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构建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回头看”调研情况的报告

2016-12-16 02:21:35 来源:广东政协网

佛山市构建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回头看”调研情况的报告

广东省政协社法委调研组

 

2013年,省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联合佛山市委、市政府、市政协,就“佛山市构建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赴该市开展了专题调研和召开专场研讨会。调研组和与会的其他同志、专家,充分肯定了佛山市构建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提升国际竞争力取得的显著成绩,也针对存在问题,提出了意见和建议。专场研讨会后,佛山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专门召开了工作会议,研究落实采纳这些意见建议,使调研、研讨成果转化为工作实践。为了解建议的落实情况,省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主任罗东凯率调研组于2014年11月27日赴佛山市进行“回头看”调研,听取市政府有关部门的情况介绍,并与部分企业负责人进行座谈。12月5日,省政协党组副书记、副主席梁伟发在佛山市主持召开座谈会,了解一年来佛山市构建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新做法新成效。现报告如下。

调研组认为,一年来,佛山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营商环境建设,制定了《佛山市建设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2014年工作要点》,明确了任务分工;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负责统筹日常工作;初步研究制定《佛山市营商环境指标体系》。2014年3月,被确定为全省建设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试点城市,成为唯一的“非特区”地级试点市。通过一年的努力,佛山市在构建诚信守法、透明高效、公开公平、竞争有序、互利共赢的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等方面取得了新的成绩,不仅进一步促进了实体经济发展优化和产业转型升级,也大大增强了对国内外企业和各类人才在佛山创业、发展的吸引力。据统计,仅2014年3月至10月,工商部门新登记市场主体563万户,注册资本超456亿元,同比分别增长35%和227%。截至2014年10月,全市共有各类市场主体4329万户,注册资本627381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1077%和1658%,总量居全省第四。

一、对2013年佛山专题调研专场研讨会后的评价

(一)法治政府建设水平进一步提升。首先在健全科学决策机制方面,2013年12月出台了《佛山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首次通过政府规章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列为重大决策必经程序。为了让制度在操作层面上得到落实,相关政府部门以《规定》为基础,狠抓重大行政制度决策程序配套制度的制定工作,已起草《佛山市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办法》、《佛山市重大行政决策征求公众意见办法》、《佛山市重大行政决策专家咨询论证办法》、《佛山市重大行政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办法》四个配套制度,待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后实施。其次,聘请7位资深律师担任市长、副市长的“一对一”法律顾问,提高了政府依法决策水平。第三,2014年初,从英国、墨西哥、哥伦比亚、乌拉圭招聘4位外国专家,负责招商引资工作,为真正按照国际惯例开展经贸往来和宣传佛山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深化。一是推进政府权力清单制度。根据编制政府权力清单工作要求,编制“行政职权清单”,形成市、区两级政府的行政职权目录。二是开展行政职权标准化建设。南海区在全省率先实施行政审批标准化、程序化和电子化运行,并于2013年12月10日发布广东省首份行政审批“负面清单”,向社会公开355项禁限目录,同时还公布了“准许清单”和“监管清单”。目前市级行政职权标准化建设正在开展,推进以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为重点的基准制度建设,实现行政处罚工作规范化和信息化。全市33个市直执法职能部门的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最近已得到市政府审核确认,分三批向社会公布,供社会公众查询和监督。三是事权下放,激活基层活力。目前佛山市一级行政审批业务量仅占全市业务量不到1%,全市85%以上的行政审批可在区和镇(街道)办理。事权下放对激发基层的积极性、主动性作用巨大,根据《中国中小城市发展报告(2014)》,佛山五区综合实力均排在前五十名内,其中顺德区第一名、南海区第二名。最新公布的全国百强镇排名中,佛山24个乡镇中10镇上榜,占全国百强的十分之一。

(三)市场环境竞争进一步规范和有序。一是加大文件审查力度,确保政策合法。佛山市根据世贸组织规则的要求,先后对全市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三次大规模的清理。对设置市场保护、贸易壁垒、合法但不符合世贸组织规则特别是对企业的不当补贴和优惠的政策文件予以废止或调整,对不符合法律设置的审批、处罚、增设义务的文件进行清理。二是加强市场主体信用环境建设。制定《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资源目录》,计划用半年时间初步构建起覆盖全市40万个市场主体的信用档案,推进全市企业信用信息资源交换与共享,加强对市场不良行为的监管力度。搭建佛山市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通过企业信息的主动公示,促进社会形成“守信者受益、失信者受惩、社会共同监督”的良好氛围。

(四)扶持社会组织的政策进一步落实到位。一是在备案制基础上,直接取消社会团体分支机构的备案事项,各社会团体根据章程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可自行决定分支机构的设立、变更和终止。同时,实施网上年检,大大方便了群众办事。二是编制2014年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质市级社会组织目录,共有126家社会组织入选,比2013年增长43%。三是完善社会组织等级评估,规范评估流程等方式,促进社会组织规范化发展。

(五)推动品牌力度进一步加大。截至2014年10月,全市拥有注册商标达到131969件,排名全国大中城市第十一位,中国驰名商标124件,排名全省第二位,广东省著名商标443件,排名全省首位,集体(证明)商标26件,排名全省首位。全市工业类的广东省名牌产品总数354个,占全省总数的217%,连续多年位居全省之首。

二、对继续优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的建议

自2013年的研讨会以来,一年时间过去了,从这次“回头看”调研情况看,佛山市构建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的一系列改革顺应了市场经济发展的趋势,在理顺政府和社会、市场的关系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但也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困难。如缺乏地方立法权、信息化建设缺乏省一级的顶层设计,信息不能共享;社会信用意识薄弱,陶瓷行业被外省造假、侵权严重;企业融资成本大、渠道窄;第三方服务机构运作效率低、收费高;一些环保行业恶性竞争、“劣币驱逐良币”现象严重;政府配套服务不足,企业吸引留住人才困难;社保费用偏高,加大企业成本等等。这些问题和困难有些牵涉到国家和省的政策、法律法规,有些则是改革还不到位而产生的,这些,都需要通过深化改革,逐步加以解决。

建设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是一项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和对外开放众多领域的系统工程,包括政务环境、市场环境、法治环境、企业发展环境和社会环境、生态环境等丰富内涵,需要佛山市、区、镇(街)各级党委、政府在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中,结合本地实际,统筹兼顾,发挥主导作用。一是要在改善政务环境,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理顺政府、市场和社会的关系方面积极创新。最关键的是政府要真正转变理念,真正做到“治以法尊”,将市场和社会能完成的事情交出去,集中精力和资源履行好社会和市场无法管好的宏观调控、政策制定、市场监管及提供高效的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职能上,真正解决政府的缺位、错位和越位并存问题,进一步提高公共服务的质量、效率,从而改善营商环境,增强城市竞争力。二是要进一步培育、扶持社会组织的发展,要充分发挥社会组织、行业协会等中介组织的作用,一线的监管交由社会中介组织来做,政府集中精力打造公平、透明的经济运行环境。三是要进一步加强法制建设,提高普法教育的质量;加强信用体系建设,运用公共媒体、信息技术等途径,通过各种形式、各种方法,宣传法治精神,在社会树立诚信守法理念,增添社会和谐的正能量;四是要下功夫提升社会治理水平,注重生态环境保护,建造宜居宜商城市、社区,使佛山成为人才集聚的洼地,创业的热土,吸引和留住更多的人才,为佛山的经济社会发展增添后劲。