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和法制委员会2010年工作报告

2016-12-16 02:21:35 来源:广东政协网

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工作报告

 

2010年,是我省实施“十一五”规划最后一年,也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结构、促发展取得明显成效的一年。一年来,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在省政协常委会和主席会议的领导下,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工作全局,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的中心工作,委员们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参加各项活动,认真履行职责,完成了今年的工作任务,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建言献策。现将工作报告如下。

一、2010年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加强读书学习。

随着人民政协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不断提高,对政协委员的要求也越来越高。政协委员加强读书学习,以适应新形势变化和政协工作发展的需要,显得尤为重要与迫切。按照省政协常委会提出的建设学习型队伍的要求,我委将加强委员学习列入工作计划,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一年来,通过“广东学习论坛”、委员培训班、调研和视察等形式,组织委员认真学习了中央和省领导的重要讲话、重要会议和文件精神、重要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人民政协和统一战线理论等新思想、新知识、新理论。一是在《中共广东省委政治协商规程(试行)》颁布后,及时组织委员开展学习,通过学习,委员们认为《中共广东省委政治协商规程(试行)》是我省完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加强社会主义文明建设的重要里程碑,《中共广东省委政治协商规程(试行)》的实施对委员履行职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二是我委领导积极参加省委举办的“广东学习论坛”、重要会议和各种学习报告会,及时了解和掌握国际国内形势、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和工作部署;三是召开了5次主任会议、3次专委会全体委员会议,组织委员学习贯彻十七届五中全会、全国两会精神。四是认真组织委员,参加了省政协办公厅举办的“广东省政协委员提高参政议政能力培训班”,集中学习了经济、人民政协理论、政党知识、国防、外交、民族宗教的方针政策和有关知识。五是结合调研、视察组织学习。针对调研、视察的内容,印发相关文件和资料,邀请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通报情况,使委员调研、视察时做到心中有数,有的放矢。通过一系列学习培训活动,委员们提高了履职能力,增强了责任感和使命感。一年来,委员们按照《政协广东省委员会关于规范省政协委员参加会议活动的规定》的要求,积极参加会议、调研、视察,共有400多人次参加了政协(专委会)组织的各项活动,每位委员参加了4次以上的会议和活动。

(二)围绕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专题调研、视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1、开展“社会管理改革中的社会养老服务问题”专题调研。随着人口老龄化进程加快,家庭养老功能日益弱化,老年人养老服务已成为亟待解决的社会问题。为进一步推动我省养老服务事业的发展,4月中旬,以梁国聚、陈蔚文副主席为顾问,社会和法制委员会谭璋球、戴达年、黄武分别任组长,组织部分委员,邀请省民政厅、省民盟、省民建、省农工党、省九三学社、省台盟、省社科院、省社科联及有关专家学者参加,组成三个调研组,分赴佛山、中山、韶关、清远、茂名和阳江六市,就“社会管理改革中的社会养老服务问题”展开专题调研。调研组听取了当地市政府负责人情况介绍,实地考察了部分养老机构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先后召开了省直有关职能部门,省政协委员、有关养老机构负责人座谈会,函请广州、汕头市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在当地开展调研,提供书面调研情况。调研组在充分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反复研讨的基础上,形成了《关于社会管理改革中的社会养老服务问题调研报告》,报省委、省政府,为省委、省政府决策提供参考。《报告》建议各级党政领导要切实提高认识,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建立稳定增长的财政投入机制,使养老服务与新时期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完善扶持政策,推动民办养老服务机构快速发展;整合资源,发展居家养老服务;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加大宣传力度,形成尊老敬老爱老社会氛围。《报告》受到了省委、省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共广东省委书记汪洋作了重要批示。分管副省长李容根也作批示,要求有关职能部门在起草文件,研制“十二五”相关规划时重视吸纳报告的建议。

2、开展“加强我省镇街综治信访维稳工作”专题视察。镇街综治信访维稳工作是我省社会管理创新的一项重要工作,为化解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起了重要的作用。为进一步巩固工作成果,为广州亚运会的顺利举办创造和谐的社会环境,8月中旬,以我委部分委员组成的省政协第10视察团赴肇庆市开展镇街综治信访维稳专题视察。视察团听取了肇庆市委政法委负责人的有关情况汇报,实地视察了四会市贞山街道、龙甫镇、独岗村、清东村等地,召开了社会各界代表座谈会,广泛听取意见建议,视察团还与肇庆市委市政府交换了意见。视察团认为,肇庆市委、市政府综治信访维稳工作充分发挥了镇街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功能,结合当地实际,探索创新镇街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工作模式和机制,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对今后的工作,视察团提出了各级党委、政府要在思想认识上继续高度重视中心的建设及运行制度的完善,不断总结,完善提高,并推动镇街中心建设平衡发展;中心的建设要坚持结合实际,不搞一刀切;中心定位、法定职能需要进一步明确;探索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与村(居)综治信访维稳工作结合的路径、方式方法,提高基层党委、政府的形象和公信力;加强信息网络的建设等建议。视察结束后,形成了《关于我省镇街综治信访维稳工作情况的视察报告》,报省委、省政府。

3、开展对“我省检察机关反渎职侵权工作情况”的视察。今年7月上旬,以省政协梁国聚副主席为顾问,社会和法制委员会谭璋球主任为团长的省政协委员视察团,就我省检察机关反渎职侵权工作进行了视察,视察结束后形成了《关于我省检察机关反渎职侵权工作情况的视察报告》。《报告》充分肯定了近年来我省检察机关在反渎职侵权工作中取得的成绩,提出了检察工作要服从和服务于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从维护广东社会稳定的高度,加强舆论宣传,提高反渎职侵权工作的社会认知度;加大执法力度,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创新工作机制,形成预防渎职侵权犯罪的合力;加强队伍建设,全面提高反渎职侵权能力等建议。

(三)探索民主监督形式,积极参与立法、执法监督、提案督办工作。

1、发挥优势,积极参与立法、执法监督工作。一年来,我委领导参与了全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全省维稳清理执行积案工作及全省维稳综治等工作,为我省社会和谐稳定积极建言献策。有5位委员被聘任为省监察厅、公安厅等单位廉政监督员,参与执法监督工作;我委领导及部分委员积极参与中共中央20065号文的检查落实情况。我委历来高度重视委员和群众来信来访工作。一年来,共接到政协委员以及群众来信来访20多宗(件),并及时转有关部门处理,对重要案件跟踪督办。去年底和今年初,我委先后接到委员来信,反映某县检察院拖欠某公司承建该院机关大楼工程款三年多,影响了工人工资发放,工人因此产生了不满情绪,部分工人每天到公司讨说法,并准备组织工人越级上访,给社会稳定造成了一定的影响。我委领导了解了相关情况后,为配合做好亚运安保工作,立即向省检察院反映,省检察院主要领导非常重视,批示有关部门,认真调查,敦促有关部门尽快解决被拖欠款。在各方共同努力下,工人终于在春节前和今年8月领到了部分欠款,及时缓解工人的不满情绪,为维护社会和谐尽了一份力。

2、加强提案督办工作。今年,根据主席会议部署,我委负责督办《实施扶贫开发“规划到户、责任到人”为契机,推进农村残疾人工作的建议》提案(第739号),该提案由省残联主办。9月上旬,我委领导多次与承办单位领导沟通并出席了由省残联主持召开,有关会办单位参加的提案督办座谈会。会上,提案主办单位和会办单位与提案者进行了面对面的交流和沟通,总结了前段提案办理成果,就今后的办理工作达成共识,形成了会议纪要,会后,各主会办单位根据会议精神,为农村残疾人工作提供政策保障,省残联、省发改委、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教育厅、省扶贫办先后联合下发了《关于优先解决城乡低收入残疾人家庭住房困难的通知》和《关于在“规划到户,责任到人”工作中优先安排解决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生产生活困难问题的通知》等文件,省残联还牵头组织相关单位共同开展对农村残疾人的生产、生活状况摸底调查,为制定有关政策提供依据。提案办理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四)积极撰写提案、信息,为和谐亚运献良策。

一年来,委员们通过多种形式反映社情民意,撰写提案、信息50多篇,内容广泛,主要涉及我省“十二五”规划的制定、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广州亚运会筹备等方面。如,关于将发展珠三角交通清洁替代能源产业列入我省“十二五”规划的建议,提出了尽快明确珠三角交通清洁替代能源产业目标;制定明确具体的产业发展政策;理顺产业发展的体制机制;在能源应用、区域发展、能源保障战略等方面采取渐进式推广模式,做好从生产到流通、消费过程中的衔接,形成完整的清洁能源供给网络;实施标准化战略,抢占车用清洁替代能源产业的制高点等建议。广东是外来务工人员最多的省份。做好这一群体的工作,对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对广州亚运会的成功举办具有特殊意义。为加强社会化服务管理,预防和减少新生代农民工违法犯罪,委员们提出了分类解决流动人口的社会保障问题;严厉打击侵害流动人口合法权益的行为;多渠道解决流动人口子女受教育问题;加强农民工劳动技能培训;加强文化市场整顿,抑制不良文化的消极影响;加强打击黄赌毒活动,不断净化社区土壤;加强社会治安整治等建议。关于加快广州软环境建设,迎接第十六届广州亚运会召开的提案,提出要对为广州亚运会服务人员进行100%轮训,全面提高服务质量;规范道路标识,加强候车管理,使游客在广州好找路,候车便捷,出行愉快;加大亚运宣传,鼓励民众为办好亚运献计献策,以友善的氛围、良好的日常礼仪及一流的服务,向世人展示广州的良好风貌等建议。关于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建立劳资协商制度的建议,关于加强广东农村留守少年儿童关爱工作的提案,关于组织执业律师参与信访接待工作的建议等提案从不同角度,为广州亚运年提出了意见建议。这些意见建议有的被采纳和实施,有的已成为党委政府部门决策的重要参考。其中,我委的“实施扶贫开发‘规划到户、责任到人’为契机,推进农村残疾人工作的建议”和陈东等委员的“关于加强广东农村留守少年儿童关爱工作的提案”被省政协评为优秀提案,并获得了表彰。

(五)开展联谊活动,与省政协各参加单位,委员及委员单位加强联系沟通。

1、增进与省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的联系。一是邀请他们参与专题调研。如在“社会管理改革中的社会养老服务问题”的专题调研中,我委邀请了省民盟、省民建、省农工党、省九三学社、省台盟、省社科联等单位参加调研,他们的积极参与,对调研取得良好成效起了重要作用。二是走访省九三学社、省民盟、省台盟等民主党派机关,征求对我委有关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探讨工作合作事宜。

2、开展“八一”建军节座谈会、历届主任中秋国庆联谊会等活动,增强凝聚力、向心力。今年是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83周年,7月下旬,我委在广州举行纪念“八一”建军节座谈会,陈蔚文副主席出席了会议,本届委员和九届部分军队、武警及公检法司等部门的委员共60多人参加了座谈会,南方日报、广东电视台等多个媒体进行了报道。9月下旬,举行社法委历届主任联谊活动,慰问历届主任、副主任,并征求他们对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政治协商规程(试行)》的意见。

3、走访委员及委员单位,加强与委员及委员单位的联系。一年来,先后走访了省公安厅、广新外贸集团、省律师协会、广东铭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保财险广东分公司、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解放军军事体育综合基地、省中联信实业有限公司等单位,主动向委员所在单位介绍省政协和社法委工作情况,以及委员参加政协活动的情况,争取单位对委员参政议政工作的支持,并听取了委员所在单位工作的情况介绍。

(六)密切与各方面联系,做好相关接待工作。

1、做好全国政协社法委来粤调研视察安排。5月中旬,我委接待了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就“医疗保险体系建设中的城乡统筹和制度完善问题”到我省进行的专题调研。11月上旬,我委领导出席全国政协社法委在湖南省长沙市召开的“全国政协暨各省区市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工作座谈会”,与各省市政协社法委领导进行了工作交流,并向大会提交了《关注热点,化解矛盾,为营造和谐的社会环境献计出力》的会议材料。

2、加强与兄弟省区市政协和台湾友好团体的联系。7月上旬,由戴达年副主任为团长,我委组织部分委员赴台湾就社会养老服务问题进行了学习考察。考察团考察了花莲慈济基金会、轻安居长者护理中心、长庚养生文化村、长庚护理之家等养老服务机构,听取了有关情况介绍,还拜访了台湾国泰人寿、花莲县政府,并就相关的问题进行了深入的交流和探讨;10月中旬和下旬,我委组织部分委员,分赴陕西省和浙江省学习交流发挥政协社法委优势,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做法和经验;今年,我们先后接待了上海、天津、山西、海南等省区市政协考察团来粤调研、考察。并认真做好完成了亚运会相关的接待工作。

3、积极加强与我省各市政协社法委的联系。3月下旬,我委在广州市花都区召开了部分市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主任会议,学习汪洋、黄华华、黄龙云同志在政协第十届广东省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的有关讲话精神,通报省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2010年工作安排,并就我委开展相关的专题调研、视察与各市政协社法委的领导共同研究落实有关事宜,加强了与地方政协社法委的联系沟通与合作。

(七)做好宣传报道工作,扩大人民政协的社会影响。

黄龙云主席强调,政协不是靠权力起作用,而是靠影响力发挥作用。做好宣传报道工作是扩大政协社会影响力的一个重要方式和手段。一年来,我委积极加强与新闻单位的联系和沟通。开年伊始,我委就与省市有关媒体座谈,就如何做好今年的宣传报道工作进行研究,进一步明确宣传的要求和宣传重点;一些重要调研、视察等活动,主动邀请有关新闻媒体参加,使报道更深入、更全面;积极配合办公厅,与广东电视台一起,录制《政协委员》栏目一期;及时向省政协网站提供动态信息及工作成果50多件。

二、2011年工作设想

2011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第一年。我委将在省政协主席会议和常委会的领导下,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按照“十二五”规划的要求,积极组织委员开展各项履行职能活动,更加关注民生和社会和谐稳定,为我省“十二五”规划开好局,起好步,建睿智之言,献务实之策作出新的业绩。

(一)深入开展学习活动,提高委员履职能力。

组织委员深入学习中共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学习我省“十二五”规划,学习《中共广东省委政治协商规程(试行)》,学习全国两会精神。继续组织委员参加有关报告会、培训班等。拟于3月和11月召开两次社法委全体委员会议。

(二)开展专题调研和视察。

围绕省委、省政府的中心工作,突出重点,选准角度,拟就“《劳动法》的贯彻落实情况”开展视察,就“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积极作用”、“我省城镇化‘三旧’改造工作情况”开展专题调研,为推动广东科学发展建言献策。

(三)积极反映社情民意。

支持委员履行职能,鼓励委员撰写提案、信息,为省委、省政府出谋划策。

(四)加强与各方面的联系与沟通。

做好接待全国政协和各省区市政协到广东调研及考察的工作,继续加强与省直有关联系单位及各市政协社法委的工作联系和沟通,召开部分市政协社法委负责人座谈会,促进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五)组织委员拟赴黑龙江、吉林,内蒙、宁夏等地考察,学习兄弟省区政协开展社会和法制工作的做法和经验。

(六)组团赴德国、法国、意大利考察社会福利问题。

(七)完成主席会议交办的其它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