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快我省学前教育发展的建议

2017-04-05 18:55:43 来源:本网原创稿件

关于进一步加快我省学前教育发展的建议

省政协调研组

 

为办理《关于进一步加快我省学前教育发展的建议》的政协委员提案,省政协组成了以汤炳权副主席为顾问的重点提案督办组进行督办。与此同时,根据省政协常委会2011年工作要点的安排,科教卫体委员会组织部分教育界委员参加的专题调研组,就此专题开展调研。督办组和调研组先后赴广州、珠海、清远、中山、佛山等市调研,听取了省教育厅和所到市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的情况介绍,实地考察了一批幼儿园,与幼儿园园长、教师和学生家长代表进行了交流座谈。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省学前教育的现状

近年来,特别是《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颁布以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学前教育的发展,先后出台了《广东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关于加快我省学前教育发展的实施意见》,制定了《广东省发展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年)》,各市也相继出台政策促进学前教育发展,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是学前教育规模进一步扩大,普及程度进一步提高。2005年相比,2010年,全省学前三年教育毛入园率从66.66%增加到82.57%,提高15.9个百分点;幼儿园从10359所增加到11161所,增长7.7%;幼儿园、学前班入园幼儿总数从213.7万人增加到277万人,增长29.6%,其中幼儿园总人数从134万人增加到241万人,增长79.8%。全省大中城市城区和珠三角地区基本普及学前三年教育,其他地区基本普及学前一年教育。

二是学前教育结构进一步优化,办学模式不断创新。全省学前教育正逐步走向正规幼儿园教育,幼儿园在校生规模占学前教育在校生总数的比例逐年增加,学前班比例逐年下降。2010年,幼儿园在校生规模占学前教育在校生总数比例为86.9%,比2005年的62.6%提高24.3个百分点。各地积极探索符合当地实际、有利于学前教育发展的办学模式,初步形成了多渠道、多形式、多层次办学,公办园与民办园共同发展的格局。广州天河区积极探索国有民办的办园模式,由体育东路幼儿园职工共同投资成立广州市育星幼儿教育有限公司,属下有11所幼儿园和1个教育培训中心,在该区幼儿园教育教学活动中起到了示范带动作用。

三是学前教育管理体制逐步完善。各地政府加强管理与指导,规范学前教育机构的办学行为。广州市积极探索“结网互动、整体推动”的学前教育管理模式,建立区、片、园层级指导管理网络和片园挂钩的业务网络,形成了以片长负责制为核心、示范园为龙头、公办园为骨干、协作共进、资源共享的管理机制;珠海市建立市、区、镇三级教育行政部门和相关部门联动监管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目前正申请成立学前教育管理中心,实现学前教育归口管理。清远市也将创建学前教育学会,建立市、县、镇三级学前教育指导服务工作网络。

二、我省学前教育发展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学前教育资源不足,存在一定程度的“入园难”、“入园贵”问题。由于我省学前教育投入不足,学前教育资源无法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对学前教育日益增长的要求,部分地区“入园难”、“入园贵”问题突出,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学前3年教育入园率不高。2009年,全省学前3年教育毛入园率为77.3%,而当年福建省幼儿学前3年教育入园率为88.36%,江苏省为95%,浙江省为91%。二是地区间发展很不平衡。珠江三角洲地区学前3年教育入园率已超过90%,经济欠发达地区农村入园率普遍达不到60%,有的还达不到40%。全省1183个乡镇中,有398个乡镇没有建乡镇中心幼儿园,占乡镇总数的33.64%,大多数行政村没有幼儿园。三是学前教育公共资源相对紧缺,公办幼儿园比例偏低。目前,我省公办园仅占全省幼儿园总数的7.7%,集体办园占12.2%,其他部门办园占2.6%,公办园比例远远低于上海等省市。在城区,园所虽然基本能保证幼儿入园,但由于优质教育资源的短缺,滋生出部分“天价”民办幼儿园,同时部分公办园收取高额的捐资助学费,导致出现“入园贵”问题。

(二)管理体制、办园体制、投入体制亟待理顺。学前教育公益性事业的性质在实际工作中没有得到体现,造成了目前办园中的一系列问题。首先是管理体制不健全,管理机构和人员欠缺。市县一级教育行政部门没有专门负责学前教育工作的机构和人员,幼教管理人员多为兼职,学前教研人员更是奇缺。学前教育涉及教育、财政、卫生、消防等多个部门,在监管上缺乏协同配合和处罚机制,造成部分幼儿园“保基本”无法落实。由于监管不到位,加上学前教育公共资源不足,无证办园应运而生。管理部门一方面缺乏足够的管理力量去清理,一方面也因学位不足而面临两难选择。

其次是办园体制、投入体制亟待理顺。公办园、民办园、集体办园同时并存,体制不同,差别巨大。不同体制幼儿园之间无论园舍场地、设施设备、师资力量,都有明显差距。公办幼儿园由于办学条件相对较好,办学质量较有保障,且收费又不高,因此深受欢迎。但数量少,规模有限,近期内只能起示范作用。民办园多数条件不达标,办园质量参差不齐。早期对幼儿园准入条件缺乏规范,政出多门,致使相当一部分幼儿园成为办园规模小,占地面积不够,达不到规范办园要求的“麻雀幼儿园”。珠海市现有的238所幼儿园中,符合国家建园标准、班额在6个班以上的幼儿园比例不足40%,距省教育现代化目标的要求相距甚远。目前,学前教育虽然纳入基础教育,但并未纳入义务教育范畴,虽然提出公办、民办并举,但公办园数量远远低于民办园,迫切需要明确政府对学前教育的责任、完善财政对学前教育的投入机制,同时大力扶持民办幼儿园,真正做到学前教育普惠性、普及化。

第三,公办园界定不清、人员编制不落实。目前,对公办园的界定还没有清晰的标准,我省仍将数量不少的原集体办园纳入公办园统计范畴,但绝大部分的集体办园没有得到政府投入。公办园中也普遍存在编制不足问题,有关事业单位编制的文件中没有针对幼儿园的相关规定,许多公办园无法按要求核定编制。此外,公办园收费标准不高,这方面造成“入园难”,另一方面因缺乏正常财政拨款,幼儿园靠收取捐资助学费来维持运作,捐资助学费成为约定俗成的“潜规则”,引起较为强烈的社会反响。

(三)师资队伍数量不足,学历偏低,待遇普遍较差。具体来说,一是幼教师资队伍缺口大。我省学前教育教职工人数现为23.6万人,其中专任教师13.6万人。按照较低的师生比110计算,目前277万的在园幼儿尚需配备27.7万的教职工,缺口约4万人。而全省培养中等幼儿师范生的学校仅有广州幼师、汕头幼师、江门幼师和湛江幼师4所,每年培养2000多人。且这些学校由于是中专学历,每年招生困难重重。很多科班出身的毕业生不愿意到偏远地区从事没有编制保障的幼教工作,造成农村幼儿教师严重缺乏。深圳大学和宝安职校每年培养约100名幼教专业毕业生,毕业后选择幼师职业的不到5%3年后基本转行。二是师资队伍素质偏低。由于正规幼师培养的缺口巨大,导致一些幼儿园管理人员、专任教师、保育员学历参差不齐,素质偏低,部分园长没有幼教专业相关学历,专任教师没有幼儿教师资格证,保育员没有经过专业的培训。三是幼儿教师待遇差。幼儿教师尤其是民办园合同制教师被边缘化,身份得不到认同,被同等于一般的打工人员,待遇很低。民办园大多数教师工资大约1000/月至1300/月。有的市幼儿教师最低工资只有750/月,还达不到该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920/月)。过低的收入,高强度的工作,迫使很多教师放弃幼教行业,选择另谋他业。幼儿教师的社会保障体系也不健全。一些幼儿园尤其是民办园,经营者为了节省开支,不愿意为教师、职工购买社会保险,造成教师队伍不稳定,流动性大。

三、加快我省学前教育发展的对策建议

(一)理顺管理体制,完善运行机制。一是完善管理体制。坚持以县级政府管理为主,县、乡镇(街道)共管,教育部门归口的管理体制。在市县两级建立健全学前教育行政管理机构,配备专职行政人员、教研员,形成行政、督导、教研齐抓共管的格局。建立市、县(市、区)、镇(街)三级学前教育指导服务工作网络,发挥公办园的示范带动作用,为薄弱园、民办园、乡镇园提供办学理念、教育管理和队伍建设等方面的指导和帮扶。

二是完善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扩大学前教育资源。既然学前教育已明确纳入基础教育的范畴,那么,加大政府投入,扩大公共教育资源就显得十分必要与紧迫。要建立学前教育公共服务财政投入和保障机制,福建省今年投入4亿元建设169所示范园。四川省三年内拟投入24亿,用于新建、改建公办园和支持民办园。建议我省在已投入1亿元基础上,加大财政投入力度。要明确界定公办园的范畴,对集体办、单位办的幼儿园,不宜纳入公办园的范围。借鉴佛山市的做法,建立学前教育预算内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制度,由教育行政部门会同财政等部门制定最低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把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对城乡民办幼儿园的公用经费给予一定的补助,进一步落实政府的责任。同时,鼓励机关、团体、企事业、社会力量等采用民办公助、公办民助等多种形式举办幼儿园,鼓励优质公办幼儿园积极探索名园办民园、集团化办园、兼并薄弱园、委托管理办园等模式,发挥公办幼儿园的辐射和带动作用。鼓励和支持村集体举办公益性、普惠性幼儿园。

三是完善监管督导评估机制,保证办园质量。强化监督力度,建议由政府督导部门牵头,教育、民政、工商、卫生、安监、物价、妇联等部门参与,加强对民营幼儿园的监管。把好准入关,对办园条件不合格、管理上存在重大问题的无证园,予以坚决取缔。规范幼儿园收费行为。建议物价部门根据不同等级的幼儿园,明确收费标准。要完善督导评估机制,鼓励和支持各类幼儿园以评促建、以评促发展,对被评为省、市、区不同等级的幼儿园,分别给予不同的表彰奖励。

(二)采取有力措施支持民办幼儿园的发展。由于幼儿教育并未纳入义务教育的范围,财政投入也有一个逐步增加的过程。因此,近期内解决入园难问题的重点,应是大力鼓励民办幼儿园的发展,并予以积极扶持。一是鼓励有合法资质、良好信誉的社会团体、企业和公民投资举办幼儿园。对符合布点规划,收费合理、管理规范的普惠性民办园,应积极扶持。建议借鉴广州市天河区“育星办园模式”,扶持有实力的民间投资人投资办园,实现专业化、规模化、规范化发展。二是建议对民办幼儿园在办园用地、园舍建设等方面实行公益性事业政策的做法。2009年,珠海市安排幼儿园建设预留地8处,占地面积约77722平方米,以无偿划拨的方式用于创办幼儿园,并且在办学主体、产权结构和办学模式等方面进行多层次探索。这一做法值得借鉴。三是减免民办园在建设和运营中的相关税费和配套费。由于对民办幼儿园按企业收税,有一家幼儿园人均收费达300元。建议税务部门与教育部门专题研究、解决这一问题。此外,建议用水、用电、用气等方面收费按中小学标准执行;四是将中小学闲置的校舍优先用于兴办幼儿园。清远等市在这方面作了有益的探索,大大降低了新办幼儿园的成本。五是结合幼儿园等级评估,给予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一定的政府奖励。广州、珠海和茂名等市设立民办教育专项资金,每年对优秀民办幼儿园进行奖励或补助。番禺区从2011年起,对当年创建达到规范化标准或以上等级并通过年审的民办幼儿园,连续3年按照每生每年300元的标准进行奖励资助,用于补充办园公用经费,这些做法可以借鉴。

(三)加大师资培养力度,改善教师待遇。一是保证幼儿教师队伍的数量与质量。要拓宽幼儿教师培养渠道。加强幼儿师范学校和高等院校学前教育专业建设,扩大幼儿教师培养规模。建议逐步将我省目前仅有的四所幼儿师范学校升格为大专,扩大培养规模,满足社会的需求。进一步加强高等师范院校、高等职业技术学院的学前教育专业建设,重点加强专科层面幼师的培养力度。加强对中职学校幼教专业的规范化管理,加大中职幼师的培养力度,解决中职幼师教师资格问题,为普及学前三年教育培养足够数量的合格幼师。根据实际需要,每年面向全省公开招聘一定数量具有教师资格的大专以上毕业生,经过专业培训后,吸收到幼儿教师队伍。公办幼儿园中具有教师资格、目前尚未纳入编制管理的教师,可参加省市组织的幼儿教师公开招聘考试,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通过以上综合措施,逐步解决幼教师资缺口巨大的问题。

要在拓宽正规培养渠道的同时,加大在职幼师培训力度,严格执行“先培训、后上岗,不培训、不上岗”的规定,严把入口关,把教职工持证上岗率作为幼儿园年审的重要内容。构建以省级培训基地为龙头,市县培训基地为基础的学前教育师资培训网络,确保到2013年,园长培训率达100%,副园长、幼儿园中层领导培训率达到80%以上,专任教师培训率达到60%以上。充分利用省、市、县三级教师培训网络,每五年对所有幼儿园园长及教师完成一轮培训。此外,建议足额配备各级公办幼儿园教职工。建议各地编制部门会同教育、财政等部门按照有关规定核定编制数,逐步配足、配齐幼儿园教职工,并根据生源变化情况及时予以调整。

二是提高幼师待遇,确保教师队伍的稳定性。依法落实幼儿教师地位和待遇,切实维护幼儿教师权益,完善幼儿教师工资保障机制,保障公办幼儿教师在工资、社会保险等方面与当地中小学教师具有同等地位。对民办幼儿教师,建议各地区根据实际,参照中小学教师收入标准,制定民办幼儿教师最低工资指导线,保障幼儿教师的基本工资待遇。加大政府以奖代补的支持力度。对长期在农村基层和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幼儿教师,按国家规定实行工资倾斜政策。落实非公办幼儿教师和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其社保经费由幼儿园和个人按比例承担,县(市、区)、乡镇(街道)给予一定的补助。改变目前幼儿教师职称评定参照小学教师的做法,建立幼儿教师职称评定的独立体系和专业标准,以调动幼儿教师的积极性,稳定教师队伍。

附:专题调研组名单

  问:

汤炳权     省政协副主席

温兰子     省政协副主席

  长:

       省政协科教卫体委员会副主任,广东商学院原党委书记

副组长:

杜重年     省政协副秘书长

王国建     省政协提案委员会副主任

官方明     省政协科教卫体委员会副主任

  员:

       省政协常委,华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音乐表演系主任,教授,农工党省委常委

       省政协常委,华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教授

徐远通     省政协常委,中山大学数学与计算科学学院教授,省知识界人士联谊会会长,教授

廖榕就     省政协常委,广东商学院华商学院董事局主席

王卫红     省政协委员,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市场与企业研究中心主任,教授

王竹立     省政协委员,中山大学信息与网络中心主任,副教授

邓静红     省政协委员,广州市教育评估和教师继续教育指导中心副主任,高级讲师

吴潭伟     省政协委员,广东外语艺术职业学院副教授

张晓丹     省政协委员,广州军区装备部军械雷达修理所高级工程师

陈华德     省政协委员,省人民医院烧伤科主任,主任医师

林水福     省政协委员,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省科技干部学院)党委书记

杨炳生     省政协委员,广东广播电视大学校长,党委副书记

罗峻峰     省政协委员,广州市第二中学校长

姚钦英     省政协委员,广东女子职业技术学院党委书记

胡艳曦     省政协委员,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

曾骏文     省政协委员,中山大学附属眼科医院院长助理,中心技术开发处处长、眼科视光学系副主任,教授

蔡延钊     省政协委员,广东省宋庆龄基金会秘书长

李宗桂     省政协特聘委员,中山大学文化研究所所长,教授

何晓园     省政协特聘委员,华南师范大学文学院副教授,中英文秘书专业主任,自考办主任

宋晓琪     省政协特聘委员,广东今盛文化艺术策划有限公司总经理,国家一级作家

朱超华     省教育厅副厅长

蔡黎曼     华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学前教育系副教授

       广州市教育局教研室教研员

刘巧慧     省妇联儿童部主任科员

张三花     华南师范大学学前教育专业博士

        汤炳权副主席秘书

        温兰子副主席秘书

刘力强      科教卫体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黄明霞      科教卫体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科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