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高应对气候变化能力,改进和加
强重大建设项目气候可行性论证”调研报告
当前,全球气候正在发生显著变化,深刻影响着人类的生存和发展,成为世界各国所共同面临的重大挑战。为进一步了解我省在应对气候变化方面所面临的形势、挑战及存在问题,就提高应对气候变化能力,改进和加强重大建设项目气候可行性论证等工作提出对策建议,
一、气候变化对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及应对措施
根据气象资料分析,近50年来,广东年平均气温的增温速率为
在多个温室气体排放情景假设下,本世纪末全球平均升温幅度大致为1.1~6
(一)极端气候事件频繁发生。台风个数减少、强度增强、路径复杂;极端强降水增多,暴雨洪涝影响加重;干旱趋多趋强,影响领域扩大;气温变化起伏大,夏季高温和冬季寒害加重。如常年农作物受旱面积一般在十几万至几十万公顷,而20世纪80年代以来的30年间,受灾面积超过80万公顷的大旱就有11年,干旱从以影响农业为主扩展到影响工业、城市乃至整个经济社会的发展,甚至造成了生态、环境的恶化,2002至2004年,广东遭遇50年来罕见的连年干旱,农业直接经济损失30多亿元。冬季气温变化不稳定性增加,寒冷灾害加重。20世纪90年代以来,发生了5次严重冬季寒害,占50年代以来严重寒害次数的62.5%,其中,1991、1993、1996、1999年,广东省遭受的农业直接损失分别达18、41、64、108亿元。2008年1~2月,全省遭受特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持续时间32天,全省平均气温仅
(二)海平面上升加剧。南海海域、广东区域的海平面总体呈波动上升趋势,平均上升速率为
(三)能源供求紧张、水资源质量下降。夏季平均最高气温每升高
(四)热带亚热带农业风险增大。物候期提前、气候带北移,未来可能的影响主要是:农业生产布局、生长期和宜种作物品种将发生改变,水稻产量总体呈下降趋势。
近50年的气候变化主要通过化石燃料燃烧排放的大量二氧化碳等产生的温室效应造成。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应对气候变化和低碳发展问题,采取一系列积极措施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加强了气候观察建设工作。
(一)完善体制机制,加强对我省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的协调领导。2010年6月,成立了以黄华华省长为组长的广东省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出台了《广东省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广东省节约能源条例》等政策法规。广东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也成立了应对气候变化的职能机构,统筹协调全省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广东省气象局组建了气候变化处,负责气候业务的管理和组织协调气候变化科学相关工作。
(二)加快建设现代产业体系。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十一五”前四年服务业比重上升了2.3个百分点,2009年规模以上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占工业增加值的比重已达21.4%。
(三)大力推进节能工作、优化能源结构。实施“十大重点节能工程”,“十一五”前四年万元GDP能耗已累计下降13.89%,已关停淘汰落后钢铁产能1039万吨、水泥产能约5100万吨。“十一五”前四年已关停小火电机组1096万千瓦,至2009年底水电、气电、核电、风电等清洁电源已占省内电源装机容量的34.4%。
(四)完善气候观测系统。建立了包括国家气象观测站、区域气象观测站、新一代多普勒天气雷达、探空观测和国家级卫星地面站组成的广东气候观测系统,积极推进“中国气候观测系统”(CCOS)计划中珠江三角洲经济圈、南海海洋2个气候关键区启动工作。通过对广东省近50年气候变化数据库分析,初步开展气候变化对我省经济社会的影响研究。
(五)制订开展国家低碳省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开展国家低碳省试点是广东“科学发展、先行先试”的重大实践,也是积极承担经济大省温室气体减排责任的战略行动,更是广东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推动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转型的客观需要。随着低碳试点工作的实施,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将成为我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核心,以技术创新、制度创新为动力,以优化产业结构与能源结构、提高能源效率和增加森林碳汇为重点,逐步建立和完善有利于低碳发展的体制机制,将为全国低碳发展探索经验并发挥示范作用。
(六)颁布开展气候可行性论证政府令。广东省人民政府于2009年颁布的省政府142号令中,将“省管权限的重大规划和重点工程开展气候可行性论证”列为非行政许可的行政审批事项,为全省应对气候变化工作提供了法律支持。
二、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开展气候可行性论证的现实意义
气候可行性论证是积极应对气候变化不利影响的重要手段,也是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需要。人类活动对气候的影响日益显露,反过来人类的生产和生活对气候及其变化的敏感性、依赖性也在日益增强。因此,对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大型工程建设和经济开发项目加强灾害性天气的气候可行性论证,可以避免和缓解重要设施遭受气象灾害和极端气候事件的影响。
此外,我省有关工程设计中的国家规范气象灾害指标,都是基于广东省1980年以前的气象站观测资料计算得到,受观测资料年限、观测设备等条件限制,在全球气候变化的背景下,估算指标与实际情况存在较大差距,随着我省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重大工程项目建设越来越多、投资越来越大,对于气候因子愈加敏感,过去的国家规范已无法涵盖。为了在保证安全系数的前提下,使工程设计费用更趋合理,使工程建成后对当地的气候影响降到最小,前期的气候可行性论证就显得非常重要。有些部门、行业已主动出台了气候可行性论证的标准、规定,比如《公路桥梁抗风设计规范》、《核电厂厂址选择的极端气象事件》等,就规范了涉及当地气候参数的计算方法和设计参数标准。
以广东核电站建设为例,至2009年底,全省已有核电装机395万千瓦。目前在建的核电站有阳江、台山两个,陆丰、惠来、云浮、韶关等地核能项目也在筹备之中。核电是清洁能源之一,核安全非常重要,其中,风是最为重要的气象影响因素。对于那些台风、龙卷风频繁出现的地方,就应该尽量避开。如果考虑别的因素必须要在这些地方建设的话,就一定要建得非常坚固,方能抵御得了当地极端天气的影响。我国的三峡工程、南水北调、青藏铁路建设,我省的阳江核电站、港珠澳大桥、广州电视塔、黄埔大桥等大型工程建设项目,由于前期重视做好气候可行性论证,工程投资更加合理,既减少了气候影响风险,又减少了不必要的投入。
我省京珠北高速的建设则从另外一个角度说明气候可行性论证的重要性。贯穿我省南北交通的大动脉京珠高速公路粤北段,在乐昌、乳源境内翻越南岭主脉大瑶山通往湖南,道路海拔高度自
近年来我省已组织开展了核电站、跨海(江)大桥、LNG港口码头、输电线路、高层建筑和构筑物(电视塔)、海上油田开发、风电场(风资源评估)等多种类型,共40多个大型项目的气候可行性论证工作,有效避免和缓解了气候变化对重要设施和工程项目的影响。
2008年12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和国家应对气候变化的需要,中国气象局颁布了《气候可行性论证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第18号令),规定从
三、应对气候变化和气候可行性论证进程中面临的问题
全球气候变化主要发生在20世纪90年代以来,积极应对气候变化、推行气象可行性论证是最近几年才逐渐形成的共识。作为一个新生事物,人类从对气候变化事实、气候变化规律、气候变化影响的认识,到提出应对气候变化的措施、政策、法律,并在实践中履行这些措施、政策、法律,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其间又夹杂着长期利益与短期利益的矛盾、局部利益与全局利益的矛盾、国家与国家间的政治博弈、科学与不科学的理论实践论争等等因素,从而不可避免地增加了应对气候变化问题的复杂性,从调研中发现我省也存在一些有待解决的问题,主要体现在:
(一)认识尚不到位。对于气候变化问题科学上的复杂性、影响上的深远性、任务上的艰巨性,不少部门了解不多、认识不深、看法不一,影响到思想上的紧迫感和行动上的坚定性。特别在各地市县,普遍对气候变化问题认识不清,重视不够。
(二)制度急待完善。应对气候变化法律、法规、标准尚处于起步阶段,政策体系还不完整,影响到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的成效。2008年以来,西方发达国家(如英国、日本)陆续颁布气候变化相关法律,我国青海省也在近期出台了《青海省应对气候变化办法》;2007年,国家已出台《中国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目前,全国18个省(区)已正式发布地方应对气候变化行动计划,我省虽然于2007年10月便启动了《广东省应对气候变化行动计划》的编制工作,但目前尚未正式发布。
(三)技术基础薄弱。应对气候变化基础科学研究不足,气候变化研究人才分散在气象部门、高等院校、中科院有关研究所等,彼此之间缺乏相互交流的平台,没有形成应对气候变化的科技政策框架和协调机制,整合科技资源的能力较弱,各经济领域控排温室气体的关键技术缺乏,自主研发能力低,科技成果水平不高,产业转化慢。全省综合气候观测系统仍不完善,气候变化基础资料数量有限、质量不高,很多气象观测台站因探测环境破坏比较严重,观测资料受外部环境影响较大而失去代表性,台站被迫多次迁移,难以准确反映气候变化情况。地方应对气候变化政策分析、温室气体排放的监测和统计、温室气体清单编制等基础工作薄弱。
(四)资金投入力度不够。公共财政支持有待加强,社会投入需要进一步引导。气候变化研究经费严重不足,气候变化科研尚未得到各级政府的足够重视,全省科技计划项目、省自然基金中有关气候变化的研究经费少之又少。
(五)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规定亟待落实。作为广东应对气候变化的重要举措,省政府142号令明确规定省管权限重大规划、重点工程项目必须开展气候可行性论证,但相关政策不配套,目前基本还是建设单位自愿开展论证,尚未正式纳入项目行政审批程序,约束力不强,很多涉及公共安全、生态环境等的重大、重点工程项目未进行气候可行性论证而盲目开工,导致投资不科学,或者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四、切实提高我省应对气候变化能力,推进气候可行性论证工作的对策和建议
(一)建立省级应对气候变化的决策咨询研究机构。以《中国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为指导,以落实《广东省应对气候变化方案》为主要任务,以实现广东省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目标为中心,开展应对气候变化、促进经济发展的研究、服务和咨询工作。整合协调省内现有相关部门的研究力量,为制定应对气候变化决策提供科学依据。为开展气候变化相关技术研究,加大我省应对气候变化领域科研工作力度,加强我省应对气候变化相关科技基础设施和科研平台建设,建议联合高校、科研机构与气象部门的研究力量成立广东应对气候变化科学研究中心,定期发布气候变化研究简报。
(二)提升我省的防灾减灾能力。加快建立和完善防灾减灾、防御极端气候事件的机制,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可能对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造成的影响,不断提高气象防灾减灾服务能力,为防范应对极端天气气候灾害工作提供决策支撑。全力落实好《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中“珠江三角洲中小尺度气象灾害监测预警中心”重大项目建设,尽快启动项目建设,增强珠三角及全省的防灾减灾能力,为我省经济发展提供优质的气象服务。完善综合气象探测体系,增强对气候变化的监测能力。重点加强气候变化影响的关键区、脆弱区、重点行业、敏感行业的气候变化监测,特别是加强对我省天气有重要影响的南海海洋气象监测;强化农业、交通、电力等行业的专业气象监测,开展专业化、精细化预报服务,满足重大活动气象服务的保障需求。
(三)加强应对气候变化法制化工作。编制实施《广东省应对气候变化科技支撑行动计划》。加强气候变化领域科技工作的宏观管理和政策引导,强化对气候变化相关科技工作的支持力度,加快气候变化相关的科技基础设施与条件平台建设,加强气候变化科技资源的整合和数据共享,加强相关人才队伍建设,设立应对气候变化科技重大专项,开发一批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的关键技术。把应对气候变化纳入“十二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长期发展战略。
(四)尽快出台《广东省气候可行性论证管理办法》。认真落实省政府142号令,将气候可行性论证列入项目审批程序,作为重大工程项目立项审批的前置条件,规范我省气候可行性论证工作。积极开展项目温室气体排放的评估工作,把重大工程项目的碳排放作为工程项目建设的重要指标。科学制定和修订气候变化脆弱行业或部门的气象灾害防御标准,规避气候变化带来的投资风险、安全风险和生态风险。
(五)大力发展绿色能源。研究制定发展绿色经济和低碳经济的政策和措施,加大绿色投资、倡导绿色消费、促进绿色增长,培育以低碳排放为特征的新的经济增长点;将节能减排与应对气候变化有机结合,积极开发和利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有计划地积极开发利用太阳能、风能、潮汐能、生物能、地热能等各种低碳或无碳的绿色能源,同时加强区域温室气体排放规律及驱动因素的科学研究。
(六)增强全社会应对气候变化的宣传普及。利用报刊、网络和各类媒体,建立政府、媒体、社团与公众相结合的应对气候变化知识普及宣传机制,完善覆盖全省的科普宣传网络,多渠道、全方位、形式多样地做好气候变化科普宣传工作,正确引导舆论,增进全社会对气候变化的科学认识。在各类中小学教育中纳入气候变化和防灾减灾的科普知识,使气候变化和防灾减灾教育成为国民素质教育内容,倡导低碳消费方式,建设低碳社会,为保护全球气候做出贡献。
(人资环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