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届省政协民族宗教委员会召开第二次全体委员会议

2016-12-16 23:41:54 来源:广东政协网

十一届省政协民族宗教委员会

召开第次全体委员会议

 

 12月10日下午,十一届省政协民族宗教委员会第二次全体委员会议在省政协机关3楼会议厅召开。省政协副主席温兰子、副主席温思美莅会并讲话。民族宗教委员会主任罗继东主持会议,副秘书长郭晓莉,省政协办公厅巡视员、民族宗教委员会专职副主任廖迪娜、民族宗教委员会副主任胡建平、释宏满、马建钊及委员、特聘委员共40多人出席了会议。

 温思美副主席传达了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并做了重要讲话。他说,2013年是十一届省政协的开局之年,民宗委工作取得了可喜成绩,民族宗教委员会的工作富有新思路、新做法、新成效,是创新发展的一年,委员对参政议政有激情、热情,办公室全体工作人员精诚团结、尽心努力。民宗委在省政协主席会议的正确领导下,委员会积极开展了调研、视察、对口协商、专题座谈、走访委员等一系列工作,取得丰硕成果。温思美副主席强调,民族、宗教两大领域政治性、理论性、敏感性强,民宗委全体委员要充分认识民族宗教工作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中的重要性。为做好2014年工作,温主席提出三点要求:一、要加强学习。委员们要认真学习领会正在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即将召开的省委三次全会精神,要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在协商民主的探索方面实现突破,为我省经济发展和改革出谋献策。二、要做好参政议政工作。各位委员要积极参加专题调研、专题视察、反映社情民意,根据各自界别优势、所在单位工作特点及社会热点、难点问题,积极撰写提案、信息。三、要进一步探索如何发挥委员主体作用。专委会是委员参政议政、参加各种活动的主要平台。通过专题调研、视察、协商、座谈等形式,积极发挥委员的主体作用,进一步激发委员履职的积极性,探索委员履职的多种形式,是我们下一步工作的重要课题。

 温兰子副主席高度赞扬了2013年委员会工作所取得的成绩,肯定了委员们积极参加调研、视察、协商等活动的做法,并勉励委员继续围绕“三个定位,两个率先”总目标,精心选题,深入调研,积极建言献策。 省政协办公厅巡视员、民宗委专职副主任廖迪娜作了2013年工作报告和2014年工作计划情况说明,省政协提案委员会专职副主任谢岳铭应邀到会作了“如何写好政协提案”的专题辅导。会议还学习传达了全国政协民宗委“推进新形势下人民政协民族宗教工作”研讨会议精神,审议并通过了民族宗教委员会2013年工作报告、讨论了民族宗教委员会2014年工作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