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政协科教卫体委员会赴江苏、浙江调研考察创新驱动发展情况报告

2017-04-05 18:55:43 来源:本网原创稿件

广东省政协科教卫体委员会赴江苏、浙江

调研考察创新驱动发展情况报告

 

    省政协副主席姚志彬率科教卫体委员会考察团于4月下旬赴江苏、浙江省调研考察创新驱动发展情况,学习借鉴两省工作经验。江苏、浙江两省在实施创新驱动战略方面,思想解放,理念先进,工作扎实,成效显著,尤其是以下几个方面的经验值得我们学习借鉴:

    一、围绕创新驱动发展早谋划、严督查,形成工作合力。基于破解发展深层次矛盾的考虑,早在2011年5月,江苏省委、省政府就出台了关于实施创新驱动战略推进科技创新工程加快建设创新型省份的意见,提出到2015年在全国率先建成创新型省份。2013年5月,中共浙江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专门作出关于全面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创新型省份的决定,明确提出以2012年为基点,到2017年实现R&D经费支出额、研发人员数、发明专利授权量、规模以上工业新产品产值、高新技术产业产值、技术市场交易额、高新技术企业数和科技型中小企业数等“八倍增”,力促科技进步贡献率、全社会劳动生产率“两提高”;会后,浙江省四套班子领导带队赴全省11个市,对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情况开展了专项督查。仅去年一年,浙江省委常委会就两次听取科技创新工作汇报,省委省政府还召开创新引领转型促进经济发展工作会议,对各级各部门精准施策、精准服务、精准发力提出要求。在这样的大环境下,两省各地、各部门普遍制定了一批含金量高的政策措施,各地争取产业技术创新综合试点、争创高新区的热情高涨,涌现出一批“科技书记”、“科技市(县、区)长”,形成了省市县联动、各部门协同抓创新的强大合力。

    二、以加快企业研发机构建设为抓手,突出企业创新主体地位。重点企业研究院是浙江省创新体系建设的重要抓手。对于每家重点企业研究院,按照研发费用占主营业务收入5%以上和3~5%两个档次,分别由省级财政一次性拨付1000万元、500万元补助,地方政府再给予配套。承担重大技术攻关项目的省级重点企业研究院,连续3年每年优先安排省级攻关课题项目,并按研发经费投入的上述两个档次,每个项目给予150万元、100万元补助。浙江还专门召开全省重点企业研究院现场会,出台省重点企业研究院建设与管理试行办法。三年来,该省已在电动汽车、现代环保装备、医疗装备、新一代网络产业等16条产业链建设149家省级重点企业研究院,省政府累计资助8.5亿元,带动企业投入研发经费70亿元以上,开发了一批“杀手锏”产品,有效补强了产业“短板”,以创新链的延伸促进产业链整体提升。江苏无锡新区大力推进跨国公司研发本土化,发挥技术溢出效应,涌现出卡特彼勒、普利司通等一大批专业性强、档次高、发展潜力足的技术研发中心,通用、博世等外资企业中国研发中心已经成为企业“反向创新”策源地,还吸引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电信三大通信运营商和国家电网、国家广电网等在无锡建立了专业研发机构。

    三、错位布局,彰显特色,增强高新区的创新核心载体功能。浙江省各高新区命名上均冠以产业名称,每个高新区以原有产业为基础明确一个主攻产业方向,强化高新区专业化发展,引导园区深耕特色产业,高新区的产业集聚效应凸显。考察团所到的宁波高新区,以新材料产业为主导产业,加挂新材料科技城牌子,引进国内著名新材料科研院所和大企业共建中科院宁波材料所、北方材料科学工程研究院、中石化宁波技术研究院、中电科海洋电子研究院等研发机构,高性能磁性材料、高分子材料、新型纺织材料等产业形成较强竞争力,涌现出韵升、激智科技等一批代表性企业。目前浙江全省已有6家国家级高新区和25家省级高新园区,环杭州湾高新技术产业带和温台沿海高新技术产业带形成错位发展态势,高新区集聚了全省60%的重点企业研究院、1/3的高新技术企业、2/3的科技型中小企业,产生了60%的高新技术产值、80%的高新技术服务收入。中新苏州工业园区以中国、新加坡之间的开放合作创新为特色,坚持“合作中有特色、学习中有发展、借鉴中有创新”,双方合作持续深化,连续多年名列“中国城市最具竞争力开发区”排序榜首,综合发展指数位居国家级开发区第二位,在国家级高新区排名居江苏省第一位,同时,苏州工业园区还总结推广园区建设和开放合作创新经验,参与推进该园区—相城合作经济开发区、苏宿工业园、苏通科技产业园、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苏滁现代产业园等园区建设,产生了积极的创新辐射带动作用。

    四、打造科技成果大市场,加速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为促进科技成果资本化产业化,浙江全面启用省级科技大市场,由浙江伍一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实行市场化运作,首批35家中介机构入驻,形成科技成果展示、交易、共享、服务、交流“五位一体”的完整体系,同时在7个地级市、19个县(市、区)开展首批科技大市场建设试点,举办春秋两季科技成果拍卖会,共拍卖成果249项,成交额4.7亿元,进行了国内首次科技型初创企业股权拍卖。为解除职务成果发明人参与成果转化的后顾之忧,浙江省规定,职务成果处置权下放到本单位,科研院所职务成果65%、高校职务成果95%的转化收益可以划归科技人员或团队拥有,这就有效解除了长期困扰职务成果转移转化的一大难题,极大地调动了科研人员广泛参与企业合作的积极性。

   五、精准服务创新,用政府权力的“减法”换取创新创业的“乘法”。浙江科技系统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和基层导向,深入开展“百局千人万企”和“五帮一化”服务企业活动,共走访企业101万家,征集难题5000余项,现场解决3800余项,并研究出台了《关于建立健全创新政策落实长效工作机制的意见》,开展科技进步法律法规执法检查,“十二五”以来共有1.2万家企业享受研发经费加计扣除等政策,金额达354亿多元;构建“四张清单一张网”,梳理公开科技行政权力清单和科技专项资金清单,推进依法行政和政务公开。江苏省组建了上万人的科技政策辅导员、助理员、宣讲团、咨询团队伍,帮助企业享受国家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企业税费减免等普惠性政策,金额达415亿元。2006年起,浙江省在全国首创应对技术性贸易壁垒联席会议,每年召开会议,编制白皮书,评估外贸形势,为企业提供解决方案;搭建预警服务平台,2010年起,建立了浙江省应对技术性贸易壁垒“应对110”线上预警与服务系统,链接联席会议11个成员单位,覆盖全省出口企业,帮助企业了解国外最新技术法规、标准信息和市场准入等,规避技术壁垒;积极支持商业化运作的服务公司发展壮大,杭州华测瑞欧科技有限公司、杭州瑞旭产品技术有限公司等已为数千家出口企业提供了专业化应对REACH法规(欧盟法规《化学品注册、评估、授权和限制》)服务,有效增强了制造企业应对能力。

            (科教卫体委员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