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宗教委员会2010年工作报告

2016-12-16 02:21:39 来源:广东政协网

民族宗教委员会工作报告

 

2010年,省政协民族宗教委员会按照省政协党组、主席会议和常委会工作要点的要求,在温兰子、温思美两位副主席的高度重视与直接领导下,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契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十七届四次、五次全会和省委十届六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推动科学发展第一要务,突出重点,认真履行职能,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工作计划和政协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

  一、2010年主要工作

  (一)继续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坚持不懈抓学习

  一年来,委员会大力弘扬注重学习这一人民政协优良传统,结合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采取委员自学与集中培训的方式,抓好委员会政策理论与专业知识学习,着力提高委员履行职责能力:一是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组织委员学习领会科学发展观深刻内涵,学习中共十七届四次、五次全会和省委十届六次全会精神,学习胡锦涛同志在广东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交流政协工作方法及从事民族宗教工作体会;二是通过简报、会议、活动等方式及时向委员通报政协及委员会工作情况,为委员自学创造条件;三是分2批安排13名委员参加广东省政协委员提高参政议政能力培训班,学习中国政党制度、人民政协理论、民族宗教、经济、国防等理论知识。

  (二)聚焦省委省政府最新决策部署,积极建言献策

  当前我们正处在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的新形势下,要开展好专委会工作,发扬民主、增进团结,必须把握好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重心,围绕中心建言献策。

  1以少数民族界别和宗教界别名义提交提案。提案工作作为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重要形式及进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重要基础,是专委会极为重视的工作之一。今年大会期间,民宗委就2009年调研视察中了解到的最新情况,以少数民族界别名义提交提案《加大对我省少数民族地区农业发展扶持力度,促进农民增收》(第20100149号),该提案与省委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及主体功能区建设结合起来,提出:(1)协助三个少数民族自治县政府对当地特色农业主导产业进行准确定位;(2)给予政策与资金支持,推动少数民族自治县农业产业化发展;(3)建立专项扶持基金,帮助少数民族地区培育和引进龙头企业;(4)落实少数民族地区特殊政策,促进少数民族地区农业及农村基础设施建设;(5)健全农业技术推广网络,加强职业教育与农民培训五点意见建议。以宗教界别名义提交提案《重视宗教活动场所两证办理》(第20100155号),提出:(1)由省政府主管部门会相关职能部门出台相关规定,产权明晰的宗教场所限期办理国土证、房产证。自养能力差的予以适当照顾,减缴办证费用;(2)部分无法提供完整权属资料的宗教场所,根据国务院国发〔1980188号文件精神,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为准绳,妥善处理,不留尾巴。少数民族界别提案被确定为民族宗教委员会专题督办提案。8月份,主办单位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会同省发改委、财政厅、社保厅、农业厅等各协办单位与专委会一起就该提案赴连山、连南、乳源开展进一步调研并召开沟通协调会,通过协商统一,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对该提案进行了办理答复。

  2委员个人提交提案。民族宗教委员会的委员根据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关心社会热难点问题,深入基层,与所代表界别群众广泛交流,了解其利益诉求,并在深入调研、充分论证的基础上,以提案向相关部门建言献策。2010年我委25名委员提交了《健全养老服务保障制度,应对人口老龄化挑战》、《关于构建我省民族、宗教和谐关系战略决策》等提案共41件,就我省经济、交通、社会福利及少数民族和宗教界群众关心的问题积极提出意见建议。其中,马毓钧5件,苏永大、李雨松、陈逸鲁、高海生各3件,欧壮喆、郑庆顺、敖淑清、黄俐晔各2件,杨华维、赵健、赵鹏飞、萧七妹、杨浩明、马建钊、乐军、卢景辉、吕国存、李捷、林国贞、武一婷、黄桂标、潘华、潘史扬、曾学敏各1件。

  3发动委员积极为“十二五”规划的制定建言献策。今年7月份,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政协主席贾庆林视察广东时,要求政协充分发挥自身优势、集中智慧和力量,积极参与 “十二五”规划的编制工作。黄龙云主席在传达会议上特别强调了这点并作出了具体要求。按照黄龙云主席的要求,专委会积极动员委员,从各自界别及所从事工作角度,发挥主观能动性,以政协委员的使命感和责任感,认真调查研究,就我省“十二五”规划的编制建言献策。在今年十届十二次常委会上,李进明、欧壮喆等委员就该问题向会议提交了书面发言材料,欧壮喆委员代表农业界别作大会发言。

  (三)认真选题,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题调研视察工作

  专题调研与视察工作是政协委员履行职能的重要形式。要保证专题调研与视察工作的成效,课题的选择是重中之重。在选择课题过程中,委员会坚持以人为本,从为宗教团体和少数民族群众排忧解难出发,有重点有针对性地选择少数民族、宗教界人士与信教群众最关心、最迫切希望解决的热点难点问题,不回避困难,分别对“我省城市少数民族外来工工作生活情况”、“我省贯彻落实五部委《关于妥善解决宗教教职人员社会保障问题的意见》(国宗发(20108)情况”等专题开展了视察与调研。

  1围绕当前民族工作新情况新问题,就我省城市少数民族外来工工作生活情况开展视察。随着我国工业化、城镇化、市场化的深入发展,外来务工经商少数民族群众越来越多,据初步统计,我省每年以二、三十万增加,对今后做好外来少数民族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提出了新要求。为全面了解我省外来少数民族群众的工作生活情况,今年5月和7月,由副主席温兰子任顾问的省政协第十二视察团赴东莞、惠州、佛山、江门等市进行了专题视察。视察团邀请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负责同志介绍有关情况,听取了各市有关领导和职能部门负责人的情况汇报,并分别召开了由各市委宣传部、市政法委维稳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城市管理执法局相关负责人及少数民族代表参加的座谈会共8场,实地视察了少数民族员工较集中的企业12家,考察他们的工作环境、生活场所等12处,了解我省外来少数民族工作生活基本情况、特点及存在问题,总结了我省在服务外来务工少数民族群众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并提出了站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战略高度,站在国家核心利益层面,做好民族工作;利用多种手段,广泛开展民族政策、了解民族习惯、尊重民族宗教信仰的宣传教育;进一步提升为外来务工少数民族的服务管理水平;按有关规定,尽量协助解决穆斯林群众宗教活动场所和归真墓地;加强民族法制建设和执法力度;适当照顾外来少数民族务工人员子女的入学教育;从国家层面出台有关意见;加快《城市民族工作条例》修订出台步伐等八项意见建议。

  211月份,省政协民族宗教委员会就“贯彻落实国家五部委《关于妥善解决宗教教职人员社会保障问题的意见》(国宗发(20108)情况”开展专题调研。调研组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进行座谈,对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进行了书面调研,并于113-5日赴阳江、湛江,1124-25日赴韶关进行实地调研。调研组与当地政府相关负责部门、宗教团体及教职人员代表召开多场座谈会,实地调研宗教活动场所,深入了解广东贯彻落实国家五部委《关于妥善解决宗教教职人员社会保障问题的意见》(国宗发(20108)情况及工作开展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并提出五点意见建议:一是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二是各级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要把握原则,各负其责,有重点、有步骤推进工作;三是加大对宗教教职人员宣传力度;四是鼓励各宗教团体互相帮助,发扬大爱精神;五是加快出台《关于广东省宗教教职人员参加社会保险的若干意见》。

  (四)团结宗教界人士,增进与港台宗教人士的交流

  团结和民主是政协的两大主题。胡锦涛总书记在纪念人民政协成立60周年的讲话中明确要求,人民政协“要认真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和宗教政策,充分发挥民族、宗教界代表人士在人民政协中的作用,协助党和政府做好民族工作和宗教工作,促进民族团结、宗教和睦、社会稳定。” 今年委员会积极开展与各宗教团体、宗教领袖的交往活动,对于增进团结、密切关系、凝心聚力起到较好的效果。

  1. 走访慰问宗教界代表人士。9月份,温兰子副主席率专委会的领导前往深圳探望了当代佛门泰斗、中国佛教协会名誉会长、广东省佛教协会名誉会长,104岁高龄的释本焕长老。8月份,民族宗教委员会主任杨华维带领委员会部分委员拜访了全国政协委员、中国道教协会副会长、广东省道教协会会长、罗浮山冲虚观主持赖保荣道长,向赖道长介绍广东省政协民族宗教委员会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履行职能的情况。2. 积极参与宗教界各项重要活动。委员会除了通过调研、座谈、联谊等方式密切与宗教团体的沟通交流之外,每到新春、中秋等传统节日,都会参加省佛教协会、省基督教协会、省天主教爱国会等宗教团体的庆祝活动,积极参与2010禅宗六祖文化节、道教文化节等活动,增进了政协民族宗教委员会与宗教界朋友们的了解和友谊,又为更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提供了重要参考。3. 加强与香港华人基督教协会的联谊。专委会与香港华人基督教协会结缘于2008年,一直非常重视双方交流沟通,今年4月,应香港华人基督教联会邀请,省政协副主席温兰子率专委会部分领导,赴港出席香港华人基督教联会九十五周年庆祝活动。5月份,省政协副主席温兰子在广州会见香港华人基督教联会主席胡明添率领的执行董事一行17人,专委会领导参加了会见。通过这些活动,大家进行了亲切友好的交流,宣传了内地改革开放巨大成就与政协民族宗教工作,增强了他们对祖国的向心力与自豪感,同时我们也学习到了港澳在宗教场所管理、参与社会事务等方面的经验。4. 拓展同台湾宗教界人士的联系沟通,学习经验。今年6月,委员会部分委员赴台湾就“如何发挥宗教(佛道教)在慈善事业中的作用及其场所管理”进行了考察。为使考察更有成效,考察团在出发前专门邀请省佛教协会会长、光孝寺方丈释明生法师介绍我省佛教界从事公益慈善事业情况。在台期间,考察团先后召开6场座谈会,与台湾台北两岸经贸文教交流协会、台湾地区佛教僧团、道教职业工会、客家宗亲社团以及詹氏宗亲社团负责人进行了交流沟通,参观考察了佛光山、中台禅寺、道教总庙、中华道教嗣熊太一宗宗师府等场所,了解了台湾宗教界从事社会慈善事业及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的基本情况和好经验好做法,内容充实,效果较好。

  (五)协调配合,加强纵横向联系与沟通

  加强纵横向交流合作,可以使委员会全面了解掌握信息,拓宽工作思路,完善工作方法。同时,通过各方协调配合,也可使工作更加有效开展。因此,专委会在与有关方面的交流与协作上做了一些工作。

  1. 加强与全国政协民族宗教委员会及兄弟省区市政协的联系与沟通。今年9月份,马建钊委员代表专委会参加了在大连召开的加强对进城务工经商的少数民族群众服务管理问题经验交流座谈会并作大会发言,得到了全国政协及国家民委的充分肯定。2.10月份,部分委员就“搞好宗教场所管理,促进和谐寺观教堂发展” 赴上海、浙江考察。3. 加强与委员的联系,通过座谈、走访等形式,交流思想,听取意见建议,增进共识。今年3月份,委员会走访了仲恺农业工程学院组织部、统战部部长刘兵委员,并参观考察了学院办学和白云新校区建设情况。4月份,利用赴港参加香港华人基督教联会九十五周年庆祝活动的机会,参观考察了在港的中资企业--珠江航务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并与公司班子成员进行亲切座谈。走访了在港的民营企业家、省政协委员吴惠权。这些工作虽然简单,但对密切委员的联系、增进凝聚力、调动委员们的积极性有很好地推动作用。4. 亚运期间,委员会接待全国政协民族和宗教委员会领导一行出席第十六届亚运会、亚残运会开闭幕式活动。5. 继续加强与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的联系,工作中多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保障了工作渠道的畅通,为工作的顺利开展和取得较好的成效奠定了基础。6. 协助办公厅接待国务院参事、大公报原社长王国华一行来粤调研和协助接待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考察团、新疆巴州焉耆县爱国宗教人士来粤考察团。

  (六)身体力行,积极参与社会慈善事业

  为支援我省少数民族地区,帮助少数民族县的散居孤贫儿童接受教育,今年5月份,温兰子副主席、杨华维主任、黄小梅副主任等领导专程赴连南瑶族自治县,将从省佛教协会募集的善款30万元转赠给连山、连南、乳源三个少数民族县,专项帮助少数民族地区300名孤贫儿童。温兰子副主席以省政协名义向50名孤儿赠送近万元慰问品,并拨款5万元帮助连南政协解决办公设施困难。此外,委员们也积极从事社会慈善事业,据不完全统计,今年民族宗教委员会委员通过各种渠道向玉树地震、舟曲特大泥石流、我省扶贫济困等捐款捐物3503718万元。如詹玉湘委员捐款3000万元,释宏满委员捐款70万元,萧七妹委员捐款16405万元,释如禅委员捐款200万元,释明慧委员捐款69668万元。

  2010年,民族宗教委员会虽然做了一些工作,但由于民族宗教工作政策性强、政治敏感度高,存在着活动领域不宽的问题;受条件限制,在组织委员活动的形式方面,还不够活跃和多样化;如何克服困难更有效开展界别活动也需今后进一步探索改进。

  二、2011年工作设想

  (一)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科学把握做好民族宗教工作的方法和要求

  继续加强三个方面的学习:一是要深入学习领会科学发展观,学习中共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2011年全国“两会”精神及“十二五” 规划、中央、省委其他重要会议精神,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二是要深入学习和领会党的民族宗教工作方针政策,把握好新的历史条件下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切实增强做好民族宗教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扎实推进工作。三是要认真学习人民政协的基本理论,根据政协的职能,提高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能力,更好的发挥政协民宗委的作用。

  (二)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组织委员贴近少数民族地区及宗教界诉求精心开展调研视察

  专题调研与视察工作是政协委员履行职能的重要形式。委员会将认真分析研究我省民族宗教面临的新情况,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精心选择贴近少数民族地区及宗教界诉求的调研视察题目,按全国政协民族宗教委员会的要求,一切从实际需要和可能出发,不搞形式主义,不做表面文章,及时反映广大群众最关心、最迫切要求解决的问题,突出重点,争取能及时化解热难点问题。2011年委员会将就“我省民间信仰情况”及 “少数民族乡扶贫开发‘规划到户、责任到人’工作情况”开展专题调研视察。在调研视察中,突出组织以界别委员为主,积极发挥界别作用。

  (三)要继续鼓励引导委员以各种方式积极参政议政,并加强与民族宗教界人士的沟通交流

  参政议政是政协的职能,委员要运用好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话语权”。委员要发挥积极性,继续积极建言献策,多提交高质量的提案、信息,及时反映民族宗教界的意见。要深入视察调研,与民族宗教界人士多交流。同时也要解放思想,拓宽思路,积极探讨新的工作方法,把民族宗教工作做得更好,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