家库成员,完善专家分行业、分类别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专家的责任和义务。在项目验收评审时,要有各方面的专家参加,即不仅有本专业的专家,也应有财务专家和管理专家。建议借鉴国外和国内一些地方实行的首席科学家制度,发挥首席科学家在重要合作项目的确定、指导、监督和验收方面的重要作用。要增强诚信意识,建立诚信档案,披露诚信信息,以此作为项目申报、贷款等的重要依据。要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完善产学研项目立项与结项公示制度,接受社会各界、尤其是同行的监督。对弄虚作假、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个人,要严肃处理,记录在案。

四、提升合作层次,促进高校、科研院所与企业的融合,建立合作的共赢机制

在进一步加强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之间通过项目的点对点合作的同时,建立全面的战略合作联盟,形成谁也离不开谁的利益共同体。一是企业和高校、科研院所要加强战略层面的协商,定期研究产业和技术发展的方向性问题,制定相应的合作框架或意向。二是地方要支持高校、科研院所在产业相对集中的地方建立研究院等机构。同时,可借鉴顺德的做法,企业直接把研发机构建在高校,高校的某些研究部门也成为企业研发中心的重要依托。三是把共建实验室作为提升合作层次的重要措施来抓,加大支持力度。四是加强相互间人才的培养与交流。高校向企业派出科技特派员,企业也可借鉴日本、瑞典的做法,向高校派出有理论、有实践经验的人员作为兼职教师。五是合作的成果可根据所占份额转让或作为技术股份参股,或成立新的实体公司,开展更紧密的合作。

五、扩大合作的范围,关注中小企业,完善合作的导向机制

各市主管部门除了抓好大型骨干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合作以外,要引导高校、科研院所加强对中小企业、特别是专业镇的服务。鉴于高校、科研院所难以大规模一对一开展对中小企业的服务,建议把着力点放在专业镇公共科技服务平台建设上。首先是在市与高校、科研院所的层面上加强协调,发挥各级财政产学研资金的引导作用,重点支持高校、科研院所在产业较集中的镇建立科技服务机构,开发行业共性技术,作为面向中小企业的服务平台。其次是镇政府及主管部门要主动与相关高校、科研院所协调,为科技服务机构的建立提供必要条件。原已建立的镇级公共科技服务平台要以此为契机,在相关高校、科研院所的支持下进行改造、提高。再次是加大为中小企业提供信息服务的力度。通过加大宣传力度,完善各级政府和科技部门网站及成果人才库、开展各类洽谈和对接活动等方式,逐步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顺德区利用政务通向中小企业提供各类信息的做法,可以借鉴。

六、制定中长期规划,建立权威的奖励表彰制度,完善合作的长效机制

目前我省产学研合作规划都是分别制定的,比较分散。为此,应整合各方面力量和要求,制定我省中长期产学研合作的规划纲要,明确未来一个时期自主创新的目标、重点,明确把产学研合作作为提升我省自主创新能力的主攻方向,明确依靠产学研合作增强我省核心竞争力,推进现代产业体系建设,并把这一规划与《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相衔接,作为贯彻落实《纲要》的具体措施。

规划的制定与实际工作要体现统筹兼顾的要求,即不但要抓好与部属校院、中科院属科研院所的产学研合作,也要抓好与省属高校、科研院所的产学研合作。在规划制定、项目分配、资金安排、绩效考核等方面加强整合,统筹安排,形成合力。

为了持续有效地推进产学研合作,真正把产学研合作作为增强我省自主创新能力的主攻方向,作为省委省政府的长期战略,建议在已有的省科学技术奖中分设广东省省部(院)产学研合作奖项,对在省部(院)产学研合作中取得显著成绩、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