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广东省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推进我省国有大中型企业自主创新的对策建议

2017-04-05 18:55:43 来源:本网原创稿件

 

政协广东省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推进我省国有大中型企业

自主创新的对策建议

20107月)

 

61718日,省政协召开十届十一次常委会议,围绕关于我省国有大中型企业自主创新的现状与对策进行专题议政。会议认为,国有大中型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直接关系广东产业核心竞争力提升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我省国有大中型企业整体自主创新动力不足、投入偏低,必须采取有力措施,大力推进,使我省国有大中型企业成为引领广东产业结构调整升级、支撑经济持续较快发展的生力军。为此,常委们提出如下建议:

一、         深化制度改革,增强自主创新的内在动力

国有企业自主创新动力不足的症结在于,许多企业尚未真正建立起现代企业制度。国企改革还未完全到位,特别是出资人与企业决策者的关系仍未理顺,创新风险与创新收益分摊分享机制不明确,许多国企还不是完全意义上的市场主体。为此,要通过深化制度改革,增强国有大中型企业自主创新的动力。

(一)建立与完善现代企业制度。一要充分发挥政府特别是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在企业自主创新中的主导作用,切实解决国企重大技术创新活动决策主体问题。二继续推动国有企业投资主体多元化的改革,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形成自主创新的基本体制架构。三要逐步建立起相互制衡的法人治理结构,积极稳妥地推进自主创新。四要打破行业垄断,降低准入门槛,引入竞争机制,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进入可以实行市场化运作的基础设施、市政工程等公共服务领域和金融服务领域,参与国有企业改制重组,激发国有企业的创新活力。

(二)完善考核制度。建议试行经济增加值(EVA)考核办法,科学核算资本成本,充分考虑机会成本,确保所有者价值最大化。对于竞争性企业,建议设立研发投入占经营收入比例的指标,并将研发投入视同利润列入考核内容。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企业,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例应在3%以上。传统竞争性企业,也应达到全省1.6%的平均水平。同时,对重大科技投入项目单独考核,以减轻经营者由于项目失败对企业业绩产生影响的顾虑。对非竞争性公用行业,则通过建立严格可比的指标体系促进企业加强管理,推进创新。此外,可借鉴深圳水务集团和中山水务公司的做法,引入合作伙伴或多元化经营促进竞争,实现良性发展。建议把对国有企业的年度考核改为年度一小考、五年一大考。即年度主要对几项最基本的经济指标和研发投入应占的比例进行考核,只要达标,就不影响基本薪酬和应有奖励。五年大考,则重点针对重大技术创新、重大投资等见效慢、影响大的项目进行考核。

(三)完善激励制度。建议省属国有企业对作出贡献的研发团队和各级科技奖项的获得者予以重奖。打破国企传统分配模式,将按劳分配、按资分配与按分配相结合,大胆探索知识入股、技术入股等分配方式,从利益分享上充分体现知识对企业价值创造的重大贡献。对在推进自主创新方面成效显著、作出突出贡献的企业经营者,结合五年大考业绩,设立专项奖。可考虑对高层管理者实行增量奖励、期股期权的激励办法。

(四)完善用人制度。对有创新思路和奉献精神,敢于负责、且作出了成效的干部,要大胆使用。而对于小富则安、患得患失的干部,则应予调整。要特别注重企业家精神的培养和干部的选拔任用。国有企业负责人不宜频繁变动,给他们一个相对较长的实施战略的舞台。对能力较强、成绩显著的企业家,可适当延长任职时间。

(五)落实政府采购等优惠政策。以政府采购的形式创造市场,支持自主创新是发达国家的常规做法。要贯彻落实广东省政府采购法实施办法,按照公开、公正的原则及时地对自主创新产品进行认定并公告,纳入政府采购的产品目录。在保证质量、满足用户需求前提下,优先采购自主创新产品。省有关部门已把409种创新产品纳入采购目录,建议认真落实。要借鉴上海等兄弟省市的做法,对重大技术装备首台首套及其配件开发取得突破的企业提供更强有力的政策支持,包括补贴、贴息等。

二、加大资金投入,创造有利于自主创新的基本条件

(一)加快出台《广东省自主创新促进条例》,落实国家和省对自主创新实行的各项财税政策。

(二)制定企业自主创新发展战略。对自主创新要有整体的战略思考,明确主攻方向,根据不同行业、不同板块的实际确定具体目标。应把战略性新兴产业作为投入重点。传统产业投入以技术改造为主。

(三)企业自身加大投入。企业要提高研发投入占销售额的比例,并坚决抓落实。

(四)科技等部门加大对国有企业创新项目和科研机构的支持力度。资产经营公司属下条件好、实力强的科研机构,支持其在突出主业的基础上实行多元化发展,做大做强。对实力不强且分散的科研机构,建议根据对口原则纳入生产企业,作为企业内部的研发机构为企业服务;或集中起来形成新的综合性研发平台,开展行业共性技术研究,为全省中小企业服务。

(五)在国有企业收益中划出部分资金集中支持企业自主创新。广州市国资委去年在其掌握的企业上交利润中拿出4亿元支持企业技术创新。建议借鉴这一做法,在国企上交利润中划出一块由省国资委掌握,或扩大原有的改革与发展资金规模,重点支持重大创新项目。

(六)吸引社会资金投入。推动优质国有资产整体或部分上市,通过资产重组、合资合作、股权置换等形式拓宽融资渠道,加强科技与金融的结合,吸引社会资金促进创新成果的转化。大力发展风险投资和各类科技中介服务。

三、突出人才战略,夯实自主创新基础

(一)依靠人才实现对重点研发项目的突破。借鉴TCL等企业的做法,引进关键人才实现对重点研发项目的突破。开阔用人视野,“英雄不问出路”,不求所有,但求所用。

(二)重点引进创新团队和领军人物。通过这一举措,催生新的产业,形成创新优势。要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人才引进的政策,支持更多的国有大中型企业通过这一渠道推进自主创新。

(三)建立有利于人才脱颖而出的机制。要推动形成不拘一格、注重实绩、大胆使用、奖励冒尖的机制。

(四)着力解决影响吸引人才的实际问题。针对珠三角房价畸高现状,建议允许国有企业利用自身发展用地建设人才公寓,为来粤专家和专业技术人才提供周转住房。在子女教育、配偶就业等方面,提供更为宽松的政策,打造适宜创新人才工作生活的栖息地

四、推进产学研合作,形成自主创新的合力

应充分利用高校和科研院所这一重要创新资源,充实我省国有企业的研发能力,推动创新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政府有关部门要积极引导和支持国有企业与高校和科研院所开展紧密合作,不断提升合作层次,将外部优质创新资源汇集到国有企业。

(一)国有大中型企业牵头组建产学研创新联盟。积极争取省部产学研合作项目和粤港关键领域重点突破项目,力求取得关键和共性技术专利,并成为行业标准的制定者。

(二)企业和高校、科研院所开展战略层面的协商。定期研究产业和技术发展的方向性问题,制定相应的合作框架或意向。同时,把共建实验室、共建研发中心作为提升合作层次的重要措施来抓。

(三)加强企业与科研机构创新人才的培养与交流。高校向企业派出科技特派员,企业也可借鉴日本、瑞典的做法,向高校派出有理论、有实践经验的人员作为兼职教师。借鉴台湾工业研究院的做法,在合作研发共性技术的同时,为企业输送了解行业发展的领军人物和技术骨干。

(四)开展更紧密的合作。合作的成果可根据所占份额转让或作为技术股份参股,或成立新的实体公司。

(五)要将知识产权保护与创新放在同等重要位置,依法打击侵权行为。要提高国有企业对专利、商标、专有技术、商业秘密、版权的综合运用和战略管理能力,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对企业知识产权的保护,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在支持企业技术创新、促进成果转化、提高核心竞争力中的作用。

五、完善创新体系,统筹抓好技术创新、制度创新、管理创新和营销创新

要在内外动力驱动下加大推进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的力度。通过加强管理创新节能降耗,提高效益。在产业选择、市场定位、产品开发、物流配送、品牌战略、广告策略、网点建设、售后服务等环节,都要通过创新加快发展,提高效益、做大做强。

六、培育创新文化,营造有利于创新的环境

要形成鼓励探索、支持研发的机制,除给予一定的资金与物质支持外,在精神上、生活上关心、帮助研发人员,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要鼓励广大职工积极参与创新,提出合理化建议,在企业内部和社会上形成理解、宽容的氛围。要摒弃门户之见,广纳各方贤才,使创新资源向我省集聚。要加强不同所有制企业间的交流,相互借鉴、共同进步,在全社会形成你追我赶的自主创新热潮。要把创新文化纳入企业文化建设的范畴,适时进行总结表彰。

要把发挥国有企业的政治优势作为培养创新文化的重要内容。对企业经营者和研发人员,除了要在物质方面给予肯定和激励外,还要通过党组织强有力的领导和有效的思想政治工作,激发起他们的责任意识和献身精神,鼓励他们以对国家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投身于创新的事业。

 

 

 

 

 

 

 

 

                                   科教卫体委办

                                    2011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