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协民族宗教委员会
走访省人大华侨民族宗教委员会
省人大华侨民族宗教委员会主任委员陈冰,对省政协民族宗教委员会一行的来访表示热烈的欢迎,并介绍了省人大华侨民族宗教委员会2008年工作情况及2009年工作任务。2008年,省人大华侨民族宗教委员会在省人大党组和省人大常委会的领导下,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工作全局,继续解放思想、开拓创新,适时调整工作思路,确定工作重点,充分发挥委员会职能作用,较好地完成了人大华侨民族宗教方面的各项工作任务。在民族宗教方面,主要做了三件事:一是做好修订三个少数民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的审查工作,按计划将于2009年上半年报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实施。二是做好修订《广东省宗教事务管理条例》的前期准备工作。目前,修改稿已送省政府审核,现已列入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第一类项目,争取2009年报送省人大常委会审议。三是深入调查研究,为做好人大华侨民族工作提供科学依据。他表示,过去一年虽做了大量的工作并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仍存在着一些不足,需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研究和改进。
杨华维主任在座谈会上也代表省政协民族宗教委员会,对省人大华侨民族宗教委员会热情接待表示感谢,对他们历年来工作取得的成绩表示祝贺,同时介绍了省政协民族宗教委员会这两年的工作情况及今年的工作重点。座谈会在热烈温馨的气氛中进行,大家都认为相互走访、信息交流,非常重要和有意义。两家有很多共同点,互补性强,希望今后加强联系,资源共享,在广东新一轮的发展中,努力使广东民族发展、宗教和谐再上一个新的台阶。
省人大华侨民族宗教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郑通扬、褚国祥,副巡视员张扶民及办公室同志参加了座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