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安全问题”专题视察报告

2017-04-05 18:55:43 来源:本网原创稿件

“学校安全问题”专题视察报告

 

省政协第11视察团

 

近年来,国内学校各类安全事故频发,事故数量总体呈上升趋势,尤其是今年8月份以来,各地陆续发生多起女大学生失联、被强奸杀害的案件,引起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社会舆论的广泛关注。根据省政协领导要求,省政协科教卫体委员会抓住这个热点问题进行一次专题视察,对如何进一步做好学校安全工作提出意见建议。近期,省政协组成以姚志彬副主席为顾问、科教卫体委员会杨兴锋主任为团长的第11视察团,赴河源、中山两市开展“学校安全问题”专题视察。视察团先后召开多场座谈会,听取了省直和河源、中山市政府相关部门,以及部分高校的情况介绍,深入部分中、小学校实地视察,与多所学校领导、师生和家长代表座谈,并随机抽取中、小学生和社区群众代表各200名进行了问卷调查。同时,委托汕头、梅州、惠州、湛江、江门市政协就此专题在当地进行调研并提供相关材料。现将视察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省学校安全的现状

我省历来重视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省领导每年都多次作出专题批示,要求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切实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工作。近年来,各级政府和教育部门针对我省学校安全形势,主要做了如下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注重建章立制。2010年,省公安厅会同省教育厅成立了省加强校园安全防范工作领导小组,市、县、镇三级参照成立了相应的机构;省教育厅联合省综治委、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等12个部门制定印发了《广东省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工作防控体系实施方案》;2013年,省教育系统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创建“平安广东”的决策部署,制定并实施《全面推进“平安校园”建设意见》及考核验收细则。二是推进校园“五防(联防、人防、物防、技防、巡防)”建设,夯实安全工作基础。建立健全由教育、公安、交通、住建、安监、卫生、司法、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组成的议事协调机构和机制,开展联合执法行动;想方设法为校园配备保安人员和安全管理专干,给多数中小学校、幼儿园配备了钢叉、头盔、警棍等防护器材;积极推进校园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加强对校园周边治安巡逻力度,重点是学生上(放)学、晚自习时段的巡逻防控。三是突出工作重点,开展专项整治。针对学生溺水事故频发问题,省政府专门下发通知开展专项治理,全省学生溺水人数三年来逐年下降;开展校车专项治理,全省20403辆校车均安装了带有卫星定位功能的汽车行驶记录仪。四是广泛宣传教育,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防范技能。省教育厅联合有关部门陆续编印了《中小学生校园应急避险读本》、《中小学安全教育指南》等,中小学校、幼儿园定期开展应急疏散演练。

尽管通过多方面的共同努力,我省学校总体呈现稳定的态势,但校园安全方面的问题不容忽视:2010年至今,我省校园发生刑事案件5304起,数字惊人;从2009年至2013年,全省学生非正常死亡人数分别为758人、764人、732人、680人、547人,虽然逐年下降,但绝对数仍在高位徘徊。教育部2012年统计数据表明,我省学生非正常死亡率为万分之0.524,在全国31个省(市、区)中排名第18位。去年以来,我省又陆续发生了“武疯子”在校园附近砍杀小学生案、女学生被强奸杀害案等,校园安全问题确实不能掉以轻心,应该引起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及全社会的高度重视。

二、我省学校安全存在的主要问题

据省教育厅的统计分析,我省学校安全事故有三个明显特点:一是溺水和交通事故占学生安全事故的比例大,其中溺水约占50%、交通事故约占20%;二是学生安全事故主要集中在中小学生群体,约占学校安全事故的90%;其中95%发生在上(放)学时段、节假日时段,90%发生在校外。三是学生伤害案件发案率虽低(占学生非正常死亡的5%),但社会影响大、关注度高,容易引起媒体炒作。视察团在视察中发现,我省学校安全工作存在如下五个突出问题:

(一)部分地区学校安全工作机构不健全。到目前为止,全省还有10个地级市、近半数县(市、区)教育部门未成立专门的学校安全管理机构,大部分学校未设置安全专干岗位,导致这些地区和学校出现无专职人员负责学校安全工作的被动局面。

(二)资金投入不足,“五无”问题突出。据省公安厅2013年7月统计,在全省33270所中小学、幼儿园中,无证照的1110所,无校门的980所,无围墙的1237所,无监控设施的10508所,未配备2名以上专职保安员的学校、幼儿园17367所,全省校园“五无”问题还比较突出。一些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学校仅招聘老年人看门,无法起到保卫学生安全的作用。2010年,中央下拨校园安防补助资金3.3亿元,专项用于解决我省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含民办学校)“五无”问题,同时要求各地合理安排本级财政资金加大对校园安全工作的投入,但我省省级财政至今尚未安排相应的补助资金。

(三)校园及周边安全环境存在诸多隐患。大部分大学、中小学校校园周边不同程度存在乱摆卖、网吧、车辆乱停乱放等现象,部分校园门口道路减速带、交通设施标志不完善。有高校反映,校门口道路既没有设红绿灯,也没有划黄方格,交通险象环生;每逢放假时段,一些非法营运车辆在校园周边拉客,部分学生也乐意组团租车;学校周边偶尔会有精神病患者和流浪人员出现。公安部、教育部每年都部署“护校安园”、“护卫天使”活动,要求学生上学放学时段“见警察”、“见警车”、“见警灯”,但由于警力不足,大部分地区难以坚持,并未形成常态。问卷调查显示:不少家长和学生对每天上(放)学时段,校门口交通拥堵、管理混乱问题反响强烈。市民对本地区学校及周边安全环境评价一般的占38%、较差的占7%;学生认为校园及周边安全状况一般的占22%、不太安全的占14%、非常不安全的占3%。

(四)安全教育教材课程不统一,教育效果不甚理想。视察中发现,我省学校安全教育未形成系统的教育体系,没有根据不同年龄阶段的学生设置相应的课程,教材五花八门。尽管各地都有一定的课时和教育内容要求,但由于没有专门的课程设置和教材,只能零散地在一些实践课中进行,针对性、实效性不强,教育效果不甚理想。大学中的安全教育也是如此,由于没有学分,学生往往不重视。问卷调查显示,市民对学校安全教育工作的评价非常满意的只占17%,满意的占45%,基本满意的占30%,不满意的占8%;学生认为通过接受安全教育,自身安全和防护意识很强的仅占13%,较强的占40%,一般的占43%,较弱的占4%。

(五)新环境新形势变化带来一些新的安全隐患。一是发达的网络对学生尤其是大学生的影响较大,西方敌对势力、境外分裂势力等利用网络向校园渗透,加大了学校在意识形态管理方面的难度;二是利用手机、网络等信息化手段对师生的诈骗案件和传销案件时有发生;三是校园尤其是高校校园教师宿舍社会化改革后,导致非校内人员在校园居住,人员混杂,难以管理;四是高校停车费处于价格洼地,引来大量社会车辆停放在校园内,带来交通安全隐患和消防通道堵塞导致的消防安全隐患;五是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和农村留守儿童监管不到位,导致此类人群安全事故频发。

三、进一步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对策建议

(一)强化责任意识,完善工作机构

保障学校安全,不让祖国下一代受到伤害,对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和学校领导班子来说责无旁贷,责任重于泰山。建议把校园安全同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和学校领导的“乌纱帽”挂钩,强化问责追究机制,坚决克服给校园安全带来隐患的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作风,切实履行学校安全责任。各级政府要建立健全学校安全管理工作机构,成立由政府分管教育和公安的领导为组长或牵头人的工作机构。目前尚未成立学校安全管理工作机构的市、县(市、区)政府,要抓紧整改落实。各级教育部门也要设立专门的学校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的安全管理人员。各级各类学校都要有专职人员负责安全管理工作,定期对校园及周边治安情况进行研判,组织教职员工兼职担任校园安保人员,发动学生家长、离退休人员成立志愿护校队。中山市成立由分管公安、教育的副市长任召集人,市教育、公安、综治、财政、卫计、工商、食药监、文化、城管等20个部门为成员的学校安全工作联席会议的做法,值得借鉴和推广。

(二)设立学校安全工作专项资金,确保“五防”工作落到实处

建议在督促各地用好中央下拨专项资金基础上,参照中央设立义务教育阶段校园安防补助资金的做法,相应设立学校安全工作专项资金,纳入本级政府年度预算。一是确保按照一定比例配足、配强学校安保人员;二是确保全面消除校园无校门、无围墙现象;三是确保充分利用科技手段加强校园安防建设,在校门、校园以及校园周边等重要部位安装视频监控设施、一键报警设施、红外报警装置等,构建现代化的校园安防体系。省教育厅应加快省级视频监控平台和校车监控平台的建设,逐步实现对全省校园的信息化、现代化监管。中山市依托中山教育城域网中心机房,建设了全市校园治安、食堂、校车三个视频监控平台,将全市700余所学校幼儿园、食堂厨房以及800余辆校车全部接入市教育局信息监控中心进行实时监控,其做法建议在全省推广。

(三)积极探索符合青少年成长规律的宣传教育新模式、新方法

根据青少年心理成长特点,开展学生安全教育研究,借鉴日本、台湾等地开展生命教育的经验,把学校安全教育落到实处。一是积极推进学校安全教育的课程化,通过设置校本课程开展安全教育,进一步明确安全教育的课时、内容、师资等标准;二是教育部门要加强学校安全教材的研发力度,结合青少年成长规律和特点,根据不同学段、不同季节、不同地域编写易懂实用、便于操作的安全教育教材;三是探索每年定期开展不同主题的安全教育月活动,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校报校刊、校园网络、班会课等载体,组织开展多种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学生的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此外,学校要将家长纳入安全教育范围,帮助家长增强防范意识和应对能力,提高家长对校园安全工作的参与度和贡献力。

(四)加强部门联动,强化学校安全的综合治理

保障学校安全不仅仅是教育部门的事,它与社会治安形势密切相关,有赖于相关职能部门的综合治理,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建议:一是以开展“平安校园”创建活动为抓手,建立政府主导、多部门参与、群防群治的综合治理工作格局,充分调动各成员单位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扎实推进“平安校园”的创建工作。二是充分发挥各级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专项组的作用,切实加强对校园及周边环境的综合治理,消除安全隐患。三是总结专项治理学生溺水事故的做法,针对影响校园安全的突出问题,及时开展专项治理。四是公安部门要持续推进校园“护学岗”建设,组织警力加大校园重点时段、重点路段的巡逻防控力度,并形成常态,同时进一步完善校门前的交通警示标志。五是始终把涉校“七类重点人员”特别是精神病人排查管控工作作为重中之重,依托镇街综治信访维稳中心,落实部门职责,防止这部分人员流窜到校园作案。六是水利、农业等水域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山塘水库等水域的巡查和管控;工商、质监等部门要关注校园食品安全;交通部门要加强对学生上放学途中路段交通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加强对校车安全的管理。

(五)抓紧推出有针对性的举措,消除新环境新形势带来的安全隐患

一是针对网络舆论对学校意识形态领域带来的影响,国家安全和教育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校园维稳工作的领导和指导,探索适应新时期特点的思想引导方法,确保意识形态安全;二是由教育部门牵头,会同公安、电信等单位在学校尤其是高校中广泛开展防信息诈骗的警示教育;三是相关部门抓紧出台有针对性的措施,解决校园尤其是高校校园宿舍社会化改革后产生的新问题,消除大量社会车辆涌进高校校园带来的交通安全隐患和消防通道堵塞导致的消防安全隐患;四是探索对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和农村留守儿童的有效监管机制;五是引导新闻媒体尤其是网络媒体理性报道校园安全问题,防止因过度炒作带来不良影响。

(六)加快立法,尽早出台符合我省实际的校园安全管理条例

目前,辽宁、云南、深圳、宁波等地已经相继出台学校安全管理条例,努力实现学校安全管理法制化、规范化。省教育厅也于2006年起草了《广东省校园安全管理条例(草案)》,虽然已经列入省人大十二届立法项目C类计划,但立法进程严重滞后于当前学校安全形势发展的迫切需要。建议有关部门加快此项法规的立法进程。

附:省政协第11视察团成员名单

附件:

省政协第11视察团名单

顾  问  

姚志彬 省政协副主席,九三学社省委会主委

团 长

杨兴锋 省政协常委,省政协科教卫体委员会主任

副团长

景李虎 省政协常委,省政协科教卫体委员会副主任,省委教育工委副书记,省教育厅党组副书记

成 员

陈  健 省教育厅副巡视员

刘  波(女) 省政协常委,广东第二师范学院副院长

孙  平 省政协常委,广东开放大学(广东理工职业 学院)副校(院)长

江海燕(女) 省政协常委,省政府原副秘书长

魏  昕(女) 省政协常委,广东工业大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总经理、校知联会会长

王  克(女) 省政协委员,五邑大学原党委书记

邓静红(女) 省政协委员,广州市教育评估和教师继续教育指导中心副主任 

许宗祥 省政协委员,广州体育学院正校级干部(原 党委书记)

陈  玮(女) 省政协委员,广东工业大学自动化学院自动 控制系主任

易佐永 省政协委员,广州大学原党委书记

夏  涛 省政协委员,华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课程与教学处主任,中学特级教师

梅醒斌 省政协委员,广东广播电视大学、广东理工职业学院原党委书记,研究员

盘文健 省政协委员,佛山市石门中学校长

宋晓琪(女) 省政协特聘委员,广东今盛文化艺术策划有限公司总经理,国家一级作家

李道帆(女) 省政协特聘委员,中山市人民医院综合科主任、主任医师,中山市老年医学研究所所长

工作人员

刘力强 省政协科教卫体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王自成 省教育厅安全保卫处处长

户治国 省政协科教卫体委员会办公室副调研员

林海波 姚志彬副主席秘书

张光峰 省教育厅安全保卫处主任科员

黄明霞(女)省政协科教卫体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科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